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的人没死成

小时候,每次出门之前妈妈都会提醒马嘉祺注意安全,她总是说,“*********不会把‘坏人’这两个大字刻在脸上。”
意思是,那些温文尔雅、举止礼貌、衣着整齐的人,也有可能伤害他。
马嘉祺曾经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孩子。
但现在,他被粗糙的麻绳捆住手脚,和十几个人一起被关在拥挤的笼子里。笼子外,是光着膀子的男人们吆五喝六地在一边喝酒一边打牌。
“他们就在脸上刻了字,*********。”马嘉祺想道。
男人们都是五大三粗的,丑陋又夸张的纹身下是厚厚的脂肪,脂肪又裹着肌肉。就连五官,都透着凶神恶煞的意思。
笼子里的人都在哭,除了马嘉祺。
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在十几个小时之前可能还有着平庸却又幸福的人生,但现在所有的价值却会被身上的可用的器官量定。健康的肾,五万;健康的肝,五万;健康的心脏,十万。
马嘉祺不在意这样的结局,反正世界上爱他的人都不在了。
包括那个因为太爱他而显得啰嗦的妈妈,他的父母和哥哥在酒店的火灾中丧生了,然后他的抚养权在几经周转之后来到了某个表叔这里。
表叔是个赌鬼,立马拿他抵了债。
回忆因为笼子外突然的安静而中止了,马嘉祺抬起头,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壮汉纷纷站起了身,恭敬地叫一个年轻人“鑫哥”。
鑫哥。
马嘉祺看着他的脸,心想,妈妈的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丁程鑫笑眼盈盈地走到笼子这边,对身边的人点头道,“绯哥喊我来看看货。”
他站在那儿,堪称花容月貌、也堪称玉树临风,但壮汉们都不敢直视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美目。他们点头哈腰地解开锁、将里面的“货物”一个个拎到丁程鑫面前,等他点了头才推到另一边。
轮到了马嘉祺,他仍是那副平静清冷的样子,不哭不闹。
可丁程鑫却突然开了口,“等等。”
一旁的壮汉疑惑道,“诶?”丁程鑫却笑眯眯地捏着马嘉祺的下巴,抬起了他那张白净的小脸,左右晃了晃。
“这个******用掉有点可惜呢……”他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放到仙乐都去吧,那儿还没有这一款。”
轻描淡写一句话,他捏着生杀予夺的大权。
马嘉祺抿了抿嘴唇,自被表叔卖掉后第一次开口,两个字,“不去。”
“你以为自己有得选?”丁程鑫像是有点吃惊的样子,眼睛微微瞪大一点,又笑了,“诶?你声音也很好听呢,再说几句听听。”
很久之后,马嘉祺意识到,这个人所有的表情都很生动,但这些都是演出来的。
丁程鑫,决绝而冷酷。
大概是丁程鑫这种行为也很反常,旁边的手下终于有机灵些的意识到了什么,挤眉弄眼地朝他笑,“先給鑫哥送到床上玩玩再去仙乐都也不迟!鑫哥不是觉得他声音好听吗?听个够!听到腻!”
丁程鑫哈哈大笑,拍了拍那人的肩,倒也没否认。
他这么漂亮,皮囊下却如此恶劣。几乎是出于动物性的直觉,马嘉祺宁愿被挖肾,也不愿意被送到丁程鑫的床上去。
可就像丁程鑫说的那样,他没得选。
丁程鑫住的地方简约干净得像是高级牢房,雪白的墙和雪白的床,别无他物。
三分之一个操场那么大的房子里,只在墙角摆着那张巨大的床,马嘉祺被粗暴地丢在上面,看年轻男人漫不经心地解开皮带。
他整个人都是矛盾而虚伪的,比如漂亮的皮囊和恶劣的内里;又比如开始******前这毫无兴致地解皮带的样子,开始后却野兽般疯狂而凶狠。
甚至于他性器的尺寸,都是与那张脸极不符合的狰狞。
丁程鑫身下用力到像是要把他撞碎,同时一耳光扇在他脸上,“叫啊,怎么不叫?”
马嘉祺额头上全是冷汗,嘴唇被自己咬出了血,可就是不愿意发出声音。
那被夸赞好听的声音。
“挺好的,挺好。”丁程鑫笑起来,“不愿意叫就不叫吧,哈哈。”
疯子。
马嘉祺厌恶地扭过头去。

马嘉祺被折腾地去了半条命。
他浑身都是伤,因为高烧而迷糊地躺在床上,唯一庆幸的是睁眼之后就再没见到丁程鑫。
不知躺了多久,他起身去浴室漱口和洗澡。无论怎样的处境下都改不了的一些细微习惯,可以看出曾经富养的痕迹。
丁程鑫的屋子既像牢房又像病房,白墙围着空地,什么也没有。
都不需要怎么找,马嘉祺就发现这屋子里是没有衣柜也没有衣服的,但他不知道这是丁程鑫本身的习惯还是针对他自己的作践。
最初的难受劲过去了,马嘉祺开始觉得饿,但他走不出这屋子。
就在饥饿感一点点放大的时候,他听到了敲门声。
“哥!我忘带钥匙了!你帮我开下门!”脆生生的男孩的声音,听上去像是还没过变声期,却蕴含着生机。
敲门变成了拍门,一听就知道是那种被宠坏了的男孩,急躁。
马嘉祺因为这噪音而皱了皱眉,没有衣服,他只得赤身裸体地裹上白色的床单去给人开门。
门一拉开,却是两个人都愣住了——
“还以为是个小男孩,怎么这么高?”马嘉祺被刘耀文的身量吓了一跳。
“这是鑫哥的男朋友?”刘耀文的目光落在马嘉祺脖子上的青紫掐痕上。
两个人面面相觑不知多久,还是马嘉祺先反应过来,他也不觉得自己这副模样难堪似的,平静地转身給刘耀文让了进门的道。
“谢谢,”刘耀文咧开嘴笑,“我该叫你嫂子吗?”
他一开口,马嘉祺就知道他和丁程鑫不是一路人,却因为这两个字而失了笑。
刘耀文看不懂这笑里的嘲弄,只是见面前这个白净清秀的男人摇了摇头,否认了自己的猜测。
他哦了一声,随手把书包丢到一边。
丁程鑫家里没有沙发,刘耀文也习惯了似的席地而坐。他的书包拉链开了一大半,封面失踪的课本从里面掉出来,马嘉祺看到上面张牙舞爪的签名。
他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刘——耀——文——
即使对方始终沉默,刘耀文也不觉尴尬,他有一种少年人的热忱,“那你叫什么名字?噢噢,我叫刘耀文,丁程鑫是我哥哥。”
“亲哥哥?”马嘉祺看似不感兴趣,却突然抬头反问了一句。
在他这样沉静的目光下,刘耀文又愣住了,他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嗯……也差不多吧。”
马嘉祺点了点头,没做什么评价,却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
“小马哥。”刘耀文立马熟络起来,这么叫他。
男孩子话多,叽叽喳喳说个没完却不讨嫌,马嘉祺静静听着,其实很感激他这种不评断的、自然的、尊重的态度。
他怎么会有丁程鑫那种亲哥哥?
刘耀文说得渴了,起身去开放式厨房那里,打开水龙头直接弯腰歪头喝了许多。
“我哥也是搞笑,这么大屋子什么也没有……我早让他买个冰箱放可乐的!”刘耀文一边唠叨着一边走回来坐下。
那种喝水的方式,连带着脸和额发都湿了,他也不在意,摇头晃脑地甩了甩脑袋上的水。
像只小狗似的。马嘉祺心想。
他总是不说话。寡言的人,要么容易显出高深莫测的气质,像丁程鑫那样;要么会因清冷而具有吸引力,像马嘉祺这样。
刘耀文刚被他的沉默所吸引,就听见马嘉祺肚子里传来的叫声。
“你饿啦?”他有点懵地发问。
马嘉祺嗯了一声,他本身的性子总是平静因而坦然的,这会儿却莫名有点羞赧,偏过头去低声说,“两三天没吃东西了。”
“两三天!”刘耀文猛地站起来,反应大得不正常,“你两三天没吃饭了!”
反倒是马嘉祺被他的反应弄得莫名其妙,抬起头看着男孩气呼呼地说,“饿肚子简直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了。”
这下马嘉祺终于笑了,觉得他天真单纯,想不到饿肚子大概是自己经历过的痛苦里最不值一提的了。
“你等会儿,我马上回来。”刘耀文像阵小旋风似的出了门。
没过多久,他就提着几大袋热腾腾的吃食回来了,马嘉祺讶道,“我哪吃得了这么多!”
“你挑喜欢的吃,剩下的给我就行。”
马嘉祺也不推辞,解开袋子拿出一碗粥。
他的吃相斯文,刘耀文看了一会儿,又突然道,“你先吃,我再下去一趟。”
马嘉祺点点头,在心里盘算着有多大可能利用刘耀文离开这里。先把这碗粥喝完吧,他想,现在身上真是一点力气都没有。
可粥才喝了不到半碗,刘耀文又风风火火地回来了,这回拎着七八个纸袋。
“你选选,挑喜欢的换上。”他大概是把人家服装店給搬空了。
的确不能披着床单逃跑,马嘉祺放下碗,从那些纸袋里翻找出一套最简单的黑衣黑裤来。
他准备去别的房间换上这套衣服,站起身的时候,却见到刘耀文捧着自己吃剩的那半碗粥,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小马哥,”少年人笑得灿烂,“你穿衣的品味和我哥一点儿也不像。”
马嘉祺听到丁程鑫的名字就本能地不悦,但他又因为刘耀文的这副模样而无法迁怒,甚至还有更多的复杂心绪。
在细密的心思里,马嘉祺转身去了客房,一边换衣服一边忍不住想着这两兄弟。
他几乎对刘耀文有着天然的好感和亲近欲望,但只要一想到他是丁程鑫的弟弟,这点微妙的喜欢又荡然无存了。
很显然,丁程鑫对这个弟弟非同一般,以至于刘耀文出淤泥而不染。
所以,马嘉祺垂下眼眸,想道,即使我利用他逃走,丁程鑫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的,对吧?
恨的人没死成3
马嘉祺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刘耀文已经不见人了。
食物和衣服却被分门别类地放好了,从练习册上撕下来一张纸,上面写着他的留言,“小马哥,我有急事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字写得一般,但却是规矩地按着纸上画出来的线条来写的,从中可以窥见刘耀文的性格。
开朗好动,却也温顺善良。
他望着这张纸出神,都没注意到丁程鑫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入迷了?”男人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马嘉祺被他吓了一跳,转身的同时慌张地将纸条折起来,又掩饰性地故作不在意,“没有,没听见。”
“刘耀文来过了?”丁程鑫还是笑,“你见着他了?”
他暧昧的目光落在换了新衣服的马嘉祺身上,这样的打扮衬得他像黑夜里的竹影,清瘦、挺拔、寂寞。
“嗯。”马嘉祺也没否认,心里猜到刘耀文突然有事大概也是被这个人刻意支开的。
“你可真有本事,还勾引上高中生了。”丁程鑫又突然不笑了,阴沉下脸色来,一边往他这里走一边解皮带。
他这样的喜怒无常也的确会让人产生不自觉的畏惧,马嘉祺却强压下那种几乎是生理性的示弱本能,冷淡地抬眸看他,“又要打我?”
丁程鑫这一次更狠。
前几天那次也根本没养好,可他完全不顾及马嘉祺的身体状况,真是把人往死里折腾。
像是好玩一样,丁程鑫喜欢掐他的脖子,然后又突然松手。
因为这样的话身下的人就会咳嗽,然后因为咳嗽而导致括约肌的收缩,像是在取悦他一样。
丁程鑫发泄完,又百无聊赖地去翻看刘耀文买来的那些东西,摇头笑了笑,“这小子……”
床上的人还处在昏睡状态中,能从面部细微的变化看出他正受着痛苦的煎熬。
“宝贝儿醒醒。”丁程鑫推他。
见人终于睁了眼,丁程鑫又状似温柔地用手背抚摸他的侧脸,“要快点好起来呀,嘉祺,好起来才能开始接客呀。”
马嘉祺侧头躲过他的手,厌恶道,“你比我漂亮多了,怎么不是你去接客?”
他真是不长记性,丁程鑫觉得好笑,这种无意义的挣扎有什么作用?哦,好像是有点用,刘耀文那种涉世未深的人不就挺吃这套吗?
既然他们爱演救风尘的戏码,自己陪着配个戏不就好了。
“我这不是天天伺候你?嘉祺。”丁程鑫顺着他的话说,根本看不出来有没有生气。
他说到做到,没等马嘉祺好起来就真的把人送到了仙乐都。
这个仙乐都倒真像《公明凯恩》电影里那个,有种阴森的华美。它的装修有些复古的意思,可内部迷宫般复杂的走廊设计并不是出于审美的需求。
邻班们举着牌子,每人身后跟着十来个小姐少爷。一派繁忙而有序的样子。
偶尔有领班认出丁程鑫,惊讶而谄媚地和他打招呼,“鑫哥今天怎么来了?”
丁程鑫平时来这里少,多半也不是为了取乐。对于领班们的搭讪,他只冷淡地点头。
等清净下来了,丁程鑫搂过马嘉祺的腰,贴着他的耳朵说道,“你看看,人家都穿得比你好看,我们嘉祺没生意可怎么办呢?”
马嘉祺冷着一张脸,又是这样的打扮,相当于一种抵抗。
他当然不会哭闹上吊,丁程鑫明白这一点,但觉得自己有法子治他。
仙乐都的休息室大厅面积不小,但还是一副人挤人的嘈杂环境。丁程鑫和马嘉祺相貌气质出众,即使不知晓身份,很多人都忍不住一直偷瞄这边的动静。
丁程鑫随手从一旁的化妆桌上拿来一支口红,另一只手下了死劲捏住马嘉祺的下巴,笑,“我帮你打扮打扮,好不好?”
口红的颜色极艳,是一种带着荧光感的亮红色,再加上丁程鑫的“化妆手法”,在马嘉祺那张素净的脸上增添了一种难堪的效果。
“真漂亮!”丁程鑫哈哈大笑,拍了一下他的******,“去吧,宝贝儿今晚一定能赚很多。”
松开对他的钳制,丁程鑫的恶兴终于寥寥,他和一个经理模样的人交代了几句便离开了。
马嘉祺不知道他和经理说了些什么,但看样子自己不会得到任何特殊对待。其他人和他一样没有自由,一旦被领班编了号,就会被没收手机。
他嘴上的口红被涂出去很多,换了谁都觉得尴尬,但他却顶着这“血盆大口”坐着发呆,没有要擦一擦嘴的意思。
好在红唇配上死人脸,的确是换了五个房间都没有客人点他。
来来******地往返于包厢和休息室,被编号又被退回,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就在马嘉祺以为可以这么混过去今晚的时候,在第六个房间,他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客人”。
打开包厢门,领班让他们一排站好,鞠躬问老板好然后一个个开始自我介绍。
这常规的程序还未开始,宋亚轩惊叫出声,“马嘉祺?”
他从小到大甚少这样直呼其名,四目相对几秒,宋亚轩猛然站起前去拉住了他的手,“你怎么会在这里?”
包厢里他那些狐朋******还没搞明白,消沉了几个月的人怎么就突然兴奋成这样?他们一头雾水地起哄,“亚轩喜欢就好,点他吧,今晚就点他陪!”
这些话却使他的脸色越来越黑,这下领班也意识到不对劲了,立马按下特殊的按钮通知这里的情况。
仙乐都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任性的少女来“体验人生”结果遇上德高望重的父亲也是有的。无论是它的性质还是规模,都不可能任由客人闹事。
他们两人未必不知道这一点,但当下马嘉祺绝处逢生的希望和宋亚轩的愤怒,使他们完全失去理智。
丁程鑫接了电话,来收拾烂摊子。
一副轻松而游刃有余的样子。
宋亚轩被以强硬的方式请了出去,他通红的双眼含着泪,最终只在上车之前吐出两个字,“等我。”
“我说了他很有本事吧?这才一天不到,又来一个。”丁程鑫漫不经心地讲着电话,连个眼神都没落到马嘉祺身上。
可他电话还没挂断,马嘉祺就看见刘耀文匆匆忙忙地往自己这边跑来。
汗珠顺着他脖颈的线条往下滑落,刘耀文一边撑着膝盖喘气一边却还是着急地关切道,“你没事吧?”
几秒钟之内,马嘉祺因为他蒸腾的热气而迷蒙住,那股生命力似乎像是从活火山中喷发一般融化了冰川似的自己。
他终于反应过来自己的样子大抵是不好看的,可还没来得及动作,就陷入了一个滚烫的拥抱。
“对不起。”
刘耀文那么伤心,那么真切,可为什么是他在道歉呢?

马嘉祺果然没受到任何特殊待遇,他和其他人一样,住宿舍吃食堂。
这个行当里的消费者和服务方的作息都是昼伏夜出的,一开始这让多年来习惯早睡早起的马嘉祺很不适应,但这比起其他改变实在算不了什么。
他还是沉默寡言,也还是面色沉静,对于“接客”一事既不拒绝也不接受,正如他对于命运的态度。
刘耀文成了他的常客,每晚准时到访仙乐都,像上班族打卡一样从不缺勤。对此,马嘉祺也只淡淡地一笑,不置可否。
一日,马嘉祺在吵闹的音乐声中问他,“你没去上学了吗?”
即使他语气随意,但面对着这等发问,刘耀文一时间仍然紧张。他捏紧了手中的酒杯,低下头去,道,“嗯,大学毕业生不也拿着三千的月薪?还得对着我哥那种没上过学的文盲点头哈腰。”
“是吗?”马嘉祺歪头看他,“缺什么好什么,所以丁程鑫才想你读书。”
听他主动提起丁程鑫的名字,刘耀文又是烦躁又是难过,“不是我要违背他的安排……我知道他不容易,但如果我不来,你就会陪别的客人。”
“都一样,陪你或者陪别人。”马嘉祺无动于衷。
“一样?”刘耀文不可置信,下巴朝着四周一扬,“你倒是看看一般的客人是怎么对待他们的,我从没有这样对你过。”
“你也可以这样做。”
“不,我想但我不会……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尊重你。”
马嘉祺听他告白,心里明明知道,却还是有些慌张地回避。他掩饰性地去拿桌上的杯子,却被刘耀文瞧见他的动作,习惯性地就将果汁倒进了空杯子里递给他。
两人都愣住。
这里没人喝果汁,但刘耀文每次来都会点一大扎鲜榨。马嘉祺在类似于此无知无觉的关照下,状态竟然比来仙乐都之前更好些了,他的清冷和温润在爱护下愈发光彩熠熠。
“你真不像这里的客人,”马嘉祺捏着那杯果汁,道,“耀文,你不属于这里。”
他所说的“这里”当然不仅指涉狭义的仙乐都,而是意味着刘耀文应当有不同于丁程鑫的人生。上学然后毕业,毕业然后工作,真实的幸福夹杂在琐碎的平凡中。
刘耀文听懂了他言语中的未尽之意,身子却往后靠,同时伸出手去搂他的肩膀。
这突如其来的暧昧动作使马嘉祺转过头去看他,刘耀文的五官身形在晦暗和华灯的闪烁交替中呈现出成年男人的坚毅硬朗的英俊。
他嘴角扯出一个痞气的笑,“其实我比丁程鑫更像*********吧?”
说这话的刘耀文穿着短款的黑色皮衣,从外形到气质都的确更符合人们对于“*********”的刻板想象。但马嘉祺正是因为深知他玩世不恭皮囊下的良善,正如丁程鑫纯真无邪皮囊下的恶劣,只更觉得这种想象可悲可笑。
马嘉祺的沉默令刘耀文几秒间现了原型,他有些急迫地凑近过去,讨好似的喃喃叫他,“小马哥,小马哥……你别生我的气。”
他们从仙乐都出来,沿着马路一路走了很远,随意找了一家大排档坐下。
刘耀文人缘太好,刚坐下没多久,一群男孩子就哄闹地涌来和他打招呼。他们一个个都大汗淋漓,手上抱着篮球、脖子上挂着白毛巾,其鲜活的生命力与仙乐都迷乱混沌的堕落形成骇人的对比。
一群人吵嚷着换了大排档最大的桌子坐下,十几岁的男孩子们扯着嗓门叫“文哥”请客。
刘耀文对于自己在马嘉祺面前被叫“文哥”显得既害羞又骄傲,少年的虚荣使得他忍不住一直偷瞟对方的反应。
只是那人永远安静,像一潭水。
马嘉祺只是心想,刘耀文本来也应该像是他们这样的,放了学去野球场混玩到天黑,然后互相邀着来吃夜宵。
男孩子们还是吵,带着亲密的意思大声责问刘耀文最近干嘛去了。
刘耀文混迹夜店,为了庇护也为了震慑总要掩盖学生的身份,他总是随手把头发往后抓又喷上定型剂,昂贵的外套上也沾染了夜场里******似的香气。
怎么回答呢?
好在这群大大咧咧的男孩子也无心追问,他们的注意力很快被一桌子的烧烤和火锅吸引住了,开心地吃起来。
刘耀文看了看,全是红彤彤的辣椒,他一次性杯子盛了清水洗过之后再将烤串递给身边的人。
马嘉祺摇头,“还是太辣了。”
他们的动作太自然,旁人即使迟钝也终觉出些意思来,于是起哄叫起了嫂子。
刘耀文的少年虚荣又被满足,他笑着踹了一脚旁边的人,“去让老板娘加一碗粥来。”
“得嘞。”对方笑嘻嘻地去了,不一会儿回来,将个塑料碗放到他两中间,道,“文哥真会疼人,嘿嘿。”
马嘉祺也不羞恼,笑了下,用勺子舀着拿黏糊的白粥玩似的。
他吃粥还是因为丁程鑫在床上总总粗暴行事,那时留下的习惯,即使现在几月不见,也仍然改不了清淡饮食。
刘耀文余光见他勺子不往嘴里送,偏头问道,“怎么不吃?烫?”
“不想吃,全是食用胶熬出来的,”马嘉祺罕见地流露出任性和骄纵的意思来,抿了抿嘴唇,“外卖的粥吃腻了,以后再也不想吃了。”
刘耀文因他的口吻愣了会儿,反应过来,柔声哄道,“嗯,以后我亲自下厨给你熬点营养的。”
“得了吧,谁亲自下厨?还是我来吧。”马嘉祺笑着回驳了这话,随手将塑料碗推到一边。
既没有山盟海誓,也没有肌肤相亲,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也不过在无数次的“昨夜咳了几回”里。

刘耀文没去学校的事情终于传到了日理万机的丁程鑫耳朵里,于是马嘉祺再次见到了这活阎王。
对方闲闲坐在包厢正中的沙发上,微抬起头露出一个娇妍凄婉的笑,“好久不见呀,嘉祺,”他拍了拍身边,“坐这里来。”
马嘉祺眉心微蹙,却并不忤逆,顺着他的意思坐到了一旁。
这是仙乐都最大的包厢,可除了他们俩坐着外,黑西装的大个子们纷纷恭顺地垂首旁立,只显得诡异寂寥。
第一次和刘耀文见面的时候,他就对马嘉祺和丁程鑫截然不同的穿搭风格发表过意见。的确,到了丁程鑫这个位置,完全不需要衣装来彰显身份、表露威严。
此时的他,像平日一样穿着那鲜艳到带有荧光感的亮橙色卫衣,只是在夜店这样灯光迷乱的环境中,反而呈现出一种古怪、沉重而忧郁的黑。
刘耀文说得不对,马嘉祺心想,不是穿黑皮衣和抓头发就会有让人害怕的气场。
偌大的屏幕上播放着流行曲目的MV,丁程鑫问道,“你会唱歌吗?”
他不等回答,又道,“给我唱首歌。”
马嘉祺侧过头去看他,屏幕里五彩缤纷的电子荧光被反射在丁程鑫那张脸上,似神祇也似恶魔,可终究只是个凡人。
这简单的要求被马嘉祺用一以贯之的沉默拒绝了,他也不恼,只拿出遥控器按了几下。
MV变成了监控画面,仙乐都的侧门在白日里竟如此潦破。
丁程鑫身子前倾,一边死按着遥控器上的快进键,一边咬牙切齿地冷笑,“最讨厌别人抢我的东西,最讨厌别人抢我的东西……”
这“别人”是谁呢?他是觉得******抢走了亲弟弟,还是觉得手足抢走了心爱之人?
马嘉祺从未见过丁程鑫如此神经质的模样,不自觉地感到恐惧。
他想起从休息室里漫长的无聊等待中听来的闲话——丁程鑫从孤儿院里被挑出来,领养人看中他的坚韧品性和绝世美貌,却只为了培养他做性杀手。他被教导如何杀人,也被******如何惑人,可在充斥着折辱和危机的绝境中,他一步步爬到了今天的位置。
屏幕上终于出现了不一般的动静,马嘉祺瞬间坐直。
他看到刘耀文被宋亚轩带着一群人堵在侧门的巷子里,双方都带着明晃晃的敌意,不一会儿就开始动手。
马嘉祺从未见过刘耀文这副模样,也没想到自己会在他招数中的阴狠里,窥见丁程鑫的影子。
“是不是没想到他会打架?”丁程鑫又恢复了云淡风轻的样子,笑道,“我教过一点。”
他一只手暧昧地抚摸着马嘉祺的额角和唇沿,又顺着往下,一路轻浮地亵玩着。
马嘉祺紧张地看着屏幕,一个是他青梅竹马的邻家弟弟,一个是他心中暗许的爱人,可他们像野兽一样撕咬在一起,都被鲜血和戾气浸染成了陌生的模样。
“你故意的?”马嘉祺猛地扭过头去看丁程鑫,“设计让他们发生冲突并弄得两败俱伤,你明明是罪魁祸首,却坐享渔翁之利。”
丁程鑫歪了歪头,“你在说自己就是我收获的利息吗?”
他去亲马嘉祺的侧脸,却被躲开了,反被厉声质问,“耀文说他把你当亲哥哥,你就是这么对他的吗?”
“第一天知道我******吗?和他睡了几次,就叫得这么亲密?”丁程鑫手上用劲掐着他的脸,情绪瞬间又由温柔转变成了狠厉。
马嘉祺被他压在沙发上,意识到他打算当着一屋子手下做事的时候开始拼命挣扎。
“装什么?不愿让他们看,我把刘耀文叫过来欣赏欣赏?”丁程鑫一耳光甩过去,他唇角立马渗出了血。
屏幕上的情况已无暇顾及,马嘉祺从未如此挣扎反抗过,没多会儿就弄了一身的伤。
“这是给你的耀文守身如玉呢?嗯?”丁程鑫又笑。
他的笑仍旧残留了早年作为性杀手时的训练痕迹,马嘉祺竟在这种时刻看透了这活阎王层峦叠嶂的伪装,只是因为这笑容里残忍又低贱的勾引。
“你害怕了,丁程鑫,你是不是害怕了?”
即使被额头上流下的血蒙了眼,他的目光仍然写着那种令丁程鑫最憎恨的东西,清高、自尊、骄傲、不可一世的阶级自豪……即使在这种处境之下,贵族气质只因为落难而更显突兀。
马嘉祺娇生惯养地长大,琴棋书画和礼义廉耻都渗透进了骨髓,正是这种东西吸引了孤儿院长大的丁程鑫和刘耀文。
只不过前者憎恨之,后者怜惜之。
他并没有明说丁程鑫所害怕的是什么,但对方完全听明白了,他在讽刺自己不堪的过往所造就的不堪的灵魂。
丁程鑫眼眶一下子通红了,也不知是因为暴怒还是什么别的。他挥手赶走了手下,又拿过桌上的一瓶威士忌,一边往马嘉祺嘴里灌酒一边不停说着,“我有的选吗?”
没有儿歌的童年。
马嘉祺意识完全昏沉了,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才睁开眼睛,却见到了被人按着跪在一边的刘耀文。
他的眼神里写满了悲痛,愤怒结了痂变成绝望,像是隔着银河般遥望着。
马嘉祺一瞬间觉得刺痛,痛苦地******出声,又伸手去推身上的人。
丁程鑫一把握住他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一口,笑着说,“嘉祺的声音果然很好听。”夸完,又粗暴地对折他的身体,更大力度地动作起来。
本来跪着的刘耀文又开始挣扎,丁程鑫看也不看,不耐烦道,“你再动就真废了。”
马嘉祺这才注意到刘耀文身上的伤,竟然如此严重,显然不只是宋亚轩留下的。
患难与共的兄弟之情谊,终究是一点不剩了。
丁程鑫尽全力护孤儿院弟弟干净清白的一生,想在他身上看到命运的另一种可能性,可刘耀文此时此刻的眼神告知了他已成为另一个自己。一个悲哀的******。
“干什么?”丁程鑫惊讶地看着他两的动作,“真想以死殉情啊?”
他起身,百无聊赖的样子,一边慢悠悠地系皮带一边说道,“我可不舍得你俩就这么死了呢。”
等其他人都跟着丁程鑫走了,没人支撑的刘耀文一下倒在地上,半天也无法把身子撑起来。
马嘉祺艰难地爬到他身边,又因为这一身的血不敢轻易碰他。
“不该救我的,耀文,认识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呢?”
刘耀文不顾自己的伤,将马嘉祺抱到怀里,十分虚弱却还是强撑着开口,“别哭了……可以给我唱首歌吗?”
他的声音的确是难得的天赋,于是忍住哽咽开始唱起来——
晚风轻拂澎湖湾
白浪逐沙滩
……
这是他幼时听过的儿歌,本该是轻柔又欢快的曲调,却因为歌者此时的情绪而有浓郁的哀愁。只是这哀而不伤的意蕴,反而将悲剧升华为美学。
刘耀文静静地听完,笑道,“你唱歌真好听,要不是现在听到你唱的这首歌,我大概从此以后就会变成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
的确好听,甚至不只是好听。
艺术无用,但它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拯救即将堕落的灵魂。
丁程鑫面无表情地听着耳机里传来的歌声和随后刘耀文所说的话,心想,是啊,如果曾经有人在我走在悬崖边上的时候唱这样的歌给我。

三个月后,刘耀文终于养好了伤。
他不知怎的竟和宋亚轩联系上,里应外合,策划着带马嘉祺逃离这里。
宋亚轩在电话那头咋咋唬唬,没有了堵人时的暴躁和阴毒,“喂,你知道我是为了小马哥才迫不得已和你合作的吧?不然谁想理你?能不能让他接电话啊?”
“抱歉,你只能和我打电话,忍着吧。”刘耀文说完,利落地挂断了。
马嘉祺因他的幼稚行径而发笑,刘耀文对此很是敏感,“别把我当小孩子!我明年就满十八了!”
他不再出入仙乐都,从服装到发型都恢复了男孩的样式,只是一年两载间大概是穿不上校服了。
丁程鑫在这个城市手眼通天,他们谋划着隐姓埋名躲一阵子,只得先放弃一切会暴露身份的事情。
说来奇怪,刘耀文没想到会这么容易——丁程鑫上面还有人,最恨背叛,也最怕泄露,因此对于黑色王国里的一切出入都死死紧握在手心。可他们离开这么久,竟没有遇上追杀。
最烦人的反而是宋亚轩,狗皮膏药一样的情敌。
最后一次见到丁程鑫是在半年后,刘耀文和马嘉祺终于找到了门路,可以从水路离开这个城市。他们在去码头的路上,被一辆黑色的车堵在了巷口。
刘耀文警觉地将马嘉祺护在身后,看到丁程鑫从车上下来。
他穿一件黑色的立领风衣,被衬托得苍白而虚弱。刘耀文愣了愣,下意识地偏过头去看自己的爱人,穿着果绿色的毛衣。他敏感地发现两人细节上的置换。
“你来做什么?”刘耀文还是戒备森严,挡在两人中间。
丁程鑫从始至终沉默着,嘴唇翕动,却最终只是摇了摇头。
他的目光越过刘耀文落在那人果绿色的衣角上,除了这一抹亮色什么也没看到。但丁程鑫自己也不知道所求为何,他再看了眼刘耀文,转身上了车。
血迹从纱布中渗出来,甚至染透了外套,幸好这样的黑色会掩盖所有。
丁程鑫皱着眉干吞了几片药,发动了车,在后视镜里看到他们相视而笑然后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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