Honey, honey

Honey, honey

Chapter 1

He’s a love machine

林祎凯今天午课结束得早,赶得上去幼儿园接林璨放学。学期伊始,林璨的老师难得一整天没给他发消息告状,说明他有乖乖听话。林祎凯觉得自己也该信守承诺,搞个突然袭击,带林璨去玩具店把他上周看中、但是他拒绝给他买下来的雪龙抱回家。

他正给阿姨发着消息打着字,讲这次他自己去接就可以了,突然被身后追上来的一个系里的学生拦下来,怀里还抱着很厚的一沓理论资料。林祎凯是心很软的的类型,知道这学生应该是来问问题的、抱着的论文也是自己布置的作业,看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倒有些出离教授身份的内疚。

“慢慢说,也不急。离我走去停车场估计还有十五分钟,你要不是太介意的话,跟我边走边说吧。要是你下午还有课、离得远的话,我开车送你到校区那边的校门也行。”

林祎凯一向和学生保持一定礼貌距离,充满善意但绝不亲近。这其中有几个重要的理由,但学生只当他是因为他看起来过分年轻,和他们走在一起也会被误认为是学生中的一员,才会端起半幅老成的架子,心里是很喜欢他的。

“林教授,我叫你老师也可以吗?”

但这孩子林祎凯并不太面熟,大概教室里也不常常坐在前排,追出教学楼也还是第一次。他把手机顺手放到西装口袋里,轻巧而又不着痕迹地扫视了一眼对面的表情,末了耸耸肩,似笑非笑地讲,“也行。其实叫什么都没关系,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我知道你是我的学生。”

他特意加重了学生两个字,对方安心起来,觉得至少在林教授这里,还是有个印象的。

他们横穿小半个校园,头顶有蝉鸣连绵不绝,其余只有滚烫的、午后的阳光,还有热乎乎的风扇动棕榈树叶片的声响。那男孩亦步亦趋,和他保持半臂的距离,似乎还在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说。

“就是,想问您,双休有没有时间,我抢到了这次电影节末场放映的门票,很想邀请您一起去。”

不知道是太阳烤得人发晕,还是林祎凯今天把墨镜忘在了车的副驾驶座上,那男孩羞涩且轻慢的邀请,并不像那男孩本身,而让他想起了几年前,同样也是在这片校园、在这样的阳光下,和他相遇的那个人。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过当时的场景了。

不知道是他们同样年轻,还是他们同样都对他表示兴趣,不夸张地说,林祎凯久违地感觉到了心脏在胸腔里无限震动,震动到几乎要将他的理智吞没的感情。

但他不能想,亦不能讲,更不可能揭下面上这层温柔又疏离的假面。于是他快步走到学院一栋大楼的树荫处,定点回头,看着不敢抬头与他对视的男孩。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这多么伤人啊。

不过还好他穿了校服。

“听着,孩子。喜欢是一种非常美的感情,你会遇到,老师我呢,也曾经遇到。但是很多的感情,并不是喜欢或者爱,也许只是一种错觉,而这样的错觉,是很伤人的。不管是对你来说,还是对老师来说,我们都有基本的行为规则。老师不可以越界,不可以不把你当成学生。你也是如此。你看到的老师也许只是按时上课、布置作业,每天都穿干净的衬衫,背不同的包,永远有耐心,不会生气,但那只是老师当老师的样子,并不是我的全部。你要喜欢上一个人,你会喜欢上他的全部,他的每一个表情动作,你会读懂他,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

他,林祎凯,不要一错再错,再一次犯错了。

小男孩脸上发白又泛红,蒸腾好一会,才仰起头来,看看这位年轻的教授。

“老师,啊不,教授,说的是,我只是觉得…也许我们可以多了解对方一点…我也说不清,但我不应该邀请你去看电影的…好像你就是我同龄的朋友一样…我明白…”

林祎凯想,不,你不明白,你要过几年才会真的明白。但也没关系,至少因为这个学生,他今天才再一次意识到,原来他并不是失去了所有的情感感知,他还会痛,他原来还在痛。

“没事。今天的事,我们就当没发生过吧。我不会在课上刁难你或者刻意针对你,你也不用觉得心有芥蒂,电影票就和真正的朋友去看吧。这就是一场真心话大冒险,你完成了你的使命,我知道。上我的课还是要来哦,我不可以少一个好学生的。”

表演系的二年级学生怔怔点点头,恍惚间发现几乎从来不怎么笑的林教授,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顺利完成了拒绝他的约会邀约、并再次强调师生关系不可冒犯的这个蛊。

林祎凯边想着这件事边走到******,开门坐上驾驶座。离见到林璨这个小祖宗、算上堵车,还有约莫四十分钟车程,他似乎可以尽情地回忆,马群耀是怎么拦住他、对他吹口哨、约他去看电影的。都好久了,想想也无妨。

林璨有几岁,他们就遇到了多少年。

都是在那一年、那一个半学期,着急慌乱之中,发生的事。

马群耀彼时还只是绯闻缠身、女性粉丝颇多的爱豆歌手Billkin,年幼负气,好的坏的传闻,都铺天盖地。而他回国评上副教授的职位也不过一年半载,还正是对一切都充满热情的时候,蓄意革新,要把在海外学到的一切新的理论、全盘利用,力求给沉闷死板的表演理论学界,带来新风。

本来是没什么交集的,林祎凯就算是车载音响也听音乐剧的原声带或者是歌剧的选段,总之怎么不入凡尘怎么来,花边新闻和电台,是从来不涉足的领域。所以就连大名鼎鼎的少女怀春梦Billkin要转来表演学院进修,他都是等人最终登场,才缓缓得知。

林祎凯以前在海外念的也是戏剧顶尖学院,再大的名气也见怪不怪。他给国际上最好的电影公司打过工、实习生的工资都要艳羡死人,也经常在所谓大制作的片场拐来踱去,给大老板打杂、当电影致谢人员里的一枚小虾米,最次学校每次发了音乐剧的票,散场后及时跑出来,拿着海报都能得到一众主创们的全员签名,舞台上闪耀无比的,他见得实在多了,区区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女偶像,对他来说,确实不足为奇。

但他也不是没有过二十岁,只是忘了二十岁最需要的就是过多的关心、旁若无人的火热,还有无休止的自尊心斗争与无畏的希望。

才半节课的功夫,他不过去隔壁教学楼拿一本下节课要用到、但是被借走的教材,平时身边都要跟着两个助理、这下进了校园就彻底无忧无虑的马群耀,也跟在他后面追出来。

由于是开学第一节课,马群耀不想被媒体拍到他灰头土脸去最高演员学府避难的样子,于是还刻意精心打扮过一阵,穿的是当下最新款的LV T恤,头发也因为造型师放工而亲手抓得冲天高,生怕校园里有谁不知道他就是那个前来进修的插班小歌手。

林祎凯走下两层教学楼,才意识到有人尾随,向上摸了摸头顶额发,余光撇到马群耀充满宣告意义的着装,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自顾自地下楼。

马群耀嗖地一声蹦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他不想抬头,只出于礼貌地盯着他脖颈喉结的位置看,不算太轻蔑,但他也是个教授,和学生独处,还是要严肃一点。

“不是让你们自主预习下节课要用到的理论材料吗,你说你没有书,书我也给你了,复印的材料我也发给你了,圆珠笔和记号笔也借给你了,不想听课的话,趴着睡觉我也不介意的,第一天开学,总要做做样子吧。”

马群耀喉结微微耸动,似乎在紧张地吞吐津液。林祎凯也是头一次训学生,其实是有些心虚的,但话都已经说出去了,他的耐心也是有限的。

“不不不,林—祎—凯、林教授,刚刚趁你调课件的时候,我查了一下,是发这个音没错吧?我可不想念错你的名字。但我不是想要逃课、或者请假,我是想跟你说,你很漂亮,不是外面那些女生会有的那种漂亮,你不太一样。虽然我现在还没读懂你、或者你的课,你的课真的都太难了,但是,我觉得我们可以试一试,也就是说,我们约会吧。” 马群耀说着便挑挑眉,自以为是地对着年轻的教授发散魅力、电力、也或许是荷尔蒙驱动的什么神力,“我很直接的,我看过校规了,反正我也不算是学校真正的学生,但我会让你快乐。这不是玩笑话,我从来不和漂亮的人开玩笑,你和我,会很合适。”

林祎凯这下子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玩完了。

以他的年纪和人生阅历,他太清楚自己喜欢什么、想要什么。

什么对他来说,是可遇而不可的。

他看起来越端着架子、表情越是漠然,越一副高高在上的禁欲样子,他就越是渴望年轻生命的冲撞、求之不得谁来一脚踢翻他人生的平静、打破他的一切设防。

他于是尽可能冷静地抬起头,与满心骄傲又得意的、他的插班学生马群耀对视。

“别让我太难堪。回去吧。”

但他的手指头却蜷缩在有些长长的发尾处、缓慢地打卷,把一绺一绺的碎发打成圈。

传说中当真爱的两个人遇到的时候,他们会听到悠远而绵长的教堂钟声。而林祎凯没有,林祎凯只听到轰鸣的警报声,不依不饶地叫嚣着,他再往前走一步,就是真的大错特错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林教授?我们周三晚上见吧,我可以去停车场接你。明天我也想约你,虽然没有课,但是我想见你。不过好像不行,院里要给我办欢迎会,我会唱歌,欢迎你也来。后天我们可以去露天海滨电影院看电影,我知道一个特别好的地方,跟着我就好了。”

对方似乎完全听不懂拒绝,也不懂师生关系必须保持一种神圣而纯洁的距离。细密的几股汗珠恰时从他的喉结上淌落,滴在他黑色的T恤衫衣领上,轻微的汗水味道和他香水里的麝香混合,林祎凯没办法假装感觉不到,浓烈的荷尔蒙在搅动着空气。

他闭上眼睛,两颊微微皱起,做了个忍耐很久的表情,长吁一口气,继续讲道,“我不和学生约会的,你在我班上一天,我就不会和你出去的。”

他说不出他在讲这段话的时候,是种什么心情,只有心乱。他甚至为自己短暂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感到十分羞耻,他竟然有那么一秒觉得,如果对方不是他的学生、只是偶然喝酒碰到的陌生人,他们可以用几个晚上,来试一试。

不过也猜不到接下来对面的回答。

“林教授。我虽然看起来很坏的,但你一定会很喜欢我的。不和我约会也没关系,我可以追你,从明天开始。你还有,让我看看,”马群耀抬起手腕,装模作样地看了眼手表表盘,“现在是上午十点四十三分,你还有半天多的时间来适应,但我预告过了哦!”马群耀凑近林祎凯僵直站着的身前,对他用单眼眨眨眼睛,“你就要有新的追求者啦。”

语毕,他还抿抿嘴角,以属于他年纪特有的昂扬和不可一世,莞尔笑起来,酒窝在树影倾斜的阳光下,一闪一闪、盛满滚烫的热情。

林祎凯实在无言以对,懒得和他进行这场无理取闹的拉锯。烦闷上眉头、双唇紧锁,摆摆手示意对方让开,不要挡他的道。但他也说不清他到底是在生气禁不住诱惑的自己、还是在气一个完全没大没小、把拿下他看得太轻易的小屁孩。

实则接下来一直到他返******学楼、等到最末一道预示下课的******响起,布置完作业、收拾好课件离开,他都刻意选择性无视着坐在第三排最左边的马群耀。他本来是非常显眼的,从发型到服装,甚至他转笔哒哒哒抵着桌面的方式,但林祎凯就是装作看不见他、自动屏蔽掉他所有变本加厉的要求。

至于发给他的课件、借给他的任何东西,林祎凯都下定决心,没关系、给他了、我要不起。

当晚他睡得并不安稳,总是断断续续觉得很热。

他只好把空调调到更低温度,裹着厚厚的被子爬起来,给还远在海外攻读第二个戏剧博士学位的老友,挂个失眠通话。

“哟。难得一见,林公子还有空给我打电话关心我。”

林祎凯读书时候有许多外号,但他还是比较喜欢林公子这一个。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读戏剧理论的时候,有去学院剧场里客串一个没有名字、只有两句台词的角色,等到最后剧场的录像带要上传学院官方平台,后期才发现他那个角色,连名字都还没有。于是要叫什么呢?林祎凯当时正值期末,赶论文赶到头顶冒烟,随手打过去一个林公子,按下了回车键。

于是等官方录像放出的时候,满学院女孩、甚至还有不少男孩,本来都是表情阴翳万分地在麻木地完成教授布置的期末作业,“观看学院剧场并写下戏剧文本分析”,却意外在坚持到第三十七分钟的时候,找到了传说中的白月光。

对于这张面孔,他们一无所知。

只知道他演的角色是林公子。公子林。

直到现在在平台上输入这出戏的名字,底下最高的几个关联搜索还是与林祎凯紧密相连。譬如谁是林公子啦、林公子学院、林公子个人信息啦,他不过是去帮忙的,素颜套了件后台没人穿的戏服,缓缓踱步走过去,讲了句夜已深了,小心烛火。

却误打误撞、惊鸿千人千面。

所以他的朋友们,也最常用这个外号来打趣。

久而久之,林公子也好像变成了他自己的一部分。去图书馆取咖啡的时候,会有******打工的同级生在纸杯上写,“林公子,你好漂亮。”期末去教职工扎堆的办公间递表格、一群头发花白的教授也会表情好奇地凑到他的导师那儿去,把他团团围住,要盯着他看,夸他是最好看、最标致的亚洲男孩。

许久没听到这句林公子,倒让他搅起来不少怀念情绪。

“当然不是关心你。”电话那头的蒸汽声噗噗噗上蹿,一边是白日、一边是夜晚,他在努力入睡,老友在煮咖啡,“就是有那么点事,睡不着了,我在这边也没什么朋友,打搅打搅你。”

“天呐天呐天呐,难道说他们要输钱给我了吗?”对面把热水倒进滴漏的水壶里,看着咖啡一滴一滴淌下来,语气明显兴奋了许多,“你回国之前我们可背着你偷偷打了赌的,有我、你的博士生导师、还有……”,信号一时断断续续,林祎凯挑挑眉,没想到这群搞戏剧的人还是老样子,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林祎凯,你不会真的把你的学生给睡了吧?”

如果不是他现在距离母校有几趟国际航班的距离,他一定一个箭步冲到好友房门口、猛敲一通,争取在他头上用枕头暴扣。他在他们心中就这么把持不住自己么?笑话。

“那恐怕要让你们失望了,是有个学生要睡我,这点没错,但我可没让事情朝那个方向发展。”

老友抿了口咖啡,发出一声闷哼,表示不相信,也表示对自己赌约还没能赢钱的忿忿不平。

“但他,还是有点可爱的,不至于让我违背师德,但要说完全没动心,好像也不是。”

林祎凯是极不关心演艺界的人,但他这位老友以前在国内经常负责项目选角和人员接洽,一听他细说原来是新闻上那位、还把他主动拦下来要约他出去,顿时精神百倍,丢下手中咖啡杯。

“他我倒是不太熟,不过接触过他们公司的几个前辈,有个电影的约是我的活,打几个电话估计也认识了。风评好像也没差到需要避讳的程度,据我所知,想找他的工作签约还是挺多的。而且,你不是最喜欢这种的吗,能让你整夜睡不着觉、一晚上******到眼下乌青、横冲直撞得你想哭又想笑。”

对方并不是在描述一个具体的人物、而是在描述林祎凯自己给自己定义的绝对理想型,他短暂交往过的、看起来好像都是这个类型。但一旦林祎凯开始觉得对方要么不够坏,坏不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是为了吸引他装出来的,要么不够年下的野路子,不知道如何才叫迷人的乱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开着敞篷车、单手握着方向盘抽烟,载着他兜风,他又会头也不回地逃跑。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以前我是学生,我们都是学生,实在要追究起来,校外人士和我约会,一定是校外人士刻意把我带坏,但现在可不一样了,我是老师了,对方才是学生,又是有知名度的身份,我就算在某个瞬间打消想法,试图抽身,想也怕会很难走。”

那头听到林公子这么一本正经地分析起来,觉得好笑,又觉得违和。这到底还是不是他认识的那个林公子了?

“我说林公子,我拜托你不要当了两天老师,就完全忘了自己是谁了好不好。撇开其他不说,你情人节收到的巧克力,可比学校商店一整年的营业额还要多,撕过的爱心卡片、上面还带闪片的那一种,要是攒起来,能报废五六个旅行箱,你要是觉得还不错,就处着呗,大不了放下一切滚回来读书,实在不行到我这儿来给我打工也行,爱是最难的事,得不到也就算了,短暂的狂欢你也要抗拒,你就孤独终老、献身理论吧你!”

哎,说来说去。不过一句顺其自然么。

也对,他不能做主动的那一个,但他可以做接收的那一个。

他大可以永远无辜、永远只动心不动感情,反正那男孩也不可能、也不怎么可能会爱他,与其踌躇,不如真的随他去。

心动本来就是一种感官上的自我欺骗。

他借朋友之口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给自己安睡的理由。

他很坏也很罪恶。但他明白,这是因为他很美、美得让人忧愁。

不过他也没想过周二就要应付马群耀就是了。

本来通宵打了几个小时电话,正好周二他没有排课,打算睡到下午,起来外出觅食,晚上窝在家里看个影碟,周三的事、捱到周三再说,不想正午太阳正烈,遮光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手机却一头的床头柜上******大作,吵得他梦里也乌糟糟一片。

接起来也没什么好脾气。

“是,我是林祎凯,请问你找谁。”

手机那头顿了顿,清了清嗓子,他才在混沌中意识到,该死的,是系主任的声音,他没来得及看屏幕上的名字备注。

“主任您好,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这会他的声音才软和下来,以熟睡中被吵醒人士最大程度的镇静来恢复礼貌。

“啊,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下午学院有集体活动,但是负责伴奏的老师今天外出学习去了,我想着我们学院不是还有林老师么,林老师弹琴我可听说是一绝,不知道你下午方不方便。”

学院管理其实很宽松,没课的时候,林祎凯也不需要去办公间打卡,不过按理来说,他今天是有备课任务的,备课日志两周上传系统一次,他本来打算今晚睡前再写一写,现在倒有点逃班在家睡觉的意思,只好硬头皮嘻嘻哈哈起来,说他稍后就到、包在他身上。

不过他也忘了问、到底是什么活动,还需要老师去弹钢琴伴奏。

如果他想起来多嘴了一句,他也不至于无比困顿地穿着白衬衫、黑色丝绒的西裤,还踩着一双半跟的靴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坐在礼堂舞台上的钢琴前,对着琴键翻白眼了。

给别人伴奏也就算了,就当是老师和学生活络活络感情。

偏偏舞台顶端的横幅上还有一行大字,“欢迎Billkin来校学习”。

不值不值,真的太不值,好好的休日,他边看着黑白的琴键,还要边躲避舞台中央扫射过来的灼热视线。那男孩实在年轻,昂扬得过分,连常人做起来极其油腻的挤眉弄眼、都是刚刚好的青春。

见他一直不偏过头,马群耀甚至向他走过来,弓身凑到他身边,眼睛神似某种卡通片里才会出现的小动物,******闪光,充满希望。

“林教授,怎么不看我。因为提前见面了一天么,但我已经在追你了。”

林祎凯说不出是因为要避嫌,也躲不开他就要贴到肩头的脸。只好没好气地耸耸肩,指指空空的钢琴谱架。

“你离我远一点,台下很多学生在看的。我是被迫来的,不知道你要唱什么曲子,不见得会谈。”

他这么一说,马群耀反而凑得更近,像某种渴望他抚摸的流浪动物,不依不饶,想要闻他身上的味道。但他今天出门走得急,没有穿戴香水,衬衫上只有衣物洗涤剂辛辣又独特的薰衣草淡香,若有若无。

“我是歌手啊。林教授谈什么曲子,我就唱什么好了。”他有些紊乱的鼻息缓缓喷洒在林祎凯从衬衫领里露出来的一截后颈上,吹得林祎凯在心里用外国话大讲不符合他教师身份的感叹词,不可能、没理由的,他怎么知道那里是他的敏感点,靠近不得。

“行。那就听我的吧。”

林祎凯从脖子根到耳后的皮肤通通泛起红来,其实脸也红,但马群耀好歹知道个度,掐着时间笑着走回他的话筒前去。

剩下林祎凯在羞赧中纠结万分。

古典的钢琴曲他会的不少,但是这是给马群耀这个混小子迎新,台下要冒着星星眼听他唱歌的,叽里呱啦的外文歌他也会谈,毕竟聚会上他也没少喝多、在别人家别墅里的钢琴上一顿胡来,自己语言的歌么,他倒真的犯难起来。

谈什么既不像是对马群耀的一种示好、又不会是他的演唱盲区呢。早知道刚刚还是问一句了。但很奇怪,只要是跟马群耀对话,林祎凯就不太像林祎凯,反倒像一部戏只有两句词的林公子,讲不出完整的话、讲出来的又词不达意。

舞台的射灯只剩下两盏,一盏在那头的中央,一盏打在他的琴键上。会场里冷飕飕的,中央空调一个劲儿的刮。他突然想起一首很简单的曲子,不知怎的,应是符合现在的氛围。

是他一个人孤身上路、看着暮色包裹整个城市,嘴角哈出的雾气弥漫手边车窗玻璃时,经常会想起的歌。因为他们住的国度没有实际的冬天,所以当研究生时候,偶然接到去寒冷的北方国度取景的邀请,他是最欣然同意的那一个。但雪看久了其实也很厌倦,离家多年,气温愈和寒冷对照、他愈突发想念热带的温暖。

前奏在他的指尖缓缓流淌,他此刻兴许并不在舞台上,他在冰天雪地里、往前行驶着、除他以外,空无一人的巴士上,头靠着玻璃,想念一颗新剖开的青椰子,还有椰子上插着的红色芙蓉花。

“寒风袭来 / 我才发觉
仰望天空 / 天色未央
而我冰凉之手 / 无人抚慰
无人触摸 / 为之取暖”

生命好像一直都是由无数巧合组成的小概率事件。每个人都是如此。林祎凯深信不疑。他会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什么东西,大概都是无数种巧合协同作用所导致。所以比起什么计划好的,他更喜欢抓他个措手不及、猝不及防的。

当他的手指头在如同冰块般的琴键上反复游走,渐渐有温暖明亮如琥珀蜜糖般的声线将他融化、抚摸、小心拥抱。

那歌里明明唱的内容是哀求。

如果要独自面对这个寒冷无情的冬日,你可以拥抱我吗,你可以把你的手给我吗,你可以分一点爱给我吗。

但那声音却过分温柔,不是乞求爱的可怜人,是过分惹人喜爱的、谁看了都要说一句想要抱回家的毛茸茸玩偶。

陷入漠漠然、一天中日照只有几个小时的昏暗回忆中的林祎凯,就这样,被声音的主人,带回到了现实里来。

是红彤彤的艳丽太阳,让他霎那间有了相伴的错觉感。

曲子走进过门处,林祎凯弹得更轻柔了些,但怔怔听到身后传来男孩日常带些炫耀的话语声调。

“给我你的手好吗,林教授,”说着歌里的歌词,马群耀双手搓着肩头,故作寒冷无比的样子,像只飞跑进雪地里玩雪的小狗、进屋前冷得直哆嗦、使劲浑身解数抖落身上的积雪,“我不喜欢,我真的不喜欢,”马群耀摆了个抹泪的表情,“这寒冷的冬天。”

林祎凯当然看不见这过分可爱、逗得台下刻薄的戏剧学院的学生们都大笑起来的场景,只努力集中精神弹琴。他又往下按了几句,显然心不在焉,不知道马群耀作何打算。一秒钟迟疑的功夫,感觉有谁挤到他身边来,手肘挨着他挺直的背板,体温比他高上好几度,温温热热的,传递光热。

原来他在唱的,是自己。

是现在的自己、也是过去的自己、某一些碎片时分的自己啊。

总是一副什么都不需要的样子、不需要爱和挽留、不需要温暖和拥抱。

他当然还在弹琴,年轻的男孩当然还在唱着。

台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跟着唱起来。好像这不是一首悲伤的、乞求爱的歌。

但他点头了,当歌曲快要终了的时候,马群耀笑着把头搁在他的肩头,面对学院的摄像师镜头,对他说。

“林教授,我好冷,你好像比我还冷,我们不要明天去吧,我们今天就去吧。去看电影吧。”

他知道对方看得见。他经过理智考虑、他想过最坏结局。

但他点头了。

他整个人就是一阵寒冬,他凭什么,不抱紧太阳。

Chapter 2

「不用去哄的,他自己会回来。」

林祎凯到林璨幼儿园门口的时候,时间还早,他还有约莫半个小时的成人时间。但他实在不想继续回忆和马群耀的恋爱故事,毕竟是很久之前的事,不是没发生过,只是时间已经缓缓经过,悔恨与留恋,都于事无补了。

他转过头看到校门口街道上的甜品店橱窗里、贴着鲜艳色彩的海报,说是携带小孩的家长可以参与买一赠一活动。他很想吃个甜筒的,但他平时不许林璨吃的,只好心生一计,从车前座的隔板底下掏出幼儿园发给家长的入园证,把卡包挂在脖子上,锁好车门,朝着售卖他此刻急需的糖精色素与人工造甜的地点走去。

过了不很久。学生家长林祎凯,看起来和一个二十岁小男孩没什么两样的、林璨的爸爸林祎凯,就拿着一大一小两个甜筒,走出店门外。其实店里也没什么客人,还不到小孩子们放学的时刻,但他就是喜欢与气温追赶着、吃完一只甜筒的感觉,软塌塌的冰淇淋一边融化、一边被他大口大口地含下,这是属于他独自的乐趣。再说了,店门口的长凳边还有一只脏兮兮的白色流浪狗,馋巴巴地盯着他看,越看越像他自己家的林璨。

于是在街对角的某个角落看起来,林祎凯还是很久很久之前的样子,有着别人绝对不理解的想法和习惯,大口吞下绵密,另一只手弯下身去端着一个小小的甜筒,看着小狗吐出粉色的舌头,舔舐着香草味的冰饮,露出作为林教授身份的时候,少有的温和笑容。店门口的凉棚底下,挡不住的几缕日光扫在他的下半张脸上,烤得他的鼻尖泛起红意,他好美丽,美丽得人眯起眼睛。

“喂,怎么我打电话你还有不接的时候,今天学校应该没有事吧?”林祎凯一看是林璨现在叫uncle许的那位,现在虽然还在他们一起读书的城市,但已经是影视公司的高层人物,有了林璨以后,他也逐渐少了很多个人时间,也不常有机会半夜通个电话调笑,自然是有事说事,没事也不需要联络来维系友谊。

“学校是没课,所以来接林璨放学了,我看看,你还有二十分钟,说吧,又有什么事要求我。”林祎凯啪嗒一下把小一点的甜筒丢在地上,任那只小狗去啃软软的脆皮筒,换了个端正些的姿势,尽量小声的啃他自己那只冰淇淋,蛋皮筒因为沾到冰淇淋,已经有点潮潮的,是他最喜欢的口感。

“倒也没什么事,就是有人的有人,让我给你带句话,说马群耀要回来了,说不定已经回来了。”许浪既是知晓一切开始的人,也是知晓一切是如果戛然而止的人,所以难从他口里听到马群耀的名字,对于林祎凯做的选择,他也只认真和他谈过一次,未想这会冷不丁、开口给了他个暴击。

林祎凯心里是不安分,说不出是期待更多、还是逃避心理更重,不过他一向善于逞强,不想被许浪拆穿,又嘴硬回了一句,“我当时送他走的时候,不是跟你说了么,不用去哄的,他自己会回来。这不就回来了。”

但他这话讲得极无把握、极缺乏底气。

许浪听了无语挠头。

“是,这话听着倒像是艳杀四方的林公子会说的话。不过,林璨怎么办,他可能是为你而来的,这点让我传话的人也不否认,但你总不好一把子把林璨也从背后拖出来、跟他讲,恭喜你,人生处处是惊喜吧?”许浪这人嘴很毒,不然也不会和林祎凯成为好友,作为少数几个知情人士,他也是真的着急。

不过再着急,也敌不过林祎凯这表面上云淡风轻的作态。

“说实话,没想到以后的事啊。当时只觉得,如果要有人让我吃这个苦,那也只能是他,我是最讨厌小孩子的人,你是知道的。现在反而想开了,可能也是习惯了,和林璨在一起待久了,会觉得其实只有林璨也行,我有林璨就好。”

欢愉燃烧殆尽只剩空虚。但他还有无限的希冀与爱,还有小小只的林璨呢。

“我又没有说你做得不对。但还是那句话,林公子啊林公子,你做得再对又有谁会夸你一句呢,你读书,事事以读书为先,你回国,事事以工作为先,你找了个年下谈恋爱,最后以年下的事业为重,看起来你是最好的那一个,但其实,要我说,你才是最差的那一个。不管他这次回来是不是为你,我想,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开始多想想自己,以自己为先,最先考虑你自己呢。”林祎凯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专业要选自己喜欢的、一离开家就是很久,什么事情都以自己为考量。其他的,不好说,但在林璨这件事上,或是从林璨开始,他好像确实变了,该说是为人父的责任感,还是因为马群耀让他认识到付出爱也是有意义的、他也不好说。

“知道了知道了,催死了。如果他回来,我见到他,我必须让他为我深陷、舍不得我、情难自禁、跪在地上求我告诉他林璨是他的,好么?”林祎凯是在开玩笑没错,顿时他和那头都大笑起来,因为这就是林公子会做出来的事吧,这是他们记忆里那个林公子。

又讪讪聊了一会,马群耀的消息新闻上一概很多,不用林祎凯问,他平时都会看到,又讲了讲行业里的事,也差不多到时间了,他便打了招呼,挂了电话去校门口迎接林璨。

林璨今年选的是长笛兴趣班,大老远就看见他三步一跳跃地拎着饭盒的小袋子、书包后面别着根长长的乐器,飞快地向林祎凯扑过来。

林祎凯怕他摔跤,急急忙忙冲他摆手、示意他减速慢慢来,但他只当是快意的示好,咻地一下就贴过来抱住林祎凯因为紧张他而绷得笔直的裤腿。

“我不是让你放学不要乱跑吗,还有这么多小朋友和家长在旁边呢,摔倒了怎么办。”林祎凯只好蹲身下来,摸摸林璨跑得直滴汗的脑门,帮他顺顺额前的几绺头发。

“爸爸,你都好久没来接我放学了,我超开心的,于是我就跑过来了。”偏偏今天他又屡次想起马群耀,偏偏他和马群耀分开之前最后一次见面,也仿佛是这样的场景,偏偏林璨哪里都像他,只有那双圆溜溜、眼皮软塌塌的眼睛,像极了马群耀。

林祎凯抱住因为跑得过快而浑身上下热烘烘的林璨,把脸埋进他在校服外面套着的夹克帽子里,对他闷闷地说,“下次见到爸爸的话,再开心也不要跑了,我会很担心的,我会很害怕失去我们小璨的。”

一如马群耀要离开这个国度之前,因为知道林祎凯学校有事抽不开身、见不上一面,却看到他穿越人海从机场的那一头缓缓走过来,便把旅行箱丢在原地,飞快且蛮横地,冲出人潮,向他跑过来。但林祎凯没能说出现在这番话。

因为反倒是马群耀很快乐,得意又开怀地抱住他、跟他讲,“可能我们林教授不知道,但只要是要见你,我都愿意用跑的,但你不要跑,你就在原地等我过来就好了,我好怕你会受伤、我好担心会失去你。”

他好像在与马群耀的关系中,一直是块冰、是个无情的破坏者、是到最后都充满理智、只依赖他温暖的人。但再被林璨小小的手搂住背脊、轻轻拍打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在面对林璨的时候,他好像也变成了像马群耀一样的人、散发光热、无限制地给予爱,那样的人。

“爸爸,凯哥,林老师,林教授,”林祎凯抱了他一会,打算把他直接扛起来上车,因为感觉长笛对他来说也太重了,真不该让他自己选这个、就应该选个摇铃或者三角铁,他的儿子,有张脸就够了,要多才多艺干什么,他养不起么。结果有些吃力,小半个月的功夫,林璨似乎又长高了不少,“你是不是又背着我偷偷吃冰淇淋了,我闻到你身上的味道了。”

林祎凯放弃了尝试,也放弃了这久违的温情时刻。

果然。冲动留下来的产物,譬如他的外号林公子、譬如他们家里那辆明明已经可以申请报废但是他却继续停在******里的二手复古甲壳虫、譬如林璨这个小孩,都是绝对的不可控因素。

不仅遗传了林祎凯性格里最多的细心和撒娇发嗲,还遗传了马群耀最让他头痛的聪明和顽皮。有的小孩,在孕育的那天晚上,可能全世界、甚至全宇宙的星星都落在卧房的屋顶上,而有的小孩,在林祎凯看来,也就是林璨这样的小孩,则应该是全部传说、全部神秘国度里的精灵都在为他祈祷,祈祷他是绝对的顽皮、但笑起来又是最无害。

“不抱了自己走吧,我感觉你们同班同学里,也很少有人是还会被抱着走的。”林祎凯心虚地清清喉咙,完全不明白其实不是因为他身上有冰淇淋的味道,而是因为他刚过度投入地打着电话,嘴角还有一点奶油渍没有揩掉,而林璨反抱住他的时候,已经用袖子帮他擦干净了,“今天我有时间,带你去买你看中的雪龙,算守信用了吧。”

林璨知道这时候他爸爸当然心虚,于是变本加厉,哇啦哇啦地在车副驾驶座上系着安全带怪叫,“那我也想吃冰淇淋,璨璨儿也想吃冰淇淋,爸爸坏坏,我要给外婆和小姨打电话,我要告状!”林璨边说还边跺脚,明明腿还够不着车座位底下,蹬得倒是很带劲。

“说吧,不能吃冰淇淋,你又想要什么?”林祎凯埋怨自己之前怎么没有意识到,在谈条件和讨价还价方面,林璨和马群耀实属一卦的。如果林祎凯因为学院有事,不能跟马群耀去吃晚餐或者干点别的什么,马群耀一定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定要以此为条件,换取多一些林教授的关心,一个吻也可以,读一段他喜欢的对白也可以。

“那个…不是有两只雪龙吗,一只蓝色的、还有一只是白色的…”所以林璨一开始就不想要一只雪龙,他明明想要两只。

一如他和马群耀去泡温泉,马群耀根本就不是想放他来休息度假,而是眨着比门外的积雪还要更加鲜亮的眼睛,对他说,“林祎凯,”每当这种时候他倒知道不喊老师或者教授,反倒没礼貌地直呼他的名字,“房间里面有一个泡温泉的汤、露台也有一个,我在想…..” 他在想什么呢,林祎凯偏过头,捕捉到他神情里转瞬即逝的狡黠。

“一天用一个我还可以接受。”他知道他在想什么难缠的东西,知道冰天雪地里的热汤温泉如何美妙,知道漂在水面上的清酒很让人醉,知道他们可以四下无人地相拥。

“可是林教授,”这下他有点从容地在操纵,在哀求,好像他第一次对着林祎凯唱今冬的时候,“其实都用上也不是不可以、一晚上几次我都可以,我想要爱你、我想要在这里爱你,可以不可以?”

林璨稚嫩的童声和马群耀故作可怜的声线重叠。

林璨还在胡搅蛮缠,“爸爸爸爸,那我不吃冰淇淋了,我们买两只,可以吗?”

马群耀挤上身来,想解开他腰上和服绑的结、手的动作也不得法,只是暖乎乎地贴着他的后颈,好单纯单纯地问,“林祎凯,我们晚一点再去看雪吧,我现在就想爱你、我想爱你很多次,可以吗?”

林祎凯到头来也只能握着方向盘、看着眼前大排长龙的放学时段、或是示意马群耀手往下放一点,不然腰带会越缠越紧、更解不开了,又好气又好笑地讲一句,“可以。”

冲去商场买完雪龙,还是两只,林璨意外地非常安静,抱着两只小小的、有翅膀的龙,乖乖坐着,完全不吵不闹,林祎凯自然觉得他反常,但是跟小孩子相处就是要充满耐心、见招拆招,他不说你最好不要问,他要说了、你就会知道。

终于在离家里还有两个红绿灯的时候,林璨开始拿手拨弄车挡风玻璃底下摆着的一排排车载迪士尼玩偶,弄得它们全都摇头晃脑的,林祎凯知道他肯定又惹了什么麻烦,腾出只手来把他轻柔地往座位上回按,末了问了一句,“林璨,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只要你没有再在书包里装毛毛虫等着孵出来蝴蝶,我都不会没收你的雪龙的。”

最先开始知道有林璨的时候,林祎凯的家人、朋友,最担心的是他自己,还有他该怎么交代另一位爸爸是谁,但林祎凯只担心他教不好一个小小孩、无法对他的未来负责。不过事实证明,他已经和自己还有马群耀相处得足够熟练、共同度过了足够长的时间,面对他们俩优缺点的******体,他完全知道该如何拿捏。

“那你保证,跟我拉钩。”林璨竟然还亦步亦趋,逗得林祎凯只想揪揪他肉嘟嘟的小脸。

“知道了,爸爸在开车,你扯一下我的衣角,就当是拉钩了,我肯定不反悔。”语毕林璨真的拉了一下他的衬衫,还把他扎好在裤子里的布料撂出来一撮。

“我们下周就要长笛比赛了,但因为你都不在家,都是阿姨带我,所以我没怎么练习。可我今天还和隔壁班的漂亮妹妹乱吹了一通,说我得到奖杯了,要送给她。”林祎凯听着正开车驶进小区,忍不住爆笑起来,牙齿洁白,唇角泛粉,面容如有当季的樱花树在绽开。

“就是你想孵出蝴蝶送给她的那个妹妹吗?”

林璨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林祎凯会读书给他听,本来读英文是因为他听了会犯困,林祎凯当然希望他睡得越早越好,久而久之,发现自己竟然在跟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解释他听不懂的俗语、或是他凑在自己旁边听到的电影对白。林祎凯跟他解释have butterflies in your stomach,怕他难以领会含义,于是让他和以前上的戏剧课里一样,幻想自己的肚子里有无数只蝴蝶在飞舞,让他描述那种感觉。林璨便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因为他想那一定有些难受,他好想把那些蝴蝶从肚子里跳出来、放它们纷飞。

“那你就是尝过have butterflies in your stomach的滋味了。又七上八下、又忐忑不安,可以是紧张,可以是焦虑,也可以是因为喜欢,总之,总觉得一张嘴,就有蝴蝶要振翅欲飞了。”林祎凯把林璨搂紧怀里,揉揉他软绵绵的小肚子。

所以不久之后,当林璨等到他从学校忙完回家,满心欢喜地拉开小书包的隔板,兴高采烈地通知他,他有让他肚子里满是蝴蝶飞的对象了,他要把这些毛毛虫敷成真的蝴蝶送给她、告诉她自己的心意的时候,林祎凯只能说,怪自己教某些东西、教得太早。

“是的,就是她。我上次说我有蝴蝶要送给她,结果没有。”当然没有,林祎凯不会让家里有毛毛虫,家里可以有林璨,有雪龙,有林璨画的可怕的“我的爸爸”,但不能有毛毛虫。林璨卖起惨来,可比卖乖专业一万倍,这可是林祎凯小时候的专业。

他说起自己没有练习长笛、还颇有道理的样子,像极了林祎凯小时候给妈妈打电话要零花钱的场景。但谁又拿他有办法呢。他没办法对着那双眼睛负责,那不是姓林的人会有的眼睛。是没办法逃避的、马群耀留下的痕迹。

“明天下午是长笛兴趣班是不是?”

林璨的眼睛是像马群耀的眼睛,但睫毛觉得和自己一模一样,长得有些过分,可怜巴巴地眨动起来,妩媚顿生。林祎凯很知道自己这点优势,于是需要的时候,总能派上用场,但林璨竟也是如此,蝶翼或是燕尾似的浓密睫毛,啪嗒啪嗒扇动出细密的影子。林祎凯看着他眨眨眼、再点点头,表示无比的认同。

“早退吧。我去和老师请假,我找学院的哥哥姐姐给你速成。估计明天让你吹一段,你也不熟练,不如快速拔高一下。但你要乖一点,认真点练习,这样才能给漂亮妹妹送礼物,好不好?”

林祎凯明天下午只有个调研报告要填,以他的面子叫两个学长笛的学生来整一整小懒鬼林璨也不是不行,姑且就这么打算。

“爸爸爸爸,晚上我们吃什么呢?”林祎凯还在物色管教林璨的最佳人选,林璨又叽叽喳喳起来。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反正明天你也只上半天学。”林祎凯不假思索地把冰箱上贴着的披萨集点卡扯下来,默默倒数了三个数字,就听到林璨拿起电话,订餐的声音。

“麻烦多放一点芝士哦!不要酸黄瓜,还有!我们家的集点卡这次已经满了,可以送我芝麻街的小挂件了,我想要蓝色的那只,红色的我已经有了!”

真是个甜滋滋的臭小子。

这孩子是如此讨人喜欢,以至于林祎凯明明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从器乐专业借来的学生们对他严格一点,最好全程板着脸、让他好好练习,反思自己,结果开始相处了没多久,林祎凯再从演奏室的小窗户一侧探头一看,那两个学生已经恨不得把林璨抱到腿上来,一个音一个音地教他了。

真是一点定力都没有,连个小孩都盘不过。

但他也最清楚林璨的杀伤力。虽然对外都说这是他朋友的小孩、常年放在他这里寄养、因为他正好申请外调到了北部去了一年,反而省去许多解释上的麻烦,不过和他极为神似的外貌、再加上马群耀那股子天生热烈且极亲人的脾性,很难不把任何陌生人吃得死死的。

在林璨哄骗这两个学生继续给他当牛做马之前,林祎凯决定回办公室去,继续赶他的书面材料,假装无事发生,没有混世魔王、没有被林璨迷惑的学生们。

他这一待倒好,正好碰到学院最爱说教的主任,拉着他和一个新来的助教老师讲了好久好久,他也不好意思看手表,要说拉了两个学生给林璨补课更是不敢提,只能指望林璨自己不要到处乱跑,有在乖乖吹他的曲子。

等他着急忙慌地锁了办公室,闯回排练室找了一圈也没看到林璨,隐约还是有点担心的。结果他该担心的,并不是林璨的安危、或是他是不是又捣乱了。

暮色渐和,夕阳的余晖也徐徐散去,学院老式的古典路灯们纷纷卡着点亮起来,极像溶溶白白的月色,生生拉出林璨一只小小的影子,就站在楼下的雕塑旁,手里还握着他的长笛,后脑勺圆圆鼓鼓的。

但他身边还有一个人,弯身蹲在他身边,夜色一下子袭来,林祎凯从排练厅的楼上看下去,看不太真切,觉得熟悉、又不敢认。

来人看着林璨,觉得新奇,这么小的小孩,拿着那么长一根笛子,在这里滴溜溜地吹得卖力,看他走进了,也不躲开,反而放下乐器,望着他笑。

他问他叫什么名字,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林璨用袖口擦擦笛子,把乐器背到身后去,天真烂漫地笑起来,路面的等映得他的瞳仁发亮,水汽汪汪,“我叫林璨。璨是很难写的那个璀璨的璨。因为我爸爸说,我另一个爸爸的名字是群星闪耀的意思。他说我是他从他那里偷来的一颗小星星,所以希望我的人生也永远美好灿烂、熠熠闪光,于是给我取了,这么难写的名字。”

林祎凯来不及等一班一班的教职工电梯、只好快步走下楼,但也赶不及林璨说话的速度,他是太聪明的小孩。

“我猜,我的另一个爸爸,就是你吧。你长得和他很像。我爸爸时不时都会看着电脑上的界面沉思一会儿,有时候也会烦闷得去露台上看看星星,我偷偷看过浏览记录了,好像都是关于一个人的新闻,他的文件夹里还有合照。我很可爱的,我爸爸也是,如果不是太晚的话,别让他孤单,和我一起,爱他吧。”

确实,晚一步快步走过来,看清楚林璨在跟谁对话的林祎凯想,不用哄的人,真的回来了。

但还有一点,他忘了说,林璨还有一个方面像极了马群耀。

话多,话是真的多。他甚至不太确定,林璨到底说了多少、露出了多少他的底牌。

只好绷住脸,对着林璨讲,“回家啦,走了。”

 

Chapter 3

「小狗与比小狗更可爱的人类,不得入内。」

“老师,你怎么哭了?”

在分别的机场,被马群耀狠狠搂在怀里的林教授,在不知不觉中,泪水涟涟,哭湿了他的上衣圆领。马群耀原以为他是特意赶来送自己,还因为真的赶上了他而喜极而泣。但林祎凯不是泪水颇多的类型,他抱着他,他反而越哭越凶了。

如果林祎凯再年轻一些的话,如果马群耀不是真的有大好的未来正铺在他眼前的话,如果当时的林祎凯更像马群耀一点、什么感情都写在脸上、有什么事情一定坦诚相待的话,如果当时的马群耀真的明白、明白林祎凯是如何在用他自己的方式爱他的话,那他们也许真的不会分开,分开那么久。

比起许浪所认为的、林祎凯一个人牺牲而去成全,林祎凯其实很清楚,这不过是因为他们彼此相爱,但这种无理由的、疯狂的、覆地翻天的爱,是有时差的。

他可能不懂马群耀是真的非常认真、想要爱他。

正如他所相信的,马群耀亦不全懂,他在如何爱他。

事因说来非常简单,在和林祎凯摒弃所谓师生关系、没羞没躁地厮混完第一个学期以后,马群耀还真的收到了一个海外试镜的机会。他当时过分年轻,只觉得这是天大的好消息,要第一时间和林教授分享。毕竟在他学习的整个期间,他也只有林祎凯教的那门戏剧理论,可以勉强算得上及格了。

时差便在此刻,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

他看到的只是一个好的机会、几个月的集训,而林祎凯却知道真的和那边的业内朋友联系、询问这件事的详细。马群耀看的是眼前的五分钟、盘子里的豆角和肉片,林祎凯皱起的眉眼,隐隐透露出的不开心,而林教授却过早地给这段关系判了刑、早在他还不知道有林璨存在的时候。

他太了解二十岁的海外研修、太清楚那个年纪的他自己想要些什么。他想要的曾是很多的男孩、偶尔和一些女孩,但绝对不会是和一个比自己年长的理论教授、横跨很多时区,费心维系一段关系。与其在漫长的拉锯、远距离的冷暴力之中失去最先开始的温情,他好像还是比较合适直接说要分开、现在立刻就要分开。

“马群耀,我们分开吧。”

但他当天已经知道有林璨、前一晚已经明白,他有林璨了。

本来他还在闪烁、想许浪劝他的话、想马群耀每天入睡前会给他的吻,但如果马群耀知道他们已经真的拥有些什么、除了无法物化的记忆和欢愉之外,真真实实的血肉,他必然走不了了。他有那么爱我,他不会想要走的。那我太卑鄙了,怎么看、我也太卑鄙了。

他带不走一整个星夜、一整日艳阳。不是他不可以,是他不能。他必定要受这个惩罚,从他答应和马群耀出去看一场电影、从他默许他的脸靠过来、嘴唇吻上他的脸颊痣的时候,他就清楚,日后他一定会付出沉痛代价。因为他才是爱得最深沉、最像个大人的那一个,他想要睡在一个孩子的怀里、想要他的爱,那他便无法私有这个孩子、无法用爱做理由,把他围困在自己身边。

他想要二十岁出头的他,再去远行、去恨、去懊恼、去想不通、去辗转反侧地想要怎么通过语言课的考试、去疯、去聚会、去和朋友拍日后酒醒后看起来会非常后悔的照片。

他的男孩会什么都有。想要的都会有。

而他会有纪念品、会有围着他自己自转的一颗小行星。

“林祎凯。我不是说过了,不要和我说这句话么,有事可以慢慢和我说。”

马群耀和他有一个约定,原因大概是马群耀总是先提分手的那一个,所以他总是半带撒娇半带真心地和林祎凯说,林教授不可以和我分手哦、这辈子都不要和我分手,我们可以不停地吵架,但是不要分手。

不然他会觉得,这应该是种冥冥之中的命运报复。

他不要、不要听林祎凯和他提分手。

“没时间了。我和你长话短说。我要去北部调研一段时间,我想了一下,我们没可能能保持那么远距离的关系,不如就到这。”

因为了解、所以喜欢,也因为了解,所以林祎凯太清楚马群耀哪些柔软触碰不得、哪些地方,有如龙的逆鳞。他永远接受不了林祎凯总是以年长者的身份对他判断、和他拉开很远的距离。他永远不喜欢林祎凯质疑他、质疑他年轻的心。

还有。

他永远不希望林祎凯总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单独的个体,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一个人、只有他一个人。

难听的话说尽了,林祎凯还在流泪。

似乎说话的是他的大脑中枢、他的理智,而流泪的是他本人,是他的感情、是他丰沛的悲伤与不舍。

画面一度很奇怪,他在马群耀的怀里,抬着头,只能看见他的喉结往上、鼻尖还有惊愕的眼神,他们看起来像一对不舍分别的恋人,他哭得很动情,甚至马群耀都没有见过他那么哭过,眼泪只是一直往下淌、轻轻慢慢,是两条决绝的月亮河,眼睛里还在不断闪闪烁烁,眼角红到极致,鼻头蹭得红红肿肿,下巴上也全是湿哒哒、黏糊糊的泪液。

他好漂亮,一如既往漂亮。马群耀想。

但他好残忍,他现在才懂他的残忍。

他的眼睛那么亮、那么温柔,那么渴求,那么痛苦。

他在说,他的眼睛和他的嘴巴,属于他的爱人的眼睛和嘴巴,都在说,“放我走吧。马群耀,放我走吧。”

马群耀是真的不明白,他什么都想不通,他有无数个问题要问他。但他的体温逐渐冰冷,他的哀求过于迫切。

嘴里在说放我走吧。心里在讲,我要放他走了哦,我身躯里的这个小孩,我要放你爸爸走了哦,希望他回来,但如果他不回来、即使他不回来,我们也不要太遗憾。是我想,放他走的哦。

他把他那颗过于骄傲、过于火热、过于一心想要温暖他的心,放进坚冰里,不讲理由、头也不回。他们都很苦的、都太苦了,但兴许他会更苦一点。

“老师,你看见我,怎么也不笑一笑?”

林璨拽着打算掉头就走的林祎凯,把他往身后还蹲在一旁的马群耀身边拖。林祎凯很久没有听到他说话的声音,惊觉自己有一丝想要落泪的感觉,明明他的节目和电影看得不少,但在那些时刻的马群耀总归是和他记忆里的他、有些隔阂。他像戴着属于成人的快乐面具,什么玩笑都舍得开、什么表情都能做出来,那是Billkin没错,但和曾经属于他的马群耀、却相距甚远。

可今天的他,却一如当年,说着无边际的玩笑话,仿似马上就要对着他吹起口哨来一样。

“我们也不是师生关系了,见到了还是不打招呼为好吧。”

林璨一边用手嘟嘟的小拳头紧紧攥住林祎凯的衣角,暗示他礼貌一些、要抬头看着拍拍沾了灰的裤腿而站起来的马群耀,一边对着穿了一身黑、头顶还低低压着个鸭舌帽的马群耀笑眯眯地放电。

“我还怕林教授不记得我了,看来还是记得我的。”

马群耀兴冲冲地绽出个笑脸,招招手,林璨就打算往他身边跑去。林祎凯拉也拉不住,气也不气,恼人是觉得有一点的。

本来林璨顽皮起来、就像镜面版的马群耀,这下本尊出现,他更不知道如何拿捏分寸。

“是听说你回来了,没想到会在学校里见到。”

林祎凯说完这句又觉得自己嘴巴太轻飘,总不好让对方知道,最开始的一两年,他身边都有他的朋友、或是他朋友的学生们照顾吧。他彼时还不知道林璨比他说得还多,还在担心这个。

“以后应该会常常见到的。”

马群耀再度弯下腰去摸摸朝他飞扑过去的林璨的脑袋瓜,头发又黑又密实,摸起来软软呼呼的,一看就是他的孩子。

“林璨,过来。我怎么教的,和陌生人怎么打交道的。”

林祎凯决定选择性无视对面正打量着他的灼热眼神,专心致志地把林璨揪回来。

“没事。林教授,林璨都和我说了,我都知道了。”马群耀说着便抱起林璨,把小不点搂在怀里,两个人头挨头,一齐对着面色略微发白的林祎凯,灿烂微笑。

笑起来不能说是一模一样,但绝对是韵味神似、连嘴角上扬的弧度和酒窝的排布也像。是林祎凯午夜梦回,最害怕的场景。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如何给自己解围,衬衫衣领渐渐被冷汗浸湿,一个马群耀就很够他应付、这下仿佛来了一对儿。

“呃…”熟背各国戏剧理论专业课本、连第几页谁谁谁说了什么话都清清楚楚的副教授林祎凯,学生问话从来都不加思索、不会思维停顿的林祎凯,在短暂的几秒之中,甚至考虑过直接把林璨丢在马群耀手里,自己撒腿就跑的可能性。

要说自己是因为爱他、所以给他养了个好大儿,太矫情。要说这不是他的孩子,只是长得很像,太牵强。

“本来我是来学校谈客座教授的事的。学院想聘请我和林教授共事,给学生上课。但我想,”马群耀把林璨轻轻放下来,理了理他因为被拦腰抱起而皱皱巴巴的polo衫衣领,“我还是做学生比较合适,我会尽快回来上课的。”

冷静如林祎凯听了都想用无数种语言喊救命、不然天呐、不然就是求助于佛祖或者上帝。

他们怎么又在重蹈覆辙,天晓得。

马群耀怎么可以如此不动声色、毫不怀疑地就相信一个幼儿园大班的孩子说的童言童语,并排除万难与芥蒂,试图回到他身边呢。不是他疯了,就是他太傻了。

不然就是他们都疯了,都很傻。

“我还没有同意我的班上多加学生。”

林璨被林祎凯瞪得有些心虚了,灰溜溜又跑回他身边,一下子看他、一下子又不敢看他,不敢看他的时候,都在和马群耀挤眉弄眼。

“林教授。我第一次上你的课,你不也没有同意加学生么。”

他朝着林璨飞了个眼风、偷偷摸摸又一起笑起来。

“但那……不一样。”

林祎凯想不到什么说辞,只想回到过去、跟刚得知马群耀要回国时的自己通话,劝他当机立断、马上买机票把林璨托运去地球上其他的角落。

“有什么不一样的。林祎凯,我要追你。我回来追你了。”

林璨听完他的话,又灰溜溜地跑回他身边去。小小声地跟着附和,我要追你,yes,要追你哦,爸爸,他要追你。

他以为的是要又爱又恨、要欲罢不能,要比最俗套的主台剧更臭更长,但马群耀怎么一点进步都没有,还是这么会耍赖,还是觉得他好、哪里都好。林祎凯无奈扶额。

“要不是传说中某人的某人,在我回国前,跟我讲了林璨的事,要不是我亲眼目睹你去接他放学,你打算瞒我一辈子么?”

马群耀弓下身子,捂住林璨的耳朵,对着林祎凯眨巴眨巴眼睛、充满希冀,水光耀耀闪闪。

“也不是没可能。觉得其实我们都过得还不错,没必要折腾。”

林祎凯说的是实话。当然,当然他们都很痛苦过,马群耀的痛苦他知道,毕竟他的身边布满了他的眼线、担心他冲动出事。但他的痛苦却无人陪伴,在静默中结了痂、伤口愈合,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不去碰的话,是不会很痛的。

“老师,你看起来确实过得还不错,还带着小豆子。”

林璨想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一直在像拨浪鼓般摇头、想要甩开马群耀的手掌,直到林祎凯对他比了个嘘的手势,他才安静下来,知道他们确实在说很严肃的事。

“但老师如何知道我呢。我过得很不好,我每天心都很痛,我都很想你,我在想你不要我了,我也不想回去了。老师,你要爱我,说真的,你要补偿我。”

林祎凯觉得自己以前看到的、听到的,关于他的消息,此刻又都不作数了。他在自己面前怎么总能摆出这副样子,除了含含糊糊地答应他,好的好的,知道了,我会爱你的,好像没办法,总是拿他没办法。

“老师也是心里有我的吧,也在一直爱着我吧。我难道不比林璨更可爱一些吗?我能给老师的,林璨也给不了吧。”

林祎凯很久没有脸红过了。脸红跟心动是一回事,要讲绝对的时机,情话说得太露骨,他会觉得过头,说得太附庸风雅,他会觉得不如去看冗长的文艺片,只有马群耀讲得出这种玩笑、让他面色绯红,陷入无法回击的沉默。

“林璨是个小朋友,不要教坏他。”

林祎凯把林璨从对面抓过来,牵住他的手。他知道自己脚下这片土地在无理由地下陷、他控制不了这无敌的坠落速度,他又一次落入名为马群耀的兔子洞里。他无法挣扎、无法做出任何表情,因为他潜意识里,想要的也许就是这些。

他想让他回来、想让他乱来。

他想让他很快乐。他想因为自己,让他很快乐。

“爸爸爸爸。”林祎凯一听这句话,心里照旧警铃大作,不知道林璨又在想什么鬼主意。“今天,这个叔叔,可不可以去我们家睡啊?”

他又低头看了林璨一眼,他越看他越觉得他就是马群耀的缩小版、甚至跟自己相像的外貌那块气质也在逐渐飘散,他应该姓马才对,名字就应该叫麻烦,他不是林璨,他是马麻烦。

“你没地方住吗?”

马群耀才不会没有地方住。主要要看马群耀想不想去他心里住。

“那麻烦林教授明天早上送我来上课哦。我有两节戏剧理论。”

马群耀绝对是和林璨串通好了,而林璨这个小子还在置身事外,不懂马群耀会说这话是因为以前林祎凯常常送他去上课,为了掩人耳目、不被戳穿他们前一晚上睡在一起,往往是车到******以后,马群耀先上去准备,林祎凯再在车上磨叽半天、办办公再下去。如果不幸睡过了头,或者马群耀决意不吃早饭、换而吃林教授的话,马群耀又会大大方方无故旷课,留林祎凯穿着长袖长裤、从侧面的教职工电梯偷偷摸摸上楼去。

“现在没有客房了,林璨要跟你睡,你们就挤在他的房间睡吧。不许吵我。还有,你明天自己去上课、不许蹭车。”

是的没错,当年壮烈分别的是他、每每看到给马群耀留下的那间房里的痕迹而泪水涟涟、随性全推掉给林璨的,也是他。而车上放着马群耀留下的墨镜、香薰用的也是他喜欢的牌子,也是他林祎凯做得出来的事。

只不过有林璨的时间久了,这些马群耀的习惯不再像是马群耀的习惯,反而变成了他自己的习惯。潜移默化、条件反射。

爱的多一点的人,就又输了。他不要又当输家了。他都快输掉一个儿子了。

家里没有其他的睡衣,林祎凯和林璨的睡衣都是成套成套的亲子装。他只好勉为其难地让给马群耀换上,等他也洗完澡,换上睡袍,林璨那间儿童房还很热闹,他走过去想要嘱咐早点熄灯,半掩的门里,是穿着宝蓝色条纹的小王子睡衣的林璨、还有半个身子倒在儿童帐篷里陪他玩恐龙游戏的马群耀。林祎凯只想到一个短语,想完后猛地翻了个白眼,实在忿忿不平。

“Like father like son.”

译为林璨真的很像他的爹。尤其是在他们穿着同样图案的衣服、这样的情况下。不讲先来后到,他才来多久啊,我都来好多年了。

但他亦很少见林璨和除了自己之外的人,玩得那么开心过。

他记得他和马群耀聊过,他们其实都想要女儿的。想要把她宠得无法无天、让所有臭男生都跪在她脚边,想要给她他们所能拥有的全世界。而且他们都认同一点,比起真的希望她做成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他们更希望她快乐。只是快乐,就好了。

而此刻林璨很快乐。兴许有些快乐是只有马群耀能给的。

林祎凯带上门,决定去睡。

早上他要送林璨去学校,他已经拖拖拉拉了几天了,长笛比赛也不知道有没有着落,前一晚硬是把马群耀当成个人形玩偶般搂在怀里睡的,林祎凯都没办法轻易把他从马群耀身上扒开。真想把他们就放在这里然后自己逃跑啊。最好也是好几年的那种。给林璨换着睡衣、用手指头抓着头毛的林祎凯,再次这样想到。

反正他家里马群耀又不是不熟,也没什么没见过的东西,林祎凯给餐桌上留了份早餐,吐司是整个大面包的前端和末端,他和林璨都不想吃的那两片、水果是林璨不爱吃的苹果和橙子,咖啡是马群耀最不爱喝的东西,如此构成他不想过度示好的剩饭(早餐)。

等到他紧赶慢赶到学校打卡上班,走到今天的唯二两节戏剧理论的教室,马群耀已经嘴里叼着块吐司、没错就是早上的吐司,身上还挂着个写满字的牌子,站在教室门口等他。

马群耀虽然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万人迷形象的偶像歌手,一直专心海外研修和演技发展,但在戏剧圈子,也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演员,人气谈不上许多,但知名度也是有,如此这般穿着件林祎凯的白衬衫、扎着条林祎凯的细腰带、松松垮垮地系不好林祎凯的领带、只得搭在胸前,嘴里叼着块吐司皮,胸前的手写字牌上写着,“小狗与比小狗更可爱的人类,不得入内。”,也是不可多得的光景,吓得林祎凯不轻。

“上课就吃完了进去,不上课就出去。”

林祎凯说完后都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啊,他第一次被马群耀拦下来,他也说过类似的话。

“但林教授,教室里有一只小狗狗!我觉得教室里,只能有一只小狗狗!”来得早的学生们陆陆续续从后门鱼贯而入,林祎凯不知道拿他怎么办才好。

“那是学院的流浪狗,有时候会来一下,等会就走了,我们都不会赶的。”

林祎凯往里面瞟了一眼,确实有那只熟悉的小白狗躺在讲台一角,舒服地沐浴在阳光下。

“马群耀。”

赶在主任巡查等丢人大事件发生之前,林祎凯揪住他胸前的牌子,把它拽了下来。

“你不要再拿装狗那套来泡我了,这都几几年了,我本来也不吃这套的。”

然后伸手抓住马群耀不像话地耷拉在胸前的领带两头,这点他是知道的,他本以为在离开自己之后,马群耀不说别的,至少会学会系领带,但他还是不会,据知情人士称,他连领学院最高戏剧荣誉的时候,都戴的是拉链式的假领带。

“都多大了,还不会系领带,小孩子一样的。”

马群耀嘴里还叼着啃到一半的面包皮,眼皮耷拉下垂,充满无辜神情,张嘴叭叭叭了几句,像是在反驳。

林祎凯的指尖顺着缎面的领带贴近他的喉结,另一只手把他往自己身前非本意地拽过来靠近。他动作灵巧地打好结,再把领带塞回他的衬衫衣领里。低下头认真的表情,让马群耀很想吻他的眼睛、他长长的睫毛投下的影子、他脸颊上的红晕、他分布不规则如星宿般的痣。

林祎凯终于系好了领带结,放心满意地松开手。马群耀拿下嘴里的那块只剩一个角的面包,笑眯眯地同他讲话,早晨的暖橘色阳光给他的周身涂上一圈蜜糖,“因为我觉得,如果我连领带都会系了,那我就真的回不来你身边了。”

“喔。那你今天进不去了。里面已经有一只小狗了,而且,你偏要表现得比小狗还可爱。”

啊。正中红心。啊。无法言喻。

啊。从现在开始。他们真的能够回去。回到恋爱里去。

Chapter 4

「Growing Pain」

“璨璨璨。”

马群耀把林璨小小的脑袋向自己身边偏、喊他向着自己那边睡,别在困顿中滚下床。

“唔。小爸爸回来了。小爸爸抱。要小爸爸抱。”

马群耀至今没能接受这个称呼,但既然是林祎凯在背后唆使,他只好硬着头皮听林璨用小不小来区分他和林祎凯。

“我说林教授,”他在某一天的早餐餐桌上假装拿过一瓶番茄酱、实则是为了凑近正目不转睛盯着林璨吃饭的林祎凯耳边,“我小不小,你还不清楚么。能不能改口,不要喊小爸爸了。”他边说还边刮蹭林祎凯微微长长了些的鬓角,吹气在上面,眼神毫不掩饰地往他宽大领口的短袖里瞄,热烈的眼风从他的脖颈抚摸到锁骨、再跟着想象往下,一点家长样子都无。

“马。群。耀。”

还没等林祎凯说完,马群耀又立刻弹回座位上,老老实实吃他已经泡软了许多的麦片粥,食不知一点味。

“小爸爸、耀哥耀哥,”等林祎凯收了林璨喝牛奶的杯子、转身走进厨房,林璨马上又和他挤眉弄眼起来,“你帮我吃花椰菜和芦笋好不好,我就跟你讲一个秘密。”

“但我不吃胡萝卜。你大爸爸也不能让我吃胡萝卜,让我吃胡萝卜我会哭的。”马群耀特意把大这个词的尾音拖得很长,暗示他对这个称呼的敢怒不敢言。

“没事没事,胡萝卜我自己吃。那我舀起来放在这儿了,你快点,赶在他回来之前要吃掉哦!”

马群耀和他比了个耶的手势,一口吞下了对他来说也不算很美味的蔬菜杂烩,林祎凯虽然放了椰奶、但要他实话实说,还是不如阿姨和外面餐厅做的饭好吃,在这点上,他和林璨又是统一战线,一起默默受苦受难。

“那我跟你说哦,你不要凑过来,不然爸爸又发现我们在说话了。”

林璨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胡萝卜,听到厨房里榨汁机呜呜呜运转的声音,知道林祎凯是在给他打午餐时候要喝的营养奶昔,明白他们并不剩很多时间可以交谈了。

“其实刚才爸爸脸红了,我看到了,我坐的这边可以看到他的表情、你看不到,他转过身去了。”

马群耀差点噗地一声笑出来,这算什么秘密,林祎凯当然会脸红心跳,毕竟他也是人、又不是神像,但这话从林璨这小子嘴里说出来,又感觉多了点甜蜜。

“璨璨璨。”

因为课业繁重而晚归的可怜二度插班生马群耀其实刚从图书馆放学回家,内心充满对以前的林教授其人的怀念。以前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林祎凯甚至会很耐心地花上几个小时给他讲解他明明就懂、却装不懂的考试课题,而现在的林教授,能让他进教室上课就不错了,作业布置得也很多,美其名曰是因为他已经在海外研修过了很久、应该很快就能适应。

适应什么呀。他又不是想要学院给的什么证书之类的依据。

他想要他回来、他想要他的心啊。

不行,这进度还是太慢了。

他把睡到迷迷糊糊中要抱抱的林璨一把捞进怀里,他软软小小的脑袋就搁在他的大腿根上,用手掌一点点地去抚摸他乌黑细软的头发,像陆地上的人类,在有流星的夜晚,试图伸手触摸星星。璨璨璨也成了他对他儿子的专属昵称,不知怎么地,好像想把前面错过的日子都补起来似的,喊一遍总觉得不够,喊林璨也觉得生分了,要喊上三次才显得足够珍贵。

璨璨璨。他的璨璨璨。他和林祎凯的璨璨璨。

“小爸爸你还不睡觉吗,我好困。爸爸说让我今天过去和他一起睡,说你会很晚回来,但我想等你的,我跟爸爸说,不然就没人等你了。可我有点怕黑,就开着小夜灯,数墙上的小恐龙,数着数着就睡着了。”

但马群耀进来的时候,房间里的灯已经关掉了。林祎凯就是这样,他劝你的事,如果你不听,是你的事,他表面上一概是装作毫不在意、随你去,但其实还是会偷偷关心。他和林璨已经不用再一起挤在帐篷里抱着睡到天光大亮了,说来也是奇怪,林祎凯居然能找到和当年客房里一模一样的床、再在某一天默许似的让床搬了进来、旁边还给林璨加了个矮一点的小床,虽然他们还是会挤在一起睡。

“唔唔唔,我也好想你呀,但是我今天太忙了,你爸爸好难搞哦!追他真的好难哦!你知道吗!林璨!”

马群耀不是很耐心的人,能保持现在这个接近速度已经算是非常惊人。林祎凯也想过某天半夜他会咚咚咚地去敲他的门,大概他会喝多了一点酒、会胡搅蛮缠,那时候应该就是所谓的契机了,等到他被他抓住手腕、一个劲儿地摁倒在床单上,他也不会颤抖或者抗拒,那样也行。但马群耀意外地能憋,至少是要比当年长进太多,出乎他意料,也加固他的矜持。

殊不知两个人越来越像对方,一个开始觉得随随便便也行、扑过来就行,一个反而慎重至极、又怕走错一步、又怕走散了好远去。

“这个我当然知道。喜欢我爸爸的人还少吗,我都见得多了。不过你也要有耐心才行呢,你别看他那个样子,他心好软好软的……”

以前的马群耀,是绝对的一发入魂信徒,相信一个晚上能发生抵过千万个晚上的事,但现在的他,倒也时不时会开始忖度,他想给的、在林祎凯的角度来看,是不是他想要的,如果答案是不或者不确定,他会站在原地,会想、会苦恼。

“我当然不会放弃的啦,那不然我们璨璨璨怎么办,我们璨璨璨岂不是少了一个可爱迷人又帅气的爸爸!”林璨的长笛比赛,就是他首次获得林祎凯的允许、以家长身份出席的活动。虽然有些盛装出席的家长,一开始因为听说林祎凯的缺席而面露遗憾,但这些遗憾都在马群耀替林璨背着他的小书包、提溜着他的长笛、戴着副墨镜出场时,得到了消解。

看似是林璨获得了当晚的可爱迷人又帅气奖,不过由十八位妈妈加上五位女教师组成的评委组却在迷迷糊糊中明白,这次陪林璨来的这位,也是有点、非常、很很很帅啊。

“喜欢谁就带谁出去玩啊。”林璨再度往马群耀身上靠了靠,换了块更舒服的地方斜倚着,像是在梦游,又像是在很认真地回忆。“反正爸爸是跟我这么说的,我把奖杯送给了我喜欢的女孩子之后,他就开车载我们去看了电影、还破例让我陪她吃冰淇淋。”

“你爸爸是真的对你很好哦,小豆子!你爸爸让我在家打扫卫生哦!那天!我花了五分钟上网看视频才学会怎么用家里那个干湿两用吸尘器的喔!”

马群耀知道自己是在经历一场试炼,但林祎凯明明表现得好像他要带林璨去听什么困死人的交响演奏会一样,他怎么可以错过他儿子这辈子第一次泡妹妹!他可是有泡妹三大要素法则可以传授的啊!眨眼!迪士尼抓手!唱歌!一个都不能少呢!

“这不是重点。”林璨眯缝着眼、揪起马群耀的睡衣下摆,把头往马群耀的肚子上摩挲了两下,“重点是你要知道,他因为带着我、很久都没去旅行了。带他去旅行吧。”

“你说得没错,是我耀哥考虑得不周到。但是你在我肚子上弄了两下干什么呢,不要紧的,跟你的同学们说清楚吧,你爸爸是绝对有腹肌的人。”

马群耀说着扯了扯林璨******嫩的脸蛋,享受着一点肉嘟嘟的手感。不愧是他儿子,真不愧是他儿子。

“没有。我就头有点痒,懒得伸手。”

在他话音刚落的那一瞬间,马群耀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林祎凯,神情类似,也是懒懒地不想动,躺在他身边,用脚趾头挠了挠他的脚心。他问他怎么了,他缓慢且毫无异样地说,空调吹得有点冷,肚子上凉凉的,不想掖被子,你给我掖掖被子。

于是他就对着林璨的脑门猛亲一大口、揉得他的小脸起皱。

正如他伸手到林祎凯那边,替他掖完被子之后,手却不老实,摸到他微微发凉的下腹,还打算一直往下,无意停歇。林祎凯没好气地打断他也没用,他还十分明快地回答道,“本来还有半辈子要抱着睡,现在该是要来做一点,让你身上没那么冰冰凉凉的事嘛。”

林璨就连抗拒着往后缩嘟起的嘴角、都和那天半推半就被他暖融化在怀里的林祎凯,太过于相像。

在把林璨托付给他未来的妈妈和姐姐、也就是林祎凯其余的家人时候,马群耀还知道了一件事。林璨的外婆家位于城市的郊外地带,是有名的疗养区,他和林祎凯的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导致双方还没有见过。好在林璨是个绝佳的纽带,林璨喜欢他喜欢得紧,谁都看得出来。

他进去了先简短行了礼,又寒暄了几句,等到林璨飞奔去院子里捉蝴蝶了,才郑重地抱歉,讲自己现在还不能向他们请求许可、牵林祎凯的手直到很遥远的尽头,但他希望还是,会有那么一天的。

对面的林璨外婆,却意外很开朗地大笑起来,完全超出马群耀的预料。

“孩子,我们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觉得林祎凯会完全不跟我们讲你的事吗?他是很喜欢你的,从开始就是,一直都是。感情的事情,我们做长辈的不便干涉,但我们都知道用眼睛去看、用心去听。我原以为,他这辈子都会爱自己超过爱剩下的所有人,但等他告诉我们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和他爸爸才发现,他是可以爱一个人、胜过爱自己的。”

换马群耀非常错愕、想说的话很多,反而无法轻易开口。

“去看看他的房间吧。床之前他叫人来搬走了,我想理由你也明白。”

林祎凯父母的房子是在他有了林璨之后才搬来的,自然给他和林璨各人也留了一间客卧。林璨的那间就在林祎凯的旁边,里面还有他很小时候待过的痕迹、摇篮和洗净后的襁褓都放在远处,奶嘴和很小的围兜也是。而林祎凯这间他也不常来,偶尔节日假期才会来小住一段日子,看似和家里的装潢没什么不同,简简单单,灰白黑的色调,并无特别。

只是除了腾空出去的床的位置,床头柜、台灯,书桌还有衣柜,记事板上的便条,都原封不动,是马群耀那间客房里的物件。以林家的条件,即便是靠林祎凯在学校里任职的薪水,换一整套新的家具也不会有什么困难,所以不存在清空回忆、把他马群耀丢进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有的只是很小心翼翼的珍藏、很谨慎、害怕影响到他的假装。

简易的书架上有林祎凯给他批过不及格的论述考卷、还有他出国前一直在睡前看的那本书。因为是译本的缘故,有些地方用的是法语里的词,他每天吵着看不懂、要林祎凯摘了眼镜,同他讲他以前大学选修学的词汇。书还没看完一半,他就打包行李离开了这本书、这个空间、这个为他无数次摘下眼镜,把书拿到手里、耐心为他解释的林祎凯。

书旁边放着他们为数不多的合照,林祎凯的修身西装外套他穿不太下,只好搭在肩膀上,他的墨镜夹在林祎凯的衬衫胸前,是他吵着要和每门课的老师合照的时候,硬蹭着拍的。

马群耀抽出那本书。

发现书的手感变厚了很多,不知道是本来就是如此、因为时间所以记忆出现了偏差,还是如何。

其实不是。

书的主人公每隔几页就会冒出句法语的口头禅,而马群耀手里这本实在太旧了,所以没有注释,严格来说,并不妨碍他阅读,但他只是想多看林祎凯一眼、多赖在他身边而已。

在林祎凯怀着林璨的月份里,他翻看每页每页,翻到就顺手做个记号,顺手在页脚上补上注释,还有写上注释的时间,好像在重走马群耀走过的路、马群耀在他身边走过的路。

折叠他们所有争吵、所有因为年龄和身份而来的时差。

他们是三个人,他们在读同一本书、度过同样的旅程。

这是那时候的他,手心里仅剩的一些,关于马群耀的东西。他把这些抱进怀里、送给林璨,也送给自己。

要是马群耀真的问起,真的发觉,他又会很淡然地说,只是一本没看完的书而已,不要给它赋予太多意义。

但马群耀此刻才又一次、再再次地明白,他从来都有底气、都很勇敢、都敢胡来地对着林祎凯,不是因为这是他本来的性格,而是因为林祎凯很爱他,所以什么都说了可以。

爱并不是为了一个人生小孩。也不是为了一个人的前途,隐瞒这个秘密。爱是即便知道这个人毫不知情、毫无回音,也全心全意相信,爱这个人、孕育他的果实,是有意义。

他总觉得他可以比林祎凯爱得多一点点、只是一点点就好,但现在他想,他如果可以与他的爱对等,只是对等,就已经很好。

他们短途旅行的目的地,定得颇费心机。本来马群耀想着这下总算万无一失,充满惊喜,未想到林祎凯还是太了解他和林璨、明白他们的小动作。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知道我要带你去旅行的?”

他开车去学院接林祎凯,发现他已经换了件休闲上装,摆摆手表示自己车后备箱里还有行李,可以帮忙一起抬过去。

“从林璨的电子手表定位突然出现在我爸妈那儿开始?其实还要早一点,从他自己打包了两条睡裤在书包里开始。不用想也知道,他可不是独自离家出走、再搬去月亮上住。”

马群耀没话说,他总不能把林璨的GPS定位给关掉,毕竟安全第一、谈恋爱事小。

“那你开心么?”

他们果不其然堵在去机场的路上,他手里抓着方向盘,侧过脸突然和林祎凯凑得很近很近、是鼻尖抵鼻尖的距离,把安全带拽出去好远。

“嗯。”

林祎凯没有低下头,反而凝视他的眼睛,说了句肯定。

马群耀突然明白什么叫心中的喜悦、无法形容,仅仅是因为对方说的一句话而已。

他不曾和他分享过半点等待的痛苦,但他现在愿意和他谈论小小的快乐。

选择北部这个城市很大一个理由是这里就是林祎凯当年怀林璨时候,住的地方。马群耀觉得,要说重新开始,除了这里,没有更好的选择。当然,显而易见的缺点也是有的,不仅林祎凯对这里太过于熟悉,不好安排游玩的地方,马群耀也自然有些心虚,害怕他触景生情,想起来独自一人辛苦的日子。

但好在林祎凯这次貌似心情尚佳,也许是真的很久没有出来旅行过,全程表现得极为投入,带着少有的兴奋,不干涉质疑他的一切决定。

在近郊的度假村偷闲到了傍晚,林祎凯戴了副墨镜躺在长椅上晒太阳,他在旁边看他熟睡后、脸颊被烤得微微泛红的样子。因为重逢之后,尚少撇下林璨,两人单独行动,于是彼此都有些亦步亦趋的拘谨,仅仅是陪在身边、共一片天空角落,平缓同步呼吸,就已经是很好的事。

然此时正值十一月下旬的水灯节盛会,马群耀听林祎凯姐姐讲,他当时外派的时候,因为怀着林璨,所以没能参加、多少有几分遗憾,这次也算特意为他圆满。不过他也没想搞多大多隆重的场面,两人穿得轻轻松松,搭车挤到河岸边,就去放水灯。

以前的水灯怪多污染的、现在于是换了蛋壳做的,一只由许多脆皮的蛋筒组成,中间扎着蜡烛和艳红的芙蓉花,尤其水灯节这样热热闹闹的场合,一整夜的河道上,接连会有无数只河灯载满火光与心愿,点映整条河床,等到被水流顺带冲往下游处,火光熄灭,河床底下期期艾艾等待着鱼儿便跃出水面,啃食承载人类一整年的希冀与心愿的河灯底座。如是化归,众生本就是众生,再把众生还给众生。

马群耀和林祎凯。林祎凯和马群耀。也像一对最最最最普通平凡的爱侣一般,小心地捧着点燃后的河灯,等待闭上双眼、在静默中抛掷愿望,把灵魂和欲望的负重,扔给虚空。

马群耀以为,林祎凯应该会想和他一人一个,没想林祎凯先开口说,“这个给我们好了。你手里那个,给林璨吧。当时没有替他许愿望,今天补上了。”

他说的这个们字很轻,但很有分量。直到属于他们的河灯远去,真正混入到所有的河灯里去,直至肉眼无法分辨,马群耀都还在想着、林祎凯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只是轻描淡写地陈述一个事实一般,只是他们,只是从来没有过分开。只有他们。

人群拥挤不堪,进出艰难,他于是从后面牵住林祎凯的手。他在试探,但林祎凯何尝也不是在试探。直到莫名中很紧张地十指紧扣,他们才发现彼此和彼此,在被人潮推着向前走。

像极了几年前的他们,没有选择,只能被命运安排,推着跌跌撞撞,等到偶一停下,才发现,最想要的,其实没有了。

结果他被林祎凯拉着狂奔、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人潮的喧嚣逐渐散去的地方。

“碰巧知道条小路,免得走丢了。”

林祎凯突然跑得极快,穿越过重重人墙,当然很辛苦,面色潮红,汗出了满满一额角,边喘气说着、边弯下腰按着膝盖,小口小口地换着气。

对面的马群耀也是,一模一样姿势,一模一样表情,头发前面全打湿了,上衣领口一圈也全是汗。

他们很久没牵过手、没跑过步,没有过这样仿佛全世界只有对方的时刻。

上一次有这样的回忆,须是林祎凯最害怕的教导主任恍惚间在校园里仿佛看到了他的背影,跟出去走了很远,觉得一定是林教授、还想对他说教说教,未果只好以为自己看错,其实是马群耀在他上课的间隙和他在树影下亲昵,先是肩膀碰肩膀,再是嘴角在他耳垂边呼气,不是想亲吻,是在讨亲吻。接着他被他牵住,还不是十指相扣,只是抓住手腕,绕过半边树林,躲在一栋教学课的入口处,探头探脑往外看。

那时候的校园很安静,午课的学生们还未睡醒,大多数的老师还在办公间里贪凉,没人看见他们飞奔,除了日光与斑驳的树叶的脉络,无人会告密。

他们都曾以为世界上除了彼此,只有彼此。

他们此刻又明白,世界上除了彼此,真的荒芜孤单,真的悲伤凄凉。

于是笑起来。对望着像小小的林璨读到贪吃的毛毛虫故事集一样,开怀哈哈笑起来。多年过去,我们毫无长进,还是在这里,在对方眼里,才能有笑意。

“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什么,筹划这么久,说吧。”

林祎凯自然地挽住他的胳膊,不介意他会有些惊喜又惊讶地回头看着他的表情。

走回去酒店显然不太现实,但他们也不急这一时。

“你这样,我反而不习惯。”

林祎凯明白他的意思,知道他是在说自己怎么态度转圜许多,但今晚总会说开的、他们会说开的。

“那我放下来好了。”

马群耀听闻又把他的手截下来、好好困在臂弯里。

“要说了,又觉得不知道怎么说了。我以前是很有信心的,觉得是我比较爱你、想着无论如何,只要你爱我一点点就可以了,有回报就可以了。但现在我发现,你爱我的方式比我想象得还要更细致、更温柔,其实是我错了。”

人都在渴望和自己完全不相似的对象。渴望新奇、渴望冒险。

他们也是如此。但在某一个瞬间,他们因为爱这件事,其实又会变得愈来愈像对方、愈来愈向自己的理想靠近,因为,从来都想给对方最好的、从来都想多以对方的角度考虑、多从对方站的位置看一切问题。

多年前的林祎凯,能做到这一点。

今日踌躇开口,以今生从未有过的谨小慎微,深思熟虑,来考虑重新开始这段关系的马群耀,亦是如此。

他们因为彼此而甘愿背负成长的痛苦、却在时过境迁后发现,其实他们是在一起走着这段路,一起痛、一起向对方无限靠近。

“我也是在有了林璨以后,才发现这一点。我变得越来越像你了,马群耀。一开始的时候,我是很恐慌的,我觉得我不是我自己了、一点不像我自己了。但看着你和林璨在一起待着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能再像你一点点、能足够勇敢、对一切充满信心,不会什么都藏在心里,而是说给你听,或许我们都不会等那么久,林璨也不会等那么久。”

他们太明白,哪有那么多如果的如果,只有以后、未来,很璀璨闪耀,一路凯歌的日子。

“那就这么说定了,林祎凯。以后我很莽撞的时候、很骄傲的时候、很冲动的时候,我会想一想你,会假设你会怎么做。而你伤心的时候、有话说不出来的时候、只为我考虑的时候,你一定要告诉我,要明白,我一直都很想听,请你跟我说。”

夜晚的风也是热热的、灌进他们的衣袖和长裤里,摩挲他们的脚趾头。

“我在爱你。我正在爱着你,我现在很爱你。我想要爱你。”

林祎凯温柔绵软的吻,打断他的话语,伸手困住他的后颈。

趁着呼吸的空当,林教授嘴唇微张、嘴角还挂着马群耀的热吻,上气不接下气、心动无法隐形,简短而动情地絮语。

“我知道。我都知道。”

Chapter 5

「That Someone in the Crowd」

要说他们是一路吻回酒店的,这也一点不夸张。

身体的潜在记忆被无限唤醒,很陌生、也很熟悉。

以前马群耀大多主动吻他,一定是带有无限侵略性和占有欲的长驱直入,不管他如何反应,是火热的爱的印章,稳稳盖在他唇角上,见他不推开,便会变本加厉,轻轻啃咬他软软柔柔的下嘴唇,直至他双唇因为颤栗而不断颤动,放马群耀的舌尖闯进去为止。一个吻就是爱的化身。而爱本身就是战争,爱本身就是侵略讨伐,一种美的征服。

但马群耀忽而变温柔了好多。这是林祎凯被他第三次吻住时候、内心的想法。他们和好吻了一次,是林祎凯先吻上去的。而后鼻尖撞到鼻尖,只好捂脸笑着停下来。在路边等车又吻了一次,这次不是林祎凯那种决绝的、带有放松兴致的亲吻,而是因为林祎凯正看着河岸对面的灯火、倒映在石板坑洼起伏的路面上,整个人安静专注,双眸熠熠闪光,实在太勾人吻下去,即便他们就站在路边等车,马群耀也没办法无动于衷,就从他的耳垂贴上去,刚挨上、轻浅地碰了几下,双眼里尚盛满满河灯火、满晚星夜的林祎凯,就转过头来,用嘴唇去贴他的嘴唇,继续一个绵长且有些意乱情迷的吻。

其间很可爱。

马群耀偷偷睁眼看了看林祎凯。

林祎凯知道。因为他也微微眯起眼睛,在观察着很久都没能得见的、正在爱他的马群耀的表情。

等到捎他们回去酒店的、地方特有的、后面糊着个塑料棚一样的车来了,他们才意犹未尽地放开彼此,没有任何理由地看着对方大笑起来,仿佛是觉得这份依恋太过于迫切心急,以前吻了许多次、虚度许多岁月光阴,现在就连在黑暗中的一次试探,都如此珍视、如此焦急。他们急什么呢。

“马群耀。”

狭窄的小车后座上、他们面对面坐着,脚尖很自然地勾在一起,这是相爱的人特有的、保持平衡的方式。

“你记不记得你第一吻我的时候,也睁了眼睛看我。”

林祎凯是天生体温稍稍偏低一点的类型,马群耀又与身俱来像个火炉,脚腕勾在一起,彼此都像彼此的救赎,坚冰融化,炎夏渐凉。

“唔…不记得。”

马群耀不是不记得,只是不好意思说。他带林教授去看露天电影,结果林祎凯太累了,驱车赶到海滨的放映场的时候,他就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但他心动了,他感到非常心动。熟睡的林教授表情更为舒展,眉头不皱,唇角甚至依稀向上弯起,双颊因为敞篷车内的热气而面露潮红,是绝对童话书里、等待谁吻醒的美好样本。

“这样也不记得?”

林祎凯微微闭眼,脸颊贴近马群耀因为有些羞赧而渐热的下颚上,一下子又靠得很近、很近很近。

“其实你靠过来的时候,我就醒了,听到你松安全带的声音了。但我没敢回应你,只是被你吻着。结果我中间偷偷眯了眯眼看你,发现你一直都好小心、好小心地在看着我,怕我醒了。”

哎。马群耀怎么可能会不记得。只是他不知道、林教授究竟是在哪个瞬间,发现的自己。他于是只好揉揉脑袋,尽量视线平视,不敢和林祎凯对视。

“我当时就在想,这个男孩子好可爱。外壳假装得那么嚣张跋扈,其实好可爱。好像吻了公主、但是公主还没苏醒过来的、国王的最后一个儿子。”

林祎凯伸手搂住马群耀热气蒸腾的后颈、逼迫他和自己对视。

“于是我就有贪念了,我就想,我想要被他爱一爱了、想要去爱他了。”

也许马群耀对他就是一见钟情,但他必然是在这个瞬间、在这个马群耀从不知道的,脆弱的、小小的、摇曳着的时分,决定接收他的吻,决定回应他年轻的心里、满溢的爱意。

“唔…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马群耀笑起来,一如当时他吻完睡梦中的林祎凯,侧身退回去,说的那句,林教授,你终于醒了,等你好久了。

“不过也没关系。以后,我也会看你很多次、爱你很多次,让你一直最美丽。因为我在爱你的时候,你最美丽。”

于是,他们又接吻,上唇含住下唇,牙齿含住舌尖,吸光对方怀里所有氧气,行路有些颠簸起伏、车外的城市嘈杂聒噪,都与他们毫无关系,十指紧扣,紧扣十指,世界上只剩彼此而已。

进酒店电梯的时候,马群耀接了个电话,应是正经工作上的事,虽然他屡次想要快点斩断话头,但对面却不怎么给他这个机会,导致他们走到房间门口,他才想起来房卡就在自己的短裤兜里,但是这只手正握着手机、那边还搂着林祎凯,腾不出空来。

只好眼神示意林祎凯就在这边兜里,让他自己拿。过不了一会马群耀还在忙着打哈哈,说着有机会再看的话,林祎凯就伸手就去摸到房卡、把他俩放进门去。

插卡取电的瞬间,房间终于从一片黑暗中亮起来,马群耀很幼稚地跟在林祎凯后面,双臂团成一个怀抱,半揽着他往前走,但是电话那头还在叽叽喳喳地说一个剧本的事,他终于忍无可忍,又推脱了几句,才把电话挂掉。

“老师,先去洗澡吗?”

马群耀带着点抱歉地哭丧着脸,把手机丢到床上,很讨好他的样子。

“我保证不冲进去!这是工作上的事,我马上把手机关机!”

结果换林祎凯笑起来,因为发现马群耀竟然在担心自己生气,他竟然还能忍、还怎么那么能忍!

“马群耀。你现在过来,我们可以等会一起洗澡。不然我们可以一起洗澡。但哪有让我等的,你还要等啊?”

林祎凯刚去他裤子口袋里拿房卡,手冰冰凉凉地蹭到他热热肿肿的地方,灰溜溜地拿了房卡就退出来、怪不得他一直贴着他蹭来蹭去、忍得也是难受。

对他最大的褒奖、对他最好的礼物,对他而言最好的爱的证明,不就是即使过了许久,过了如此之久,马群耀依旧对他怀有,最最最最无限的热情。

马群耀愣在原地,记忆中这是林祎凯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这件事。他的确从第一个吻开始就有些把持不住、尤其在林祎凯还转过脸来回吻着他的时刻,但他想好了他们可以慢慢来、如果林祎凯想要的话,他们一定慢慢来。

但如果他不想要慢慢来的话。

“林祎凯。”

马群耀捉住躺在沙发椅上、穿着短裤,两腿随意地平躺着的林祎凯的一边脚踝。他们穿的衣服太少了,他太热了。

“林璨可不可爱?”

林祎凯自然点点头,林璨就是可爱的化身啊。

“我自己的,当然可爱。”

马群耀灼热的手掌从脚踝一路向上,在林祎凯光滑柔软的皮肤上拨弄指尖、弹奏并不存在的音乐。

“那我们再多造几个,好不好?”

他是很坏的,林祎凯明白。他的温柔和小心翼翼,亲吻时会偷瞄你表情的少年稚气,都是一种状似伪装,譬如现在,马群耀的手掌已经摸到他本来就短得不行的短裤下摆里去、翘起他的底裤边缘,来回轻轻拉扯着有弹性的布料,给他的骨盆依稀带来顽劣的震动。他就有这么坏,他明明是在问他拿允许,但他根本就不是需要他的允许,他只是说说而已。

“唔…”林祎凯还在想着要怎么回答,马群耀突然俯下身看着他双唇微张、额角冒汗、情难自控的表情,他知道他说不出来什么完整的句子、他在融化、在分崩离析,但他就是想要看他这个样子。那是只属于他的林祎凯,没有衬衫领带、理论课一丝不苟的课件与作业,只是渴望被爱抚、渴望被爱。

马群耀太。坏。了。

他边啃他的后颈、边把手继续往下,有一搭没一搭地揉他的臀瓣,弄得他浑身酥软,却还要说话,“老师,你不说话的话,我也没办法啊。”

他哪里是没有办法,林祎凯明白他在说反话、他明明有的是办法。

“不…不…不要…停”

林祎凯的声音已经几近支离破碎、非本意地娇喘。

“好。我们不会停。”

马群耀这才用一只手牵住他的手,整夜整晚,爱河永浴,无止无休。

“老师,你是不是有点太久没摸过男人了。”

马群耀还把他半困在狭窄的沙发椅上,一只手为了给他安心而牵着他的手,另一只却四处作乱点火。林祎凯发不出声,喑哑中嗯了一声,不是肯定、也绝不是否定。

“你好湿。”

马群耀的手掌从他瘫软的下腹一直乱按、揉他肚子上的平坦、浅浅的在他身上打圈,嘴角贴近他的耳际,喘息呼吸。尔后没有任何预警地往下,顶开他的短裤松紧带,在再次摸到他底裤边缘的时候,胡乱地吻他、从脖颈一直贴到脸颊上痣的位置。

“我还以为是汗,但不是。”

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人的身体比嘴巴还诚实,他怎么可能不想要他,但他偏要问、偏要把林祎凯抵到死角里。

“原来老师有这么喜欢我。”

他的手掌隔着棉质的底裤布料、彻底握住林祎凯没办法控制的本能,瞬间林祎凯只得抬起头后仰,又湿润又粘黏,乱糟糟一片。

“是…是…喜欢你…的…一直…一直”

林祎凯被他捉弄得满脸通红,鼻尖耳垂,膝盖手肘,都是最娇嫩的粉红色,说话的音调渐高,期期艾艾。

“那老师看着我,可以射么?”

这该死的年下马群耀。他的手永远不停、在他身下反复地磨蹭,激得他也跟着微微抽搐。他才没有******的毛病,马群耀才有,他不能,他真的不能。

“不…不…不想要…那样…”马群耀每由下至上摸他一下、他便近乎倒吸气般地停顿一下,他们坏就坏在都是同一种性别,对需求太了解,而他本来就扛不住以任何形式降临在他身上的马群耀,他的身体在警报。

在临近边界点的时候,马群耀手的动作也仿佛加快了速度,势要逼迫他看着自己的脸、眼里雾气氤氲、满面爱潮涌动,因为自己如此狼狈、因为自己,成为春日里的樱桃。

还是被林祎凯搂住、或者说是林祎凯跌进他怀里。

头靠在他肩头、无视他的反抗,下巴搁在他的肩窝上,冰凉的脸颊埋在他的后颈旁。

对着马群耀缓慢且认输般地说。

“是的。我会看着你的电影录像带******,我一看到你整个人就会变成潮汐来临时的海,我很需要你,我很渴。所以你要爱我,你要补偿我,你知道吗。”

马群耀这时停下一秒手里的动作,因为林祎凯已经到了他想让他去的地方,他手掌心有汪汪的一滩******,是林祎凯的寂寞、林祎凯绝不轻易承认的、最私人的部分。

他把他灵活且修长的手指褪了出来,重新把林祎凯困回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有些狭小的沙发椅上。模仿最为无辜的小狗,用舌尖去碰他从林祎凯身上褪下来的指尖,那五根罪魁祸首。林祎凯不想看,想别开眼睛,但他双眼实在******且炯炯有神,亮得极其温驯,让他移不开眼。于是他接着又用舌尖舔舔他湿润的、刚刚还握着林祎凯的手掌心,颇有暗示意味地看向林祎凯,好像在要表扬、好像在要他摸摸他的头。

“老师,我有没有跟你讲过,你好甜。你连******都是甜的、忍住不说想我的样子,也是甜的。”马群耀作势还要再舔一舔掌心,明明他们都还穿着衣服、却已经解不开了,太凌乱。

林祎凯是被马群耀抱上床的,因为他有些双腿发软,至于发软的理由,应该还是要问在冗长的前戏里不断用各种方法折磨他的马群耀。他伸长了胳膊准备把已经皱得不行的上衣脱下来,又被坐在他身后的马群耀搂住后腰,但他很怕痒,于是只好放下手掌,捉住马群耀乱动的指头,示意他不要挠他的腰、他已经不很有理智、已经周身绵软。

结果马群耀显然很会会意,手掌直接附上他胸前、去揉他的胸口。本来这也没什么,也不是没有摸过,但马群耀的动作一点也不单纯、也不够轻柔。上衣的棉质布料摩擦着他胸口的敏感点,他不想出声又隐隐有些吃痛,出声倒又像种鼓励,只好咬着下唇默默在忍,忍到第五秒钟实在忍不住了。

没有话讲,又喊年下的名字。

“嘶…嘶…嘶…嗬…马群耀。”

这声自然有些嗔怪的意味,忍痛忍到偏过头去,整一只挂在马群耀怀抱里,头偏在他身上,是远洋的船,在靠岸。

“老师,你别动,我听说生过小孩后,会变大,是真的耶。”

合着他在无可抵抗、瘫软成一滩糖水,马群耀又回到那个无比顽皮的小孩,以让他的脸更红、呼吸更为不畅为乐趣。

“是…会…有…但我不喂乳…的…所以…你…”林祎凯在这个时候,意识到自己说什么,都失去了意义,因为马群耀已经掀起了他的上衣下摆,胡乱的手把下摆折进去,只露出他雪白嶙峋的下腹、还有已经微微泛红的胸口。

他用的手掌去挤他被他揉得有些肿胀起来的胸口、激得他的******挺立起来、酥酥麻麻,另一只手从后面扒他的短裤,顺着腰窝上的凹陷处拐下去、把他的裤子一直一直往下褪,下落的途中还不忘摸一摸他的腿根处,确定他一直潮湿、一直欲罢不能。

“那我就更后悔当时没有陪在你身边了呢,老师。”

马群耀啄了啄林祎凯绯红的唇角,但并不给他长吻。另一只手抛开他碍事的短裤,把他转过身来,重新覆在他身上。

“我很会喝奶的,绝不比哪个小孩弱。我是老师的狗,我是老师的第一个小孩。”

林祎凯从不怀疑,马群耀在床事途中,真是什么对白都能讲出来。

于是他探下头去、对着他的胸口又啃又咬,磨得他心尖亦跟着震颤,似乎也并不奇怪。他是绝对的犬科类动物、绝对忠诚依赖,但也绝对厚颜******、服从欲望驱使。

“轻…你…轻一点”

但他在心里笑起来,欢欣的心河水荡漾,他如花朵般盛放,他就是盛放的花朵,马群耀是照耀着他的日光、星夜、爱的目光。

世界温柔,交还他爱之人的手。

他们以后还会有好多好多个夜晚、好多好多次如此这般的瞬间。

他好幸运,他决心偷一颗星,却真的真的,偷取千星、把整个夜空都占为己有。

“老师老师。”

马群耀看他累了,时间已经是好几个钟过后,于是怀绕着他,和他一起躺倒在枕头上。

“嗯?”

他们以前是不常聊天的,尤其欢爱之后,马群耀不懂节制,一般林祎凯会在某个瞬间昏睡掉线,下一个镜头概是半夜,他在浑身酸痛中醒来,蹬一脚把他箍得紧紧的马群耀,示意他从自己身上出去、他要下床洗脸。

虽然不总能如愿,但他们不太聊天,总是沉默,总是借助肢体语言。

但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马群耀会顾及他的感受、会跟他讲话,会配合他的步调节奏。其实不是什么很大的事,但这是林祎凯想要的浪漫。

“你在想什么呢?”

他竟然还会关心自己在想什么,他以前从来不问这么虚无缥缈的问题。

“就…在想我们的事。在想命运待我很好,把你还给我了。”

马群耀的怀抱很扎实,心跳声也咚咚咚地很大声。即便林祎凯知道自己现在从发型到五官,都是疾风过境、被他弄得一塌糊涂,但他还是在安静的空间里自顾自地咚咚咚咚、毫不掩饰,掩饰不住。

“我才是要这么想。谢谢你还在这里。”

渐渐的、年下强有力的胸腔振动中,混入相对来说、更为微弱,但绝不是听不真切的,他的心跳声。合奏共振。

“我和许先生约好了,等有时间,带你回去看看。”

许浪也应该料不到他们和好如初只花了这么点时间吧,林祎凯无奈地笑,又觉得人生真是奇妙。

“哦?你不怕我气你和许浪联合起来骗我?”

许浪就是个夹心饼干,两边都想当和事佬,最后还不是露馅了。

“不怕。老师才要担心我生气吧!”

马群耀说着把脸别过去一小半,刻意不看林祎凯,但他又知道林祎凯不太吃这套,最好见好就收。

“你怎么跟林璨一样难哄啊,你想跟我玩数到三是不是。”

林祎凯知道他要说海外研修的事,心下软下去一块,但不想轻易服软。

“不不不。老师,我是爱你的!”

马群耀又转过头来,疯狂啵啵林祎凯的脸,每亲一次还发出清脆而响亮的声响。

“就是如果你那么想我,处处让你的朋友们帮助我、还给我介绍工作,你为什么不去找我呢?”

林祎凯倒是没想到许浪连介绍工作机会这么详细的事都跟他说了,好气又好笑。

“因为我要养林璨呀,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林祎凯用手指穿过马群耀乌黑茂密的额发,把前面给他抓得凌乱的几丛、一个劲地往后梳理,对着他水汪汪的圆眼睛讲话。

“以你的性格,你一知道肯定就回来了。不是不想和你一起养林璨,是觉得等一等、你也要玩一玩看看外面的世界,再回来才好。”他用指腹刮了刮马群耀挺直的鼻尖,手肘撑在床单上,继续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转过来的脸。

“你就那么有信心我会回来?”

马群耀偶然扫视到他下巴上青紫泛红的吻痕,没来由地觉得快乐,比快乐更快乐。

“是。小子,我可是林祎凯。你睡过去一点,不然就抱着我睡,你别蹭了,你又硬了,一晚上太折腾了。”

虽然完全没按照他的预期发展,但林祎凯知道,马群耀就是需要一点点、再多一点点的林祎凯,直至拆分入腹、食髓知味,都未觉得够。

“老师~~老师我想要你嘛~~我们已经休息了很久了~~我还和你聊了很久的天~~”

林祎凯钝钝地想,林璨一直想养一只狗,但其实不需要,他面前就有一只、他很快就能把他带回家圈养。

“那就一次,真的要睡觉了。”

马群耀兴高采烈地眨巴眨巴眼睛、扑上来,抱住他的肩膀继续啃咬。

林祎凯想到他刚刚的提议、还有他毕业决定回国时候,做了他很多年导师的教授,跟他说的话。

“如果找到像电影里一样的人、愿意和对方相伴一生的话,就回来看看吧。毕竟这里是最适合拍电影的城市。”

原来人已在他身边。

穿越人海,从人潮中脱身。

和他在一起的时刻,任何地方都是可以跳起舞来的山腰、有着小火车轨道的天文台、交通拥挤、阳光灿烂的公路。每分钟都会幸福,都有魔力。

他找到他了,他正在他怀里。

Chapter 6

「finale」

实际上,他们比约定要去接林璨回家的日期,要早上一点就到家了。无奈林璨不愿意那么早就回到城市里来,想在外婆家多留一会,林祎凯只好拖着马群耀,在家里过二人世界。

但总有些偷偷摸摸、莫名其妙的******。

房子还是以前的房子、人还是以前的人,沙发却常常用来陪林璨看动画片或者长笛表演的视频,而不是像现在一样。

窝在马群耀怀里,吃当季最新鲜的草莓。

本来他们今天的日程应该是收拾卧房,把马群耀的东西挨个马好、和林祎凯的全摆到一起,但整理到一半实在很累。马群耀出人意料的是喜欢所有东西都一定要摆得规整无比的性格,而林祎凯则是拿得到、方便用就行。看似是马群耀在把他西裤、衬衫、袜子一样样往里收纳,其实他还要顺手收拾一下林祎凯的东西。

本来林祎凯买这房子的时候,很多衣柜和抽屉的设计都是双人用,他也有想过未来会有一个状似马群耀一般的男孩、迟迟缓缓,款步而来。但在他离开的日子里,过多的空间总像一种提醒似的惩罚,于是相同的白衬衫越买越多,空着的抽屉也越来越少,即便一边只放三件衣服、只要看不见空白缝隙,他就仿佛看不见、他所失去的人的样子。

马群耀或多或少察觉得到这一点,但也忍不住边收拾边开口跟在林祎凯身后训话,本性难移,越爱你、越要说你,爱你才说你,不爱你、不知道你的底线和边界可以被我随意乱踩,才不好开口说你。

“林教授,香水和…这是什么…须后水吧之类的,放完就放回原位嘛,你看你有这么大个盘子放这些瓶瓶罐罐,最后还是全部放在盘子外面,木质的家具再好,长久这样还是会有水渍痕迹的…”

马群耀把自己卷好的一板领带顺势放进他刚刚整理出来的半边抽屉里、旁边放的是林祎凯零碎的一些首饰,他平时戴这些东西戴得也不多,一般就是银的镯子或手链,零星几个金色吊坠。

“一般阿姨会来收拾的,这不最近几周因为某人,忙得昏头,”林祎凯在说因为某人的时候,漂亮而巧妙地剜了马群耀一眼,仿佛在讲,别吵了别吵了、已经忍你很久了,“所以没叫阿姨来么。” 不过也的确,往后他要解释的对象可太多了,从大洋彼岸那头的许浪,到学校里每一个关心他婚姻状况的老师和学生,他的父母、马群耀的父母、他们俩的儿子林璨,还有每周照顾林璨的阿姨等等等等,想想就头大。

马群耀这时乖乖噤了声,知道自己再说也没什么意义,林祎凯是绝对不会改的、但在家庭关系中,因为锅盖必须按大小顺序摆放这种琐事而吵架的也绝不在少数,如果他不想被林祎凯扫地出门、抱着他藏有求婚戒指的枕头,在别墅门口喊老师蚊子好多的话,他还是闭嘴默默收拾吧。

于是乎,林祎凯基本没出什么力,毕竟他才是让渡自己个人空间的那一个,全程只是跟在马群耀身后,跟他说,这个不能丢、那个请放回原位,不要乱动。

如此才堪堪把马群耀带来的大包小包的行李整理完一小半,林祎凯看他这个架势是完全余生都要赖在他这里了,摸摸突突跳动的眉心,脑海里又在举白旗投降,洗了些刚买的草莓,蒂儿都仔细去干净了,喊他一起吃。

吃草莓本来是件很普通平凡的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璨不在,或者真的累到瘫软。等吃到第三个的时候,林祎凯就意识到,他正躺在马群耀怀里,马群耀直接搂住他的脑袋,伸手从他放在下腹上的盘子里抢草莓吃。

“茶几上还有,你吃茶几上的嘛。”

林祎凯眼看着自己盘子里草莓越来越少,马群耀却搂他搂得很紧,满不在乎地继续伸手。

“林祎凯。躺上来一点,靠着我就好。”

换林教授不语。他看着盘子里仅剩的两颗草莓,顺着沙发的皮垫子,跐溜跐溜地悄悄往下滑,想要逃避马群耀滚烫的怀抱。

“老师。”

马群耀一只手揽住他的腰,一只手接过他怀里的塑料盘、一般是林璨吃蔬菜用的,上面画了他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在此刻这个场景,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的滑稽。

“你在勾引我么。”

马群耀的眼睛一如既往地闪闪耀耀,干净无比,仿佛他根本没有在说什么林璨在场的话、一定要捂住耳朵的句子。林祎凯突然面红,耳根子也渐渐染上粉色,明明是很自然的、爱侣之间一定会有的、倚靠着的姿势,但不知怎么地,也许是因为马群耀还是像个火炉,他越往上靠、身子越火热。

林祎凯嘴里还含着半颗草莓、正要往下咽,于是支支吾吾愈发嘴笨、讲不出话来。但又不明白,他越是仰头微微张嘴,舌头越是往后抵,马群耀越是很想吻他、很想爱他。

他的男孩有一些坏,有一些别人从不知道的坏。

有一些只在他身上发生、只施加于他的,犬科类的顽皮与坏。

于是他被马群耀摸到下巴,单手很轻柔地捧起脸来。他以为是一个亲吻,于是安然闭上眼睛,睫毛稳稳粘在眼下,蝴蝶不再振翅欲飞。等马群耀靠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不是。有些惊讶地睁开眼,反倒配合他作恶。

马群耀伸了一根指头进去,在他的下唇角和舌尖上濡湿,再在他睁开眼睛、对望着他的时刻,满面顽劣的笑意,含住他的那根手指、动作夸张地品尝他的味道。

“老师不明白么。老师对我永远有引力。如果我说靠过来,就只是靠过来。但如果老师想逃跑的话,我就没办法了。”

林祎凯被他捉住指尖、扶住腰,渐渐慢慢,带回到他身边。

“我会先靠近你。”

接着他靠近林祎凯的耳边,轻吐呼吸,完整他的絮语。

“你确定要在这儿。”

林祎凯彻底窝在沙发最内里的角落,低头掩饰羞赧、也掩饰无法自拔的心动。他穿的是最方便活动的圆领大T恤、不过这件过大一些,是马群耀的衣服,昨天晚上不知怎么地就到了他的身上,下摆也皱皱的,不知道是他从哪里带回来的,底下因为天热就穿了条缎面的居家短裤,平时看是将将到膝盖上面,因为马群耀的衣服有些过长,于是便消失在上衣下摆里,只露出他两条光滑白净的长腿,膝盖泛起绯红。

然后马群耀的手又肆意地往下,拉着林祎凯的指尖,一直向下引导,抵达林祎凯藏在T恤后的短裤松紧带的时候,林祎凯内心嘶了一声,手本能地往后退,但被马群耀的手掌捉着,动弹不得。只好半推半就地陪他完成这次狩猎、这次名为吃掉草莓味的林祎凯的行动。

“老师,我想尝尝你,到底是不是草莓味的,可以么。虽然我刚刚尝过了,但是我还想尝。老师给我的甜头,不够多。”

哪里是不够多,林祎凯突然意识到。马群耀不会现在还在想着昨天晚上他先睡着了,这么点小事吧。和好也就五天的样子,每天如此,谁受得了。换几年以前的他,也受不了啊。

“可…可…可以吧。”

为了避免把沙发搞得太难看,林祎凯闭了闭眼睛,心虚地回答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不可以呢。但是老师,我觉得你等不到去卧室了,”说着他牵着林祎凯的手,把他亲肤柔软的缎面家居裤剥落下来、刚好卡住他大腿根儿的地方,接着用两只手的指尖都去触碰林祎凯胯下,“你的草莓味道要渗出来了,好甜好甜的汁水。”

林祎凯当然清楚马群耀一碰他、一拨弄他、一跟他说一些他完全招架不住的话,他就会浑身瘫软发麻,他是最吃这套的人,他嘴上不会承认,但是身体会自动反应,但他也很少如此真切地认识到,确实,他是涨潮时的海洋、是湿润的果肉、是连绵不接、整夜整晚的雨季。

“一次。最多两次。还要收拾房间呢,我好累的。”

他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皱皱巴巴的、给马群耀弄得乱七八糟的圆领衫,明白下一次,他不可以再轻易地穿他的旧衣服、试图从他身边逃离。

“我都可以的。就怕老师还想要我、还需要我。”

马群耀蹲下身去,把他裤子扒下来,拉起他的上衣下摆,把头埋到布料里去。他是不是草莓味的呢。林祎凯可以是任何一种味道的。

拥有多少林祎凯,都未曾觉得足够。

因为林祎凯是他的。

从现在开始,从过去的某一个时间点开始,一直到无限无垠的未来。都是他马群耀的。

马群耀还算守诺言,让林祎凯爽来了一次之后,就放开他白皙笔直的双腿,很黏糊糊地又爬上去,和他抱在一起,两个人挤在一起披一条林璨的卡通毯、林祎凯觉得这次用完需要烧掉的那种。由于这次他动作不大,见好就收,所以他连黑色的运动裤都没有脱,衣服还是整整齐齐。但是怕林祎凯冷,又包得严实,又紧紧贴着他的身体,给他传递光热。

七七八八地聊了一会,从林璨的小学选校,到家里的衣物柔顺剂用完了要去买,还有未来工作上的事,就好像许多处在这个年纪的伴侣一般,有欢愉,也有并肩的琐事相伴。以前也许是一个人、或是一个人做决定,但现在不是了。

“林祎凯。”

马群耀在裤子口袋里摸索。

林祎凯转头看着他,不知道自己被剥得光光的、浑身上下只用一条动画片图案的小毯子包住,看起来有多可爱。

“嫁给我吧。”

也不是什么很昂贵夸张的戒指。他知道那样的林祎凯大概不会喜欢、也没办法上课的时候也佩戴。反正他会把卡和银行账户、不动产和股票文件,都交给他保管。想来想去还是用第一笔演电影的收入买来的这个戒指,比较合适。即使林祎凯并不知道,但他一直记得他的指围、也一直记得他喜欢这个牌子的设计。一放就是许多年,像个不看它、就不存在的念想,像一打开盒子,就会跳出来的林祎凯、或是那些他们在一起的回忆。

“这么轻易!这么草率!就在这!就求婚了?”

林祎凯一只手兜住毯子,防止它往下滑动,抬脚踢了踢马群耀的膝盖,重倒不很重,但他一向不太急着说话,这下也是真的有点恼火。

“我看你放首饰的抽屉中间,还空了一块。觉得是时候了。”

天知道他拿着这枚戒指、藏着这枚戒指多久了。他永远在等待最好的时机,但今天他突然想清楚了,哪有最好的时机,现在、立刻、马上,就是最好的时机。

“哦。”

这下换林祎凯没话说。其实没有戒指也能过,毕竟以后真的要一直一直和马群耀一起过。但也好。把他盖章入户,把他据为已有。

“在那边的时候买的,第一部电影的片酬呢。也不知道买来做什么用,等我意识到我已经到了店里。店员已经在给我拿戒指出来试了。问我是礼物还是做什么用,我说是给爱人的婚戒。”

林祎凯伸出手来,在日光下拨弄空空荡荡的手指,马群耀把他牵过来,稳稳地扣上戒指的指环,大小刚刚好。

“她问我要不要刻我们的名字缩写,说是很多爱侣都会这样做的,”林祎凯于是想褪下戒指来看内圈,反而被马群耀再次牵住,不让他摘,“我说不用了,如果没机会了的话,就送给他当结婚礼物吧。”

林祎凯看着他的表情,平静无比,只是陈述一件往事一般。

“嚯。我还没说我愿意,就给我戴戒指了。我还没说我要结婚,就要给我送礼物了。”冲上去揪了揪他的鼻尖、推了推他的脸。

马群耀岿然不动,只用嘴角,强忍笑意,是要他哄的意思。

“我已经收到礼物了,但不许退回了。请和我结婚吧。我愿意。我的礼物只有一个,我的礼物是你。”

是的是的,马群耀可是很良心的。买一赠一,买一赠一。刷条形码付款,林祎凯不仅得到了面前这位带着笑意吻他、再次撞到了他的鼻梁的马群耀,还得到了林璨,还有林璨后面也许存在的弟弟妹妹们。

“去接林璨回来之前,我们去配戒指吧。”

马群耀点点头。

“好。也不急,也还早。”

 

 

 

 

 

 

 

Honey, honey 阅读使用手册

(图片配一些林璨代餐。)

*Honey honey这个标题来自于史上最经典的带球跑文艺作品Mamamia(妈妈咪呀)中的一首插曲。(如果没有看过Mamamia那就是我年纪大了呜呜呜呜。)总之故事梗概就是讲的女主人公Sophie的妈妈独自把她养大,然后在Sophie要举行自己的婚礼时,她通过妈妈的日记推测并邀请了所有可能是自己亲生爸爸人选来参加。最后找到了亲生父亲、父母二人相认。当时一直在听电影和戏剧的ost,其中的这首歌听得非常上头,又因为本来就是个带球跑故事,觉得这个标题应该很合适,于是就拿来用了。

Chapter 1

*没有听过Mamamia原声带里的honey honey的读者朋友真的可以去听一听,因为第一章的小标题也是来自于这首歌的歌词。“he’s a love machine”~包括hook部分,“honey honey / how he thrills me”等等,我都觉得太符合这篇的人设了。

*璨璨子喜欢的雪龙就是jellycat出的、很火的雪龙,确实有一对,感兴趣可以搜图片来看看。

*耀耀子开学第一天的造型可以参考PP(现实生活中)毕业典礼、马哥戴着墨镜的去参加那天的照片,就是按照那个写的。

*林教授和耀耀子最后去留学的城市其实都是LA。林教授的学校来自于我现实生活中有个朋友的母校。(LA很厉害的戏剧学院,但因为我不专业,所以我尽量避免提到很多的专业信息。)但确实是LA,后面还会再提到一次。

*结尾耀耀子弹钢琴唱的歌就是今冬。(本i今冬人士那段时间听今冬听得十分上头,于是马上安排上了。)仔细看歌词会发现就是今冬的歌词。(可能很难看出来。)

Chapter 2

*第二章的小标题其实来自于PP某次采访还是提问说的话。印象很深刻。大概是问他和恋人吵架了怎么办,他说没关系,他自己会回来。

*其实很多细节部分都是有现实代入的。比如吃冰淇淋的林教授把卡包挂在脖子上这里。(太多了估计不会一一解释。)参考PP有张和马哥一起的合照、把卡包挂在脖子上。

*芝麻街小挂件,红蓝梗不用多说了。

Chapter 3

*林璨有一个说yes的动作,完全可以参考以爱那场戏,在普吉岛的沙滩上,欧对着德说yes的场景。

Chapter 4

*旅行地点假设的城市是清迈。(因为我很喜欢清迈哈哈哈哈。)不过把天灯节改成了水灯节。(其实完全符合天灯节的时间。不过我上次去放了水灯、想要有点不一样,所以,水灯。)

Chapter 5

*小标题that someone in the crowd来自电影La la land(爱乐之城)的插曲Someone in the crowd。不过歌词唱的是that someone in the crowd我就拿过来了。因为本来设定的留学背景就是LA,然后在写这章的时候,看到PP采访说他最喜欢的电影就是La la land,所以马上立刻又打开ost,于是就用了这个标题。

*所以这章结尾提到的山腰、天文台、公路,都是LA实际存在的场景,也是电影La la land中的一些拍摄地。(看过电影的朋友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

Chapter 6

*finale就是最终章的意思。是真的最终章啦。

文章来源:{la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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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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