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动物

01
我第一次在刘耀文脸上看见这么挫败的神情,几乎发爽。他丝毫没察觉,闷头坐在卡座上喝长岛冰茶,像一只瘪了气的大号儿童玩具。三个小时前,他还信誓旦旦地给我发消息,说天时地利人和,这把一定拿下。我捞了点新出锅的炸薯条,装在插了小彩旗的盘子里,端过去施舍他。顺带找他掏钱,愿赌服输。

我赌苏新皓不会跟他在一起,赌注是半个月房租钱。

刘耀文一般不跟我玩这么大,毕竟他不像我自己挣钱,生活费还得靠他姐打。虽然我的生活费某种意义上也是他姐打的,我在他姐开的日料店里上班,当调酒师和半个厨子。日料店就在我们学校后门的酒吧一条街上,被永远吃不饱的学生养着,收入还算可观。我每天翘了实操课,下午三点来店里开门,干到十一二点,拎没卖完的寿司下班。丁程鑫只在每周四来店里一趟,看看这周工作的情况。有时候她也带一些在别处认识的客人来喝酒,这种时候我就陪他们到晚一些,等他们走了再关店门,差不多算半个店长。

不过一码归一码,我不介意既从丁程鑫那儿拿钱,又从刘耀文这儿赚外快。谁让他跟我打了赌呢,爱情足以把人的头脑冲昏,无论愚智。刘耀文的爱恋来得猛烈,像他一贯的作风,我习惯了见他一两周就换个男友——他长得不差,在校内有小吴彦祖的称号,经常登上表白墙榜首,然后在评论区被热心网友告知他是个同性恋,引得投稿女孩儿梨花带雨连连。

这个热心网友通常是我。

我喜欢犯贱,不是为故意惹女生哭,也不是嫉妒(毕竟我和他也不在一个赛道上),就是单纯地想在一桩悲剧冒头时遏制它的发生。试想,等这女孩已经彻底被刘耀文迷得五迷三道了才发现他的爱好是捅男人******,该多想撞墙?我见不得人这样,提前打个预防针。当然把随便一张突然降临的脸都能认成爱情的人是不会怕疼的,刘耀文运动会的时候看苏新皓打了一次球,就爱上了他,抄起矿泉水和毛巾找他搭讪,我拦过。没拦住。

果然吧,悲剧又重演了,太阳底下没什么新鲜的。

刘耀文稀稀望了一眼我端着的盘子,问我薯条怎么没挤蕃茄酱?我说凑合着垫一下,你还挑上了。他委屈地耸了耸鼻子,是啊,我怎么还挑上了,人都看不上我……说着说着他哭起来,我有些慌,忙不迭地放下盘子,扯了两张纸捂住他涌出眼泪和鼻涕的部位。

我知道他哭起来有多威声震天,店才刚开门,不能把客人吓走。他倒顺势倒在我怀里,像一只精疲力尽的狗,手中握着没吃完的薯条。

说说吧。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打算像给宠物捋毛那样让他安静下来。我没养过宠物,但店后门常聚集着几只流浪猫,我喂它们一些不要的小鱼小虾,维持起不错的街友关系。刘耀文也像一只这样的流浪猫,十多年前被丁程鑫领回家,成为吉祥物式的存在。我不能说羡慕,或嫉妒,跟小孩子较劲太没意思了。只能说命运使然,让他这么早就遇见丁程鑫并成为他的弟弟,而我遇见了他们姐弟并成为了给他姐管店,给他擦眼泪的人。

他们就是这么离不开我。我不禁有些得意。

刘耀文开始讲述,伴随着一抽一抽的涕泣,像视频卡帧。他说运动会篮球赛苏新皓打球压哨盖帽,满场威风,我说这我知道,那天我俩一块儿看的,要不是你腿没好,你能蹦上去抱着人家跳,你往后倒倒。他又说苏新皓晚上在街对面的club里跳艳舞,穿开衩女装高腰旗袍,我说这我也知道,篮球场相遇之前我就在绿夜见过他,当时不还跟你说吗?他们家新来了个女装癖,又把场子带热了,我让你也去穿女装,站门口发我们店******,给你姐揽点生意,你再往后倒倒。刘耀文终于说到他今天怀揣希望约苏新皓去唱k,我说可算说着了,表白被拒了?跟你说了玩drag的也挺多直男。

“没有”,刘耀文认真看着我的眼睛,“我俩睡了。”

他变脸一样抹掉眼泪,眼睛和嘴同时向上提拉,爆发出疯狂的得逞笑意,“宋亚轩儿!被我骗到了吧!给钱!半个月房租!”

等等……什么?你俩,睡了?

我有点不敢相信,刘耀文什么时候也聪明到能骗过我了?

“对啊”,他轻松地吃起薯条,“诶我给你说,小苏那******是真的翘……”

我用更多的薯条塞住刘耀文的嘴。我可不想听男同性恋给我讲解他们是怎么捅来捅去的,那些细节比在后厨刮鱼鳞还让我难受。但我确实没想到苏新皓居然也是。

上一次在绿夜见到他,虽然他动作的尺度很大,面前的男客人会解开他旗袍的盘扣,往里面塞钱。但他的表情看起来实在说不上享受,倒有些冰冷,像个被程序主宰的艳舞机,控制身体露出的幅度与弧线,丝毫不把面前男人的尖叫与脏话放在眼里。

我上次看到对男人露出轻蔑神情的,还是没开日料店,仍靠跳舞过活的丁程鑫。

她也在这座城市的一间酒吧里做过一阵,那时我刚搬来这里,毛都没长齐,带我混的堂哥说要带我开荤,我不懂他什么意思,却在一间沙发上粘着飞蚊尸体的小酒吧里遇见了丁程鑫。

那是一间异性恋酒吧,男人们贪婪地向钢管前的她伸手。我被他们挤到角落,满脸通红,我觉得羞臊,但同时也想抬高视线,看到她更多的表情。丁程鑫身上象征性地挂了几片布,布料上坠满亮片,随着她时缓时快的抖动作响。

她眼神和我交汇的一刻,我逃离一般去了卫生间,在男人腥臭的呕吐物空隙处下脚,回想她的双眼,扶着松动的木板墙打了一发。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这么强烈的羞耻与这么强烈的幸福。

我洗过手,拉上拉链回到酒吧里,丁程鑫不见了。我跑出去,只望见一个穿上男士风衣的细长身影坐进轿车,扬长而去。三年后这座城市成了我的窝巢,我熟知哪家酒吧可以开荤,哪家背后撑的谁的名头。打交道的叫我一声轩哥,我打发日子,随便报了个大专读,只是为了给远在海岛的家人一点交代。

刘耀文就这样成了我的同班同学,我再次遇见了他的姐姐丁程鑫,进入她开的日料店打工。

她不记得我了,这很正常。我也不想记得当时的我:理很厚的头发盖在脸上,像一碗铺盖面。我想她或许更不想记得当时的她。白手起家,总要付出什么,比如抖动,比如风衣,比如轿车。但我一直记得那天她的神情,记得她身上的亮片是一小片一小片椭圆拼接在一起的,记得她眼影是蓝色的,左边眼皮没有右边涂得深。

我不知道我记得这些琐碎而无用的细节干嘛,因为很显然,只有我会记得。刘耀文多半不知道他姐还干过这个,爱喝酒爱揩油的老男人们也会混淆所有艳丽的画面。

只有我记住了那一天的丁程鑫。

我想,这是某种可被称为责任的命运。

 

02
……我居然被我想睡的学弟给睡了。

这事实在太丢人,即便连宋亚轩儿,我也没舍得跟他说实话。我理应察觉到不对:他篮球打那么好,跳舞又那么有劲,如果是个零的话,应该早被酒吧那些男的排着队骚扰了,怎么还会轮到我来捡便宜。

没想到啊,河边失足啊,万分悔恨啊,都被他把裤子扒下来了我才发现他是个一。

我能说什么,我刘耀文是临阵脱逃的人吗?硬着头皮上啊。不就是换个位置吗?篮球里也有阵型变化的,就当是打个新战术。苏新皓已经把我抵在墙边了,控制住我的双手,还睁着大眼睛,用他一贯听起来清澈的声线问我:“学长,这个姿势还好吗?痛就跟我说哦。”

你大爷的痛就跟你说呢,你来当零试试,你看看痛不痛。

更绝望的是,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技术比较科学,居然只是痛了一下,然后就开始爽了。一爽我就知道真完了,我刘耀文好不容易把小吴彦祖做一名头打响,要是变零了可怎么给父老乡亲交代啊。虽然我也没什么父老乡亲,只有个姐。虽然我姐根本不关心我做一还是做零。

不对,她应该还是关心的吧……

我跟我姐都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房子挨着,但不在一栋。房租是她给的,她做餐饮生意风生水起,现在在我们学校也开了分店,赚不少,我虽也不想落个啃老名头,但我姐依然美丽,看不出老,大概也就看不出我在啃老吧。

前段日子我打球崴了脚,宋亚轩和我姐连轴照顾我,一个人在我那儿住了十来天。我姐向来很照顾我,我俩打小相依为命,我妈嫁了她爸,一个赌徒一个酒蒙子,锅盖搭黑白配,很早我们就从家里搬出来了,我姐带着我生活。她做过不少******,也谈过几个有钱的男朋友,靠着其中一个人她有了做生意的第一桶金,往后就顺风顺水。我常跟我姐说,她继承了赌徒的勇气和酒蒙子的韧性,当然是在积极的意味上。

她没吃过什么苦,当然,也部分源于她的优秀。这样我才能安心当个不愁吃穿,只寻炮打的普通男大(专生)。当然,我还是想给家里出份力的,不过我姐说,我好好活着,不给她惹事就是最大的贡献。

崴脚就给她添麻烦了,我忏悔,该把我自己顾好点的。但脚刚好,我又跟最近看上的学弟睡了一觉,还被掰成零了,这好像也是个麻烦。想来想去,我都觉得苏新皓得对这事负全责。

他看起来哪像个一啊?!

而且他还在酒吧里跳舞呢!跳艳舞!

我之前不知道这事,是宋亚轩儿跟我说的。于是我叫上他去绿夜玩了一回。苏新皓那天接了齐刘海黑长发,穿一件暗绿旗袍。分衩开到腰线,看起来像个热带雨林里钻出来的藤蔓******。他捧了一个透明酒杯,酒是紫红色的,一边喝一边扭,走到卡座区和人牵手,被他牵上台的客人要和他在旋律中对饮,酒吧老板说这个项目就叫dancing with a stranger,和陌生人跳一曲。

他走过来的时候显然看见我了,我清了清嗓子,对他伸手。但他只是轻轻点过我的手指,借着碰杯的时机凑到我耳边惊讶地叫了一句学长,便勾起旁边卡座一个穿花衬衫的光头男人上去跳舞了。

他不叫不要紧,天呢,一叫我又觉得有些飘飘然了。好像手里端着的不是酒,脚下踩着的也不是地,而是棉花糖,席梦思,我们在柔软的床上翻滚,他也会用这个音调一声一声地叫我,
“学长”……

叫是叫了,可是我叫得比他多。

实在是太丢人了……

我得找苏新皓说清楚,再往下发展,还是得我当一的。恋人得处在舒适区里,感情才能持久。

我约他在校外咖啡店见面,他没推拒,现身时背一个巨大的白色书包,穿了明黄的上衣和粉短裤,短发服帖地贴在脑袋上,刘海已经长过眼睛了。我提醒他该剪头,如果不介意,我可以给他推个理发师,他晃了晃头,对我笑了一下,出现括弧的姿态。

我回味着这个笑,低头看见自己搭配的黑白运动风,坚定地想,不能让步,真爱也不能让步。

于是我开门见山地提出我的论点:小苏,你很棒,但既然我俩谈恋爱,当一这么累的活儿还是交给你学长吧。

苏新皓看着我,有些惊讶地睁大眼,嘴巴也圈成o形:“啊,学长,我们什么时候谈恋爱了?”

“没谈吗?”我差点跳起来撞到咖啡店吊灯,“裤子都脱了你跟我说这个?”

“啊,可是…学长当时不是很爽吗……”
“我没跟你说这个,不是,不管爽不爽,那得是谈了才能这样吧!”
“啊,对不起!”苏新皓突然对我道歉,语气严肃,头点得像宠物的自动投食器,“我以为学长只是寂寞了想打一炮来着,想着拒绝好像有点残忍,就帮一下。”
“帮…帮一下?”
“对呀,我有什么做的让学长不满意的地方吗?”

“诶等一等,难道学长第一次当零?”

苏新皓的脸上露出些真正的失措,他在等待我的反应,像一只立在电线杆上左右张望,确认方向的麻雀。我注意到他的耳朵根子一点一点地红起来。

原来你也会脸红啊小苏……

但我刘耀文是那种会让人尴尬的人吗?我当然忍下情绪,帅气地摆了摆手,没有没有,你哥可零可一,只是那天看小苏你太想当一了才让你一的,以后你想当零的时候随时来找你哥就行!

苏新皓被我逗笑了:“哇谢谢学长,好贴心!不过我应该这辈子不会当零的。”

我只好尴尬地配合他笑笑,好呀小苏,那咱下次还是球场约个1v1吧!

 

03
我弟失恋了,听亚轩说是被同校的学弟甩了,那个学弟晚场还在绿夜跳舞。不过,他一边调酒一边补充,学弟从没声称他们谈过,一切都是刘耀文自作多情。我叹了口气,招呼严浩翔到包厢坐,让新来的小妹烤了点银杏果下酒。

我相信事实如亚轩所讲,耀文动了情,失了恋,于是现在脚没好透就把自己关在家里摸门框,说要重振雄风,来年在运动会里大杀四方,夺回尊严。

来年还在不在这儿都不好说……

严浩翔最近在帮我经手给耀文转学的事,我们又重新联络起来。多年前我们有过一段,现在提起,只是用做谈生意的开场白。绿夜是他爸的场子,最近刚转由他接手就出了点事,他头疼,知道我以前跳舞的时候攒了点人脉,找我搭个线。

新来了个跳舞的,个儿又高又壮,本来看姿色是老光棍的菜,没想到脾气冲,很难搞,几句就和客人顶起嘴。他嫌这人麻烦,但碍着老爷子的面子辞不掉,只能偷偷处理,随便找个车拉到另外一个城市去,总之别再在这儿看见他的脸。

他也知道运人不难,但琐事多,我们睡的那几回根本抵不上什么情谊。于是最近很是殷勤,又送我香水,又帮耀文找学校。我们在我的店里谈了一次,约第二次直接去绿夜。我也想看看究竟是个什么人,连严总都摆不定。

那天刚好有变装舞会,我罩上面纱吹了个爆炸头,穿得像麦当娜开演唱会一样隆重。谁也看不出我是女的,就像这儿的男的也看不出他们是男的。

舞池中央有个穿得像机械姬的人跳得忘情,一身银灰连体服,戴着黑银相间的手套,没被衣物遮盖的脖颈露出一只蓝色蝴蝶的标记。我一眼就确认了宋亚轩的描述。

那个耀文没追上的学弟。

看身材是挺可观,模样也乖,追不上多半是撞号了吧。

严浩翔给我安排了贵宾位,我坐下来,在满池舞姿中卸去面纱,随便点了个酒,后调很苦,完全不如亚轩的手艺。我本来让他今天和我一块来,他拒绝了我,有些局促。我们没一起来过这种场合,但在他来我店里干活之前,我就听过轩哥的名头,知道他不是每天只想着买菜做饭算账的人,也才放心把这个店交给他。

他和耀文同岁,但有比耀文更深的心思,这样活没那么轻易得到幸福,但这是他的选择,或许也是他的经历。我看他总觉得眼熟,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就当是面相亲近吧,我们是同一个星座的人。耀文转学的事如果真能定了,等我们搬走后,这家店就可以彻底给亚轩打理,也算是祝福和告别,给他随时预备一条退路。

苏新皓在舞池中央跳得起劲,严浩翔坐我旁边,给我介绍他,说他是现在最抢手的,有些名头大的客人来了,都要单独点他三十分钟,像你当年。我故作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啊,你说哪年?他知道话说多了,自己给自己灌酒道歉,你瞧瞧我,又得罪姐了,该罚。我没接他的话茬,问他要处理的那个男孩在哪儿?

他给我指,我看见吧台区也跳着一个人,穿了一身制服装,皮带从腰间跨到肩膀,他的双手举过头顶,膀子有些粗,扭得也很卖力。

“就那个,朱志鑫。他昨天和苏新皓打起来了,险些伤着客人,我好不容易才把他俩分开,你说说吧,我是不是只能留一个。”
“都打架了,辞不退吗?”
“老爷子不让。”严浩翔翻了个白眼,提起他老爸他一向没什么好语气,“他招的人,喜欢得打紧。”
“老爷子是这口味。”我咽光酒,轻轻笑了一下。

我和他爸也有过事儿,不知道他知不知道,但总之都没什么好翻出来再讲的。老头儿想活得开心点儿,我想让我和我弟活得好一点,仅此而已。看苏新皓跳舞,我确实会想起自己十六七的时候。那间酒吧比现在的绿夜更吵,更小,也更臭,我起初被分到一个角落,但靠扭身体,把自己变成了视觉的中心,男人们争先恐后地掀起我的裙子往内衣里塞钱,我得生活。就像现在也有手拖拽着苏新皓的腰链,勾他往人群更拥挤处灌酒。他也得生活。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拒绝耀文,如果是我,巴不得找一个人傻钱多的,至少得先从这个地方离开。但这也许是他的选择,干过这行后我明白,每个人选择这里都有他们自己的原因。

我收回眼神,盘了下朱志鑫的身材要装进多大的袋子,侧过脸给严浩翔点了点头,“就周六晚上吧。你们几点收工?”
严浩翔对我竖起大拇指,流露出敷衍的崇拜目光。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严浩翔开香槟的声音,苏新皓也看向我们这桌,越过人群,手,我的面纱,直视着我的眼睛。

然后他闭上眼,扭得更加卖力,双手抚过自己的身体,就像在球场上勾转一颗篮球。

 

04
朱志鑫又没信我,再一次。我已经习惯了,就像我习惯了不断去新的城市生活,又不断被他找上门来。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个不认识的地方醒来,可能是公园的草丛,地铁站的厕所,四十块钱一个小时的破烂旅馆。

他躺在我的身旁,像一具尸体。但尸体是温热的,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脏在搏动,带动脸皮和眼睫的颤抖。

他睡在我的身旁。

我们又睡了一觉。

我花了点时间恢复对这件事的意识,然后起身离开。直到我再次被他找到,然后我再次离开。

有的时候我都觉得场景的变换是荒谬的,地图对我只分成两部分:被朱志鑫找到过的地方,和没被他找到过的地方。仿佛我们在玩一个只有我俩参加的跑酷游戏,目的是不断解锁新地点,结局是一起冻死在冬天的野外。

我很早就声明过我退出了这场游戏。大概在我们刚分手的时候?我们搬离那个一起住了三年的廉租房,用废品站捡回来的纸箱清理各自的东西,划清楚河汉界,过去如今。我没和他计算哪年哪月哪一顿饭是谁付的账,能算的都是小事,至于算不清的,我纠结过很久,最终决定别再纠结。

我想拥有新的生活,于是我来到了新的城市,报了个无人机操作的民办技术大专,虽然在花光积蓄报名后,我才发现我在这个课上根本摸不到无人机。晚上我就去酒吧里跳舞,攒钱买一台自己的无人机。

跳舞一直是我最擅长的,以前和朱志鑫在一起时,我们还比谁跳得更能揽客,更骚气,来钱更快。那时我们一帮人玩得都大,我们是自己长大的孩子,没什么羞耻心,半夜里一起去居民楼车棚偷人电瓶,电动车警铃嗡嗡叫,我们把偷来的电瓶扔进护城河。

穷也是真穷,但这种事儿纯粹做来是为了玩。

我想我的心里可能还是有个底线,我知道如果我把这电瓶拿去卖了,我就会走上和朱志鑫他堂弟一样的路线。偷,没被抓,拿去卖,再偷,被抓,关进去,放出来,再偷,没被抓,拿去卖……这是一种看得见头的生活,我虽然年纪还轻,手脚灵活,但已经对这种生活失去了期待。

后来朱志鑫常拿这个点我,说我是先背叛他和他的兄弟们的那个。我不知道,如果选择一种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也算背叛的话,或许每个人时刻都在背叛自己。

那时我们只是吵,像所有走投无路的小情侣。他常常挂脸,我常常哭,我都不知道我哪儿来那么多眼泪,明明打起架来他根本打不过我,但我们总是还没发展到打架那一步就和好了。

然后恶心地腻歪,在我们的廉租房里,我曾允许他、引诱他一次又一次插入我,现在回忆起来我还是会起一身鸡皮疙瘩,因为我真的分不清这些曾经真实度过的日子和存在在我们之间的,或许虚幻的那些东西。它们是粘连在一起的,像两块融化在锅里的糖。

后来糖粘锅了,锅糊了,我不得不用锅铲细心清理,每刮一下,就会带走一点铁皮,我能感觉到声音的挠耳。那时我已经打了耳骨钉,学会了享受痛苦,于是一边听着,一边手上刮个不停。

分手是两年前的事,由我提出。刚开始还算和平,就像我们到期了就得搬出的房子。后来他开始出现在我的新家和我跳舞的地方,伪装成客人进来消费,把自己灌得烂醉然后吐我一身。我总是不记得我们再见面时的许多细节,就好像上一秒我还在用纸巾擦被他吐脏的表演服,下一秒我就在他身边醒来了。

我们两人都************。

起初我会愤怒,不管是对他的纠缠还是对我丧失的记忆。后来我开始接受这件事就是会发生,只是需要多花些力气去降低频率。最近半年里我们只见过一次,因为我搬到了新的城市,上了新的学校,进了新的酒吧。日子过得有些滋味起来,运动会这种合家欢的场合甚至都出了点风头,吸引了新的注意。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白天打球,夜里跳舞,攒够钱就去买无人机,打脐钉。没人关心我是谁,也没有人对我有多余的需求——学长是个意外。他其实是个挺可爱的人,单纯,直白,能哭,爱笑。我通过他幻想我的某种生活,如果我没有遇见朱志鑫,或者我没有离开他,我也会拥有这样的笑容吗?

但很遗憾,我想我们并不合适在一起。

倒是他的姐姐能让我有更多的亲近感。她美得有些锋利,乍一看不好接近,说上几句话,又有邻家小姨替你操心的感觉。我们是在绿夜酒吧里碰到的,她坐在老板旁边,微笑得不容侵犯。我们一排跳舞的站在他们面前,她夸我跳得好,我摆出惯用的明媚表情说谢谢,她又说旁边那个扭得也很卖力。

那是朱志鑫。

他是两天前刚来的,他的突然出现是我意料之外,但也想象之中的事,一个老男人把他领进来,那是这家酒吧的大老板,西装革履,手表宝格丽,看起来像做正经生意的。经过我时他瞥了我一眼,我没理他,只当看不见。

很快他又在洗手间内堵住我,想脱去我刚换的纱裙。我给了他一下,工作场合,不要砸人饭碗。于是他在我热舞的时候打了我,这下砸得很彻底,我们在闪耀的灯球下扭作一团,像两个撕对方卷子的小学生。可笑的是我们都没正经读过书,在别人接受知识的年纪,我们在城市里疯跑,并探索对方的身体。

最终我们太了解彼此的每个凸起和开关,各自贴上创口贴,没有再说一句话。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要追过来招惹我,明明分手的起因是他出轨。话我已经说得明白,不想再说第二次。他没必要一次又一次地潜伏到我在的城市搅黄我的生活,也不该把欠的信用卡账单关联我的手机。

我拉黑了他所有的平台,以至于两天后我想提醒他跑路时,竟然只能去他临时租住的地方。

两天前他偷了我的手机,害我追到这里。我们差点又睡了一觉,最后只是打了一架,我洗了个澡,离开了。

开门时朱志鑫只穿着个背心,见我主动来,很诧异,伸出手想把我捞进去。我保留停留在门口的姿势,告诉他,绿夜的少公子找了人搞他,周六别去上班了,快跑。

他笑了,问我:“我被不被搞,你在意?”
“不在意,我说,只是不想再搅进这些违法犯罪的事里。”
“那还是在意嘛。你放心,我死不了,要死也会拉你一起。”
“那你保重吧。”

我离开了。

下楼梯后我听见朱志鑫追下来的脚步声,他从后面抱住了我。有一瞬间,我有转头的冲动。但更多的是发笑的欲望,如果我们分手那天,他也曾这样追过我而不是领着出轨对象在我眼前晃的话,是不是我们都不会狼狈地出现在这里了?但想这些实在没意义,我只是挣了下,往前走,头也不回地喊道:“周六别来,但凡你还信我。”

周六,我照常去上班,朱志鑫还是来了。换衣服的时候他冲我挤眼,像一个特意散发魅力的挑衅。我应该想到的,他不会信我说的话,哪怕这个话是我偶然听到之后,费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丁程鑫开的日料店的店长口中打听到的。

于是周六晚上他消失了,和丁程鑫计划的一样。

他被人捂住口鼻带走时我忙着给一个大客户抖臀,来不及想那些和他有关的事。

05
我在想,下一次见到丁程鑫会是什么时候?

她是个念旧的人,如果回到这座城市,一定会来这家日料店看看。那时她会发现这里已经变了样,挂在门口的塑料樱花和纸灯笼都被拆下来了,改成霓虹灯管和马赛克瓷砖。客人白天在我们这儿点火炙烤虾卷,晚上关起门来,能在重低噪音里吃到更******的东西。

新装修开业那天,我找绿夜的人张罗了个派对。那应该是苏新皓最后一次以绿夜舞者的身份接场活,在场很多食客冲着他的名气而来。我看着这些来去的男男女女,手脚腰身,真感到时过境迁,他们都忘记了这曾是本市舞娘丁程鑫开的店。

而丁程鑫也将不再记得她曾一跳起舞来就让所有人沸腾。
只有我还记得。我怎么还记得,简直自讨没趣。

苏新皓确实跳得好,我很久没看过他跳舞了,上一次还是和刘耀文一起。如今刘耀文这个名字都变得遥远。但我依旧会在穿女装的他的扭动中感受到某种生命,而不是索取。力量,而不是示弱。在他走之后,绿夜就垮掉了,像失去了主心骨。我们店承接了那些躁动又孤独的人群,虽然我不供给任何肉体,但我们供给食物,音乐和更多人的孤独。

我最后一次看见苏新皓就是在开业派对上。我请他喝了我调的血腥玛丽,他刚下场,收集内衣上夹着的钱,揣进衣兜,接过酒,有些腼腆地对我道谢。

我问他上次那个男孩儿怎么样了?
他说谁?
音乐有些嘈杂,我放大音量,说你之前找我打听的那个,被……我对他做了个动作,示意他那场半年前的夜晚发生的绑架。

哦哦,他再次腼腆笑了笑,不自然地喝了口酒,大声地回答我:“不知道,我们没再见过。”

“你跟他说了他会被绑走,他也没听吗?”
“什么?”
“你跟他说了,他不听吗?”
“哦!好像是吧,他一直不怎么听我的。”
“那你费那么多劲问他的事干嘛?你们很熟?”
“什么?”
“我说你当时费了那么大劲问他的事,都问到我头上来了,图什么呀?”

低音鼓在我们的耳膜间跳动,吞噬来回对话。我只能看见苏新皓的嘴唇在动,打算放弃和他交流,反正也只是客套几句。但他似乎很想让我听见他的回答,摆了几次口型之后干脆凑到我耳边跟我说,“我也不知道,可能稍微加了点感性吧。”

我被这个回答精彩得笑出了眼泪,我不知道他明不明白我的笑,但他看见我笑了,他也笑了。然后一口气喝干我调的鸡尾酒,道谢式地冲我举杯,点了点头。

这真是个天才回答。我想。

丁程鑫走之前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句纯然的客套。她说真要离开这儿,最舍不得的还是亚轩调的酒。也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呢?每次喝,都觉得与众不同。

我那时只觉得这个告别语敷衍又拙劣,但找不到合适的话返回去,毕竟我不是她的亲人,顶多只算她在这个城市收留的一只流浪猫。她走了,把店留给了我,这已是最暖心的结局。于是我只是笑,笑得露出八颗牙,摇动手里的调酒器又给她调了一杯,心想,如果她喝完手中这杯就走的话,我愿意为她一直调下去。就像我曾希望某个瞬间能无限延长——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看向我,我感受到责任重大。

但如果当时我听过苏新皓的回答就好了。我可以夹起一片罗勒叶,倒下两颗冰块,把为丁程鑫调制的最后一杯酒推到她面前,故作轻松地看向她:“我也不知道,可能稍微加了点感性吧。”

End.

文章来源:{la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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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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