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去找严浩翔的时候,看到刘耀文正躺在他的床上,裤子脱了一半,严浩翔正抱着他跟他亲嘴。丁程鑫脸上没有表情,只是对着严浩翔说了一句,“晚上有活儿,记得出来。”
“知道了。”严浩翔直起身,嘴角刚被刘耀文啃破了一点。
这下也没******的心情了,刘耀文起来把衣服穿好,自言自语,“又要买套了。”
刘耀文说的没心情,不是因为丁程鑫突然进来他没心情,因为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在他们之中算不上一件尴尬事。他的没心情指的是严浩翔的“活儿”。
严浩翔是做牛郎的。他从十五岁开始干,干到今年是第五年,说着是卖艺不******,但是看当下的具体情况,给钱多了也可以,他看顺眼的可以,刘耀文说的套不是给自己准备的,是给严浩翔准备的。账从丁程鑫这里走,仅靠酒水提成赚不了多少钱,走擦边灰色产业钱来得快,更何况他们本来就不干净,钱多赚一笔,离真正的自由身也更近一点,干得越脏,以后才能洗得越干净,到时候到国外,大家清清白白地当没有过往的人。
严浩翔走出去,丁程鑫说要开车带他去会所,严浩翔老说自己能开,但驾照还没拿下,丁程鑫觉得还没到把自己的命交到他手上的程度,所以每次都自己开车。
丁程鑫一边开车一边跟他讲今天晚上的客人,是女学生来着,家里有钱想体验点******的,指名要点他,严浩翔说我不上未成年,到时候多赚点酒水钱就行了,哥到时候再送她回家。丁程鑫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挺有原则,我怎么记得你上耀文的时候,他也没成年呢。”
严浩翔听丁程鑫的语气夹枪带棒,但也没生气,只是说,哥你又来了,他轻轻地说,“我们一家人,跟别人怎么能一样。”
丁程鑫只是继续开车,家人,刘耀文和严浩翔是家人,也许和自己也是家人,但是他和严浩翔,不知道算不算家人,车驶进黑夜里,像五年前他牵着还是小孩的刘耀文严浩翔逃跑的路。
夜巴黎名义上并不是丁程鑫手下的产业,但实际上已经是归他管的了,五年前他带着严浩翔刘耀文第一次被骗到这来的时候,也没想到是现在的光景。
这个会所并不大,表面上只是喝酒的地方,当然能开起来得有些隐*********,五年前的时候更不正规,当时更小,主打的卖点是未成年男孩,他们几个被骗进来的时候以为只是做服务员,所以当那个醉醺醺的客人说要刘耀文晚上来陪他的时候,丁程鑫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刘耀文当时才多大,脸还是小学生,也什么都不懂,以为只是去端茶送水,嘴甜点还能讨些小费,正浑然不知,旁边的严浩翔面色阴沉,他当时年纪也小,看起来乖,但行事很狠。丁程鑫看到他把手伸进自己口袋去摸那把一直揣着的水果刀,那把刀已经沾了两个人的血,虽然丁程鑫不介意再沾上第三个,但是没必要为了这种人让大家重新走上逃亡路。他按住严浩翔的手,示意他自己有办法,然后替耀文去送酒,下了点东西,那个人很自然地就被混过去了,倒沙发上睡了一夜。丁程鑫知道这种小聪明要看运气,也不能一直用。就算卖惨也得不到同情,只能想办法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那把刀最后还是沾了第三个人的血,不过这次,刀握在丁程鑫手中。
他观察了几天,店不大,这是好处,可以解决的人少,那个黑心老板也算不上聪明,丁程鑫杀人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他心态镇定地把一切处理好,回到家,正对上刘耀文的脸,刘耀文坐在沙发上,想到丁程鑫手上沾血的样子,和几年前的记忆不断重合再重合,想到那天也是下了很大的雨,他爹倒在血泊里,手上还握着碎了的酒瓶,下一秒就要扎到他脖子上,严浩翔把他挡在身后,手里刀刚捅完人,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流,电闪雷鸣的时刻,屋子一下被照得很亮,刘耀文看见了严浩翔被照亮地脸,他童年记忆最深刻的部分就是当时严浩翔的眼神,刘耀文心里没有害怕,只觉得畅快,他握住严浩翔的手,轻轻喊了他一句,“哥。”
刘耀文其实并不知道他和严浩翔算不算亲兄弟,不过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们的关系,他关于母亲的记忆实在太少,大多数只存在于他那个酒鬼父亲的嘴里。
他爸总说他妈是******,生出来的孩子不是他的,就连他们的第一个小孩,严浩翔,他都怀疑是外面的野种,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差点被掐死,起因只是觉得他们长得不像,而这只是因为严浩翔长得很像妈妈而已。
妈妈确实靠******养家,她生下严浩翔没多久很快又怀孕了,有时候为了多挣点,有时候是遇上的客人不太好,没有戴套就怀孕了,而他爸是个只会赌的酒鬼,也不想着凑钱给她买药或者做手术,只会在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的时候抱怨她没办法出门工作,其实她也分不清肚子里的小孩是谁的,是客人的还是丈夫的,那个酒鬼丈夫更是不管,于是她给自己的小孩取名的时候姓就取当时自己觉得最好最大方的客人。这次她给小孩取名耀文,希望他有文化有出息。
刘耀文对婴儿时期的记忆很模糊,好像总是饿总是哭,对妈妈的记忆更是模糊,因为总是不在,晚上凭着本能吸的稀薄的奶水,也想不起当时的味道。
这样的家庭想养活两个孩子是很难的,邻居的丁奶奶是个好心人,时不时帮衬着送点东西,当然她家也不富裕,还有一个孙子要养活,一口饭一口汤都要掰着手指计算着吃,但也是靠着丁奶奶送的汤汤水水,严浩翔和刘耀文才勉强活下来。
丁程鑫第一次去他们家送饭,严浩翔在睡觉,他当时也刚会走路,不怎么吵闹,人很乖,刘耀文还是一个婴儿,在摇篮里睡着,丁程鑫想把东西放下就走,又很好奇地往摇篮里看,很小的一个小孩,脸就那么一点点大,好像轻轻捏一下就会坏掉,丁程鑫想用手指轻轻摸摸,手靠近刘耀文嘴巴的时候,刘耀文下意识含住了他的手指,小孩子牙齿都还没长出来,一点也不疼,刘耀文对婴儿时期的记忆很模糊,关于口欲期最初的记忆不是母亲的奶头,而是丁程鑫的手指。
妈妈是在刘耀文三岁的时候走的,被生活折磨得不堪重负,再不逃走会很快就会死掉,当时有一个对她很好的客人,可以带她一起去其他城市,她也不在乎有没有名分会不会被骗了,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答应了。
她走的时候几乎把所有的积蓄都塞到了严浩翔手里,告诉他钱藏到哪里,不管怎样都不要让他爸知道,严浩翔虽然年纪很小,但成熟得比一般孩子要早,他抓住妈妈得衣角不想让她走,然后又轻轻松开了,因为看到了她手臂上常年累月被打的伤痕,妈妈把他抱在怀里,眼泪流到他的脸上,她说,“妈妈对不起你们,但是不管怎么样都要好好活着,和耀文一起。”
活着,一定要好好活着,虽然严浩翔没体会过活着有什么乐趣,但从那时起他的人生宗旨就是,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活下去,为了活着别人死也没关系,伤害耀文的人死掉也没关系。
严浩翔是在妈妈离开的时候才跟丁程鑫熟起来,他一开始是很戒备的,谁也不相信,也许是婴儿时含过他的手指,丁程鑫很天然地对刘耀文有好感,经常在送饭的时候跟他一起玩,他们玩的时候严浩翔就很警戒地在旁边看着,后来发现丁程鑫也许只是单纯地喜欢小孩,再加上刘耀文小时候确实可爱,他也就不时时盯着了。妈妈离开的时候特意提了,说邻居的丁奶奶和她的孙子是很好的人,丁程鑫就这样成为了他唯一可以相信的人。
刘耀文喜欢跟在严浩翔后面跑,一方面是他们资源匮乏,没有什么可以玩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个年纪的小孩会天然地崇拜一些东西,严浩翔也只比他大一点,成熟一点,但在刘耀文眼里,这一点是可以神化的高度,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崇拜的情感。
严浩翔杀爹那天,是丁程鑫帮忙收的尸。
那天下大雨,没什么人出门,他爸醉醺醺的,听说自己老婆走的时候给孩子塞钱了,刘耀文正在家里捏泥巴玩,酒鬼爸拽着他的领子要钱,刘耀文吓得直哭,也不说话,他急了,把酒瓶子摔破,把碎口的那一头对准了刘耀文,还没来得及说话,就一阵剧烈的痛感从腹部袭来,他爹怔怔地转头看,严浩翔拿着刀******了他的身体里,脸上没有表情,眼神却吓人得不像小孩。严浩翔怕他死得不够干净,又连捅了好几刀,血流在地板上,和天花板漏下的雨水融成了一条血河。
刘耀文看着他,没有害怕,却生出了一种复杂的情感,他只是走过去握住严浩翔沾着血的手。
杀人很容易,只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正在这个时候,丁程鑫进来了,他本来和往常一样来这里送饭,因为雨下得太大就没有走,刚刚去了隔壁房间上厕所,一出来就看到这样的场景。
丁程鑫看了一圈大概明白了什么事情,严浩翔抱着刘耀文死死地盯着他,他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全信任丁程鑫。丁程鑫观察了一下,去里屋找出了麻袋抹布,然后一边弄一边说,“别愣着啊,帮帮我。”
丁程鑫比他们大一点,但也是小孩子,埋尸还是第一次,只是想尽快把现场清理干净,还好是大雨天,外面没有人经过,雨水也可以把痕迹冲刷掉,严浩翔帮忙搬着一起把尸体拉到后面山上,挖和埋都费了些力气,最后把尸体弄进去的时候,像卸下了胸口的大石。严浩翔心里没有害怕,也没有后悔,只有解脱。
父亲是个边缘人物,一开始只是那些赌友好奇为什么他不再出来喝酒打牌,没过多久他就被所有人遗忘了,就像被大雨冲刷干净的血迹。
爹死了,生活反而轻松了,不用担心挨打和担心受怕。这里其实是个很美的地方,夏天绿草如茵,无数野花开满山坡,刘耀文跟着奶奶捡瓶子,丁奶奶把他们当亲孙子一样,有需要人手的时候严浩翔就去村头帮活,也能挣一些钱,没什么能玩的地方,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是一起躺到房顶看星星,广阔天空,星空宇宙,没觉得谁比谁低一些,比谁高一点,刘耀文左手握住丁程鑫的手,右手牵着严浩翔的手,虽然爹死妈跑,但觉得此刻才是完整的家,他们是同呼吸的命运共同体,是与生俱来的一家人,虽然还没学会爱字怎么写,但他想,也许在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什么是爱了。
可惜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多久,他们的好赌爹,没给他们留下什么,只留下了一身债务,债主见不到人,就找到了他们家里。
当时他们正准备吃饭,丁奶奶忙活着给他们煮粥,一个成年大汉就把门踹开了,叫嚣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催债的人是不管什么仁义道德的,只管想办法怎么要到钱,于是就去抓刘耀文,丁奶奶忙过去阻拦,被推到,头磕到门槛,一下子倒地不起,血缓缓流出。严浩翔看到倒在地上的奶奶,盯着那个人眼里涌出冰冷的杀意,那个人一下子竟然被盯怕了,想给自己壮壮胆,继续满不在乎地说,“我只是要钱,这不关我的……”话还没说完,严浩翔直接走过去朝着他背后捅了一刀。严浩翔常年带着刀,刀不仅是工具,也可以防身,世界对他来说并不是安全的,他需要保持警惕,需要可以时刻攻击的能力。
债主倒下的时候力气已经抽去了大半,严浩翔想过去补第二刀,刘耀文过去握住他拿刀的手,“哥,我来吧。”
严浩翔看了看他,轻轻点了点头,把刀递到他手上,刀******动脉的时候,血会在一瞬间喷出来,像一个小型喷泉,刘耀文只在课本上见过。刘耀文的心里比起******,更多的是一种愿望实现的满足,他一直想知道严浩翔的想法,严浩翔的感觉,严浩翔的情绪,体验严浩翔做过的事,,他想知道当年严浩翔杀死爸爸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害怕多一些,还是勇气多一些,而他现在好像知道了,原来那个时候的感情,不是害怕,不是痛快,不是勇气,是爱。是因为爱产生的防御本能。
奶奶死了。老人的生命是冬季里一株摇摇欲坠的植物,一场冬雨,一次跌倒就可以要了他们的命。
丁程鑫晚上才回到家,他上午帮别人做活还领了工钱,路过菜市场买了一块肉,一回到家就看到这样的场景。奶奶躺在床上,早已经没了气息,刘耀文坐在床边抹眼泪,严浩翔正在给奶奶擦身体,他一生没觉得亏欠过谁,但奶奶因为他们而死,愧疚感原来是最折磨人的事。想着想着眼泪就开始掉,严浩翔并不是没有感情的动物,相反,他比谁都更珍惜爱。
刘耀文一边哭着一边给丁程鑫说发生了什么事,丁程鑫跪在奶奶床边,起先不相信地去喊奶奶,叫她的名字,然后逐渐放声大哭。他能怪谁呢,怪奶奶的善心,怪自己没有及时回来,怪老天无眼命运无情,好像怪不得任何人,微小的随机事件就像蝴蝶效应,而无数次振翅将他们卷入命运的漩涡,离别是必经的溃痛。
奶奶是当晚火化的,连同那个人的尸体一起处理了。他们对债主并不了解,但也不知道不会像他们的酒鬼老爹一样无牵无挂,可能随时会有新的人找上门,这个地方不能待了。丁程鑫对他们说,“我们走吧,想继续活着,只能走了。”
丁程鑫准备开那辆很破的货车,他没考驾照,但技术很好,当晚把行李收拾好之后,想了想,说,“等一下。”然后去厨房做了那块晚上买回来的肉,丁程鑫给刘耀文严浩翔一人夹了一块,“这下我跟你们一样没有家人了。”
“我们永远做一家人吧。”他说。
丁程鑫说完,举着碗大口大口地吞饭,眼泪流到了碗里,他在此刻和刘耀文严浩翔一样没有了亲人,他们也永远成了彼此唯一的家人。
大城市并不好混,他们的钱太少,房子都租不起,被骗进了夜巴黎,也只是想先落脚找口饭吃。只是没想到又背上了命案,但是,这时候干不干净已经没所谓了,重要的是先活着。
丁程鑫本来想自己解决这件事,没想到进门遇见了刘耀文。刘耀文看到他沾血的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做到这种程度。
刘耀文以为自己懂的很多,其实什么都不懂,不懂为什么这里都是未成年男孩,不懂为什么严浩翔不让他陪客人吃饭,不懂爱都是夹杂着情欲的,不懂情欲可能在任何人之间产生。
刘耀文帮丁程鑫埋尸的时候忍不住问他,“丁哥,为什么对我和哥这么好啊?”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丁程鑫本来可以过得很安稳,丁程鑫只是看着他说,“不是说了吗,我们是一家人。”
其实丁程鑫当时自己都没有明白自己的心,是因为奶奶的话,还是别的,刘耀文好像他身上掉下的一块肉,他即便粉身碎骨,也想给他营造一片安全的水域。
严浩翔做牛郎这件事,起因是一个意外。 把店里的人都解决干净了,丁程鑫本来想接手做些正经生意的,也可以顺便当个落脚的地方。但一家店由白变黑容易,由黑变白就难了。背后牵扯了一条产业链,店里原来的男孩,有的愿意走,很多不愿意,有些已经傍上了金主,轻松来钱的生活享受过了就不愿意放弃,没办法,只能继续这么干着了。
夜巴黎被丁程鑫切掉了大动脉,必须要进行大换血,里里外外都要换成自己信得过的人。严浩翔本来想主动帮他做接头人和打手,很危险,可是他们的人生早就沾了血,是没有办法安稳的。
严浩翔小时候就知道自己的脸长得很好看,可是那个时候大家只是把他当小孩子一样可爱程度的好看,随着他长大,棱角越来越分明,他逐渐褪去了那种幼齿感,也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长了一张招女人喜欢的脸。
第一个女人是比他大很多的姐姐,是他们酒水供应商大老板的情妇,他本来替丁程鑫去谈生意,没有谈成,对方太贪心,这样下去没有半点利润可挣,然而就当严浩翔准备回去再跟丁程鑫商量的时候,那个女人偷偷叫住了他,说自己可以帮忙,但是要严浩翔陪他一晚上。
严浩翔的眼睛盯着人看的时候很幽深,被注视的时候会不知不觉跌进未知的黑洞,你明知是陷阱也会甘心跳进去。他看着那个女人,只说了一个字,“好。”
对于大人的这种事,他自己虽然没有经历过,可是并不觉得排斥或可怕。那天晚上其实并没有发生什么,女人跟他说慢慢来,教他怎么用手弄自己的逼,最后爽了之后,女人给他口,严浩翔第一次感受到******在别人嘴里的感觉,说起来也很奇怪,他才是卖的那个,却总是充当被服务的角色,就像现在这样,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给他舔******的女人,脸上没有表情。
刘耀文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知道严浩翔做牛郎的事,此时他已经得心应手地做了一段时间,起先丁程鑫是不同意的,但是严浩翔却表示没什么所谓,身体说白了不过是一个用来达到目的的工具,做这一行,总是要沾血,沾性。况且,他大多数时候并不用特别做什么。严浩翔长了一张很会骗人的脸,不是因为技巧高超,不是因为单纯人畜无害,而是让人心甘情愿被骗的脸,女人们想就算被骗钱也无所谓,可惜他钱和感情都不会给。
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就有了各自的房间,然而刘耀文还是更愿意跟严浩翔一起睡,他手脚并用地爬到严浩翔床上,想到白天看到他哥在车里跟一个女孩接吻,心里像压了一块巨石,怎么都喘不过气。
“哥,******是什么感觉啊?”刘耀文突然问。
严浩翔转头看他,其实刘耀文已经长大了很多,甚至比自己还要高一点,但在严浩翔心里,他始终还是个小孩。
“其实没什么感觉。”
“哥对谁都可以吗?”
严浩翔想了一下,说,“硬起来都可以。”
刘耀文听到这句话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有条无形的线将他们隔远了,而刘耀文无法接受,他从小到大,一直最想知道的就是严浩翔的所思所想,感受哥的想法,感受哥的情绪,为什么我们从未分开却彼此远离,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和严浩翔骨血都融在一起。
刘耀文这么想着就钻进了被子里去解严浩翔的裤子,手伸进去轻轻握住他半软的******,严浩翔想推开他,刘耀文却看着他说,“哥跟谁都行的话,跟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严浩翔硬起来比想象得要快,刘耀文学着白天在片里看到的,认真地给严浩翔******,看到嘴里的东西硬起来,心里又高兴又兴奋,好像严浩翔身上终于有一部分东西是自己可以掌控的了。刘耀文把自己的衣服脱了凑过去跟他接吻,一开始亲得很轻也很密,后来就直接像打架一样啃咬,严浩翔的舌头舔过他的口腔内壁的时候,刘耀文像过电一样,他想也许自己应该早点跟严浩翔接吻。
刘耀文把严浩翔的手指舔得很湿,眼睛很湿地看着他,非要他今天一定要进来。严浩翔说,会很疼。刘耀文抱住他,“可是哥,感觉再疼也不会比我的心脏更疼了。”
再疼也不会比我第一次看到哥亲别人的心情更疼了。刘耀文想。
严浩翔进入得很慢,太慢反而是一种折磨,刘耀文咬咬牙,催严浩翔直接进去,严浩翔低头亲了亲他的脸,狠了狠心完全进入。刘耀文痛得叫起来,又因为声音太过羞耻,马上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严浩翔埋在他身体里好一会儿才缓缓动起来,没有怎么做润滑,严浩翔难受,刘耀文也难受,只能一边插一边不停地接吻,刘耀文流出生理性地眼泪,严浩翔又轻轻帮他舔掉。
就这样做了好一会儿,刘耀文生出一些******,也没那么痛了,******也被严浩翔插得硬了起来,对于这样的身体反应他也觉得很奇怪,但也很合理,因为是哥,所以一切他都觉得很幸福很合理。
最后严浩翔没有射进他身体里,*********射在了他身上,刘耀文抹了一把身上的******,手心里黏黏的,和自己的一样,又不太一样,他想到了哥杀爹的那个晚上,爹的血好像也是那么黏,可能那是所有感情的萌芽,严浩翔在他身上不知不觉地倾注了血,倾注了欲望,倾注了爱。
******这件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很多次,避孕套和润滑液变成了常备物品,严浩翔有时候戴套,有时候不戴,有时候射进他身体里,有时候射进他嘴里。十几岁的男孩情欲是一点就着的,有时候没有活儿,两个人可以在房间里做一天,做到刘耀文腿都打颤,捂着肚子跟他说,“哥,如果我是女孩,现在已经被你操得怀上小孩了。”
严浩翔和刘耀文并没有瞒着这件事,他们本就不是寻常的兄弟,没太多道德伦理的束缚,然而丁程鑫发现这件事更早,在他们第一次******的时候。
那天晚上很安静,丁程鑫在隔壁房间听到了刘耀文的叫声,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走到窗台边,轻轻点了一根烟,看着烟雾一圈圈散开,他心里只想着刘耀文的脸。
刘耀文喜欢严浩翔这件事,丁程鑫发现得甚至比刘耀文自己意识到的还要早。如果只是当成平常的哥哥,不会在意成这样,不会总是看着他,不会眼睛里有跟自己相似的情感,因为丁程鑫也是那样地喜欢刘耀文,他才能精准地捕捉到,刘耀文看向严浩翔眼睛的那些情愫,代表着什么。
刘耀文是很天真的孩子,他有无尽的勇气和无比小的胆量,直到现在还是很怕鬼,但是却敢接过哥哥手中的刀。丁程鑫一开始以为自己对刘耀文的这种情感,只是因为在太小的时候见过他,所以刘耀文就像栽种进他身体里的一颗胚胎,他所有的爱都变成了本能,只是亲情的一个变种。可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关于刘耀文的点点滴滴像鱼线一样将他的心脏捆得密密麻麻,随时被牵动,而他找不到牵动的源头。看到刘耀文和严浩翔上床,他才终于无法欺骗自己,不想只做家人,他想要的,是比亲密更加亲密。
严浩翔出去执行任务的那天晚上,刘耀文拉丁程鑫去屋顶看星星,就像小时候经常做的那样,大城市的星空和家乡的星空有什么区别,其实刘耀文看不出来,在他心里,能和哥哥们在一起,那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夜巴黎只是挂了巴黎这个名字,其实并不豪华,也没那么国外,丁程鑫说,等挣够了钱,他们三个就去真的巴黎,在国外过新的生活,也许巴黎的星星,跟我们这个假巴黎也没有区别吧,刘耀文想,因为他们三个会一直一直在一起。
“丁哥,你是不是喜欢我?”刘耀文突然问。丁程鑫起先还没有听明白,说,“那当然了,在我眼里你就跟我亲弟一样。”
“就像我哥喜欢我一样吗?”
丁程鑫没有回答,其实刘耀文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自从丁程鑫发现他们的事情之后,他就一直刻意避开,而他的躲避不是因为排斥或者讨厌,是伤心自己成了三个人里多余的那一个,是无法接受严浩翔已经跟刘耀文有了更深的情感,他是麻绳上被甩出去的蚂蚱,一家人里闯进门的客人。
然而刘耀文从来不这样想,他们在自己心里是一样的重,家人是缺一不可的,家人是不可分割的。刘耀文坐起来,凑过去轻轻亲了一下丁程鑫的嘴,丁程鑫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刘耀文握住他的手,说,“没关系的,我喜欢哥,也喜欢丁哥,比起谁更多一点,我更不想任何一个人伤心。”
丁程鑫看着他的眼睛,知道刘耀文是什么意思,他思绪万千,像无数夜里飘起来的烟圈,也许他跟严浩翔刘耀文的感情只是看起来复杂,实际很简单,那就是,只要是爱就可以了,没有什么规则,也没有什么束缚,嫉妒不该存在于他们之间。刘耀文闭上了眼睛,丁程鑫凑过去跟他接吻,像无数次梦里那样。因为是年纪较长的哥哥,丁程鑫一直在责任里生活,所以一直没有意识到,在这个家里,他其实是不需要背负责任的,不需要做三个人里的牵引绳,也不必做谁的旁观者,他有着同等的爱和权利,看星星的永远是他们不分彼此的三个人。
严浩翔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刘耀文和丁程鑫在屋顶上接吻,他什么也没说,走进了房间,严浩翔从来不觉得刘耀文是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正相反,刘耀文想做什么,他好像都可以接受,更何况对象是丁程鑫。他们的命运早就绑到了一起,不能单纯用亲情还是爱情来区分,是混着血肉夹杂在一起的共同体。
爱如果心照不宣到一定程度,爱便无所顾忌。从那之后,三个人之间的******就没有刻意躲避的时刻,刘耀文觉得这样的日子也很好,但也会掰着手指数日子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凑够钱去国外,他对巴黎的星星没有憧憬,只憧憬三个人的未来,更重要的是,希望严浩翔不再做那样的工作,他的嫉妒心只存在于丁程鑫以外的人,也希望他们三个拜托过去,像丁哥说的那样,大家一起清清白白做没有过往的人。
丁程鑫把严浩翔送到酒店门口,说,“就按你说的,多灌点酒,待会我送她回去。”丁程鑫也不是善良,只是有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严浩翔点点头,想也许他和丁程鑫真是最佳拍档,他如果是最好的杀手,那丁程鑫就是最佳的收尸人,偶尔意见不合,但永远最默契最契合,有时候不需要说很多话,丁程鑫了解他比刘耀文这个亲弟弟还透彻,就是因为太了解,所以两个人不用故作深情,所展示的感情是不夹杂欺骗的百分百透明,可能这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丁程鑫说早点结束,耀文还在等你回来,严浩翔背对着他摆了摆手。今天天上的星星依旧很亮,他径直走进夜里,像走进无数个相似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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