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坤】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其实我写这首歌呢,是……因为我脑海里有一个幻想的故事,是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的约定。女孩对男孩说如果、在天亮之前下了一场雪,我就会留在你身边,就不会离开你。其实这个城市是一个不会下雪的城市。

——蔡徐坤

00.

像无数个往常一样,王子异拉开酒店那面厚实得过分的落地窗帘,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东九区氤氲着晨雾的街道。

再过五分钟,手机闹铃会准时响起,再过十分钟,助理会准时过来敲门叫早,敲碎所有缄默着不肯诉说的宁静。

旁边的小几上满是荧光标记和批注剧本,那枚书签完好无损地躺在第174页的位置上。纸质很硬,认真地誊写了一段句子:

电影《美国往事》里有一句话: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

字迹潇洒,几分果敢的力道。

这段像极了言情剧台词的句子王子异已经不知读过多少次,他笑了笑,目光终落在另一面的四个字上。

珍重。抱歉。

书签是那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塞进他剧本里的。

毕竟一个人若铁了心躲着你,上穷碧落下黄泉,他总有办法让你遍寻不见。可只有当那个人想见你的时候,所谓相见,才有意义。

虽然但是,他还是把人睡了。嗯。

那天早上起来迷迷糊糊坐在床上,头痛难耐,三叉神经似乎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有种自发的抗拒。那人正背对着他坐在床沿,一颗一颗地解睡衣的扣子,极其专注的小朋友,他不知道那是一个多可爱的镜头。

王子异说了句早,声音哑得陌生。那人手上一怔,扣子没解开,然后偏过头来回他一句早安,脆生生的白皙脖颈下露出半截锁骨,缀着几道吻痕,像是从晚霞上裁下来的红与艳,很好看。

做之前明明还想着尽量不给他留痕迹的,唉。

王子异捡起掉在地毯上的毛衣给他披上,然后踱着步去浴室洗漱。今天是他新戏开机的日子,一会儿就得出发去机场,不能迟到。可是……

水流淌过时像一条透明的绸缎缠落在他身上。

那个人,又打算在他这儿留多久呢。

王子异换好衣服从房间出来的时候,他正在煎蛋,没打招呼也没说别的,只是盯着噗呲作响的煎锅发呆,一言难尽的厨艺。

王子异没办法从那张安静得像个布娃娃似的脸上读出半分情绪,半分都没有。无悲无喜才叫他觉得可怕,仿佛一种无声的陈述,告诉他醒醒吧bro,人跟你上床并不代表什么,留下来给你做早饭也不代表什么。

没办法。

王子异拿他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能用自己十年如一日无底线的温柔去溺他。

他走到沙发边,把余下的行李打包收拾好,转身去看那个人。他正在收拾碗筷,毛衣下摆上有根细细的线头,王子异想凑过去帮他拿掉。

虽然只是根无伤大雅的线头,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想那么做。

要去吗?

最后王子异只是伸出手,指了指。

然后那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随手拍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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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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