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悲从中来,为永无止境的杀戮】
[壹]
“轰!——”
脚下的那方土地被未知的力量掀开的一瞬,郑云龙感觉到眼前的景象都被按下了慢动作。
刚刚还在一起轻声言笑的,认识了不久的伙伴们,在一片爆裂的巨响种变成了毫无声息的,不完整的人体组织,有些人甚至还未来得及发出一声濒死的尖叫。
腥臭的液体溅了郑云龙满头满脸,那湿粘的感觉笼罩了他的五官六感,他甚至来不及感到惊惶。
身后一只强有力的手死命地搂住他的腰,把他包裹进了一个温热的怀抱中,将几乎失去知觉的他从这陌生的人间地狱中拽了出去。
轰鸣声还在耳边此起彼伏地炸开,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空气里的潮湿让整个画面都变得混沌,唯有那爆裂的泥土将这脚下的一片方圆分割开来。
在移动的过程中,有血液在郑云龙的脸上汇聚成狰狞的溪流,顺着轮廓灌进眼睛,世界变得腥红而残破,令他窒息。
郑云龙在被拖拽着踉跄着走了很远很远才反应过来,他们是遇到地雷阵了。
他其实并不懂这是什么,他不懂战争,更不懂战场,18岁的男孩只是被赶鸭子上架地派到这里,班长说今天的任务特别简单,只是护送一些医药品到汉城的另一端。理论上,班长说,不会遇到敌人。
可是当郑云龙看见眼前的这片景象,他终于明白所有的“理论”在战争中,都有不成立和被推翻的无限可能。
整个班死去的冤魂,在上一秒也是笃定地信着这个没来由的“理论”,然后在一瞬之间被爆炸带上天空。
“你,喂,你!能听见吗?能走吗?”面容冷峻的少年凑过来,他表情焦灼,不怎么温柔地问道,似乎对郑云龙的懦弱有些微不满。
郑云龙惊魂未定,整个人的胸腔疯狂地起起伏伏,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想把在刚刚那一瞬与世界斩断的联系重新搭建起桥梁,每一次吸气都因为用力过猛而变得干燥冗长,刺得他胸腔生疼;他又想把内心的恐惧和痛苦从肺中乖顺地排解出去,然而一直失败,每一次呼气变得简短尖锐,无法承接他体内的循环。
几轮下来,他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轻飘飘的,眼前铺盖了沉甸甸的黑幕,脑中的血液变得浓稠,空气也稀薄得好像要裂开缝隙。
“呼吸!深呼吸!喂!跟着我,一,二,一,来!”刚才救了郑云龙一命的男孩依然是急促不耐烦的口气,但是他的掌心却很温暖,他缓缓地上下抚着郑云龙的后背,帮他捋顺艰难的呼吸节奏。
“谢…谢谢…”郑云龙终于逐渐平静下来,他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双手还在不可控制地发抖,一个多余的字都说不出来。
“二班的,二班的!******!******!别散开,小心雷没排干净,二班的来报道!”他依然一边顺着郑云龙的背,一边向着远处喊道,他的声音悠远又凄厉,语气里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在一片被血腥味染红的空气里仿佛一把孤独犀利的剑,劈开所有人的惶恐无措。
刚刚还在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尖叫的年轻士兵们听到他的声音,全都慢慢地冷静下来,他们相互搀扶拖拽着,逐渐向年轻的领袖靠拢。
“你可以吗?”年轻的男人拍了拍郑云龙的后背,低声问了一句,得到了肯定答复之后,他就站在郑云龙的身边,手肘依然拄在他的肩膀上,似乎非常需要一点支撑。他站定了,提高声音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声:“二班的报道!有多少人员伤亡?!”
“一小队,死4人!”
“二小队,死2人!伤5人!”
“三小队,死1人!伤3人!”
他沉默了一下,似乎是想对这个惨烈的损失发表一些什么看法,然而只是叹了一口气:“全体都有!列队!就地休息,三小队队长联络总部!”
人群攒动了一下,刚刚还是散沙一样的年轻人迅速直起腰杆,将失去队友的伤感和困苦扛在肩上,有条不紊地整顿了起来。
郑云龙看见这个场景,也赶紧拍了拍脸,努力重振精神。虽然刚来到战场,他也清楚地明白自己作为士兵的职责,看着被热浪拍击在地面上的,濒死池鱼一样的陌生战士们,他重又捡起一点铿锵的责任感来。
就在他站起的那一刻,身边一直如松般挺立的陌生男人突然摇晃了一下,然后直挺挺地摔在了郑云龙的脚边,他落得很重,没有声息。
“你怎么了?喂,你怎么了?你还好吗?”郑云龙慌乱得不行,蹲下去摇晃男人******在外的小臂。虽然才认识了不过几分钟,但战场上的情谊总是关乎生死的。他如今可以无恙地站在这里,全都是因了这个陌生人。看他倒在那里,一张薄唇煞白,眉头紧锁,郑云龙不知如何是好。
听见郑云龙的声音,也有几个离他们比较近的小兵赶过来,嘴里还叫着班长。
“你是医疗兵吗?我们班长受伤了,能不能紧急包扎一下?”灰头土脸的士兵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抬头对郑云龙说道。
“我不…我不是…”郑云龙嗫嚅道。他哪是什么医疗兵,他可是后勤。时间追溯得再早几个月,他就只是个一破唱戏的,给他两只水袖他能眼波含水眉目含情,但是舞台拆掉了,他只有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而已。
“你不是背着医疗箱的吗?快点,会一点也行,先紧急止血,然后再送医院,”士兵火急火燎地催促道,丝毫没有理会郑云龙的拒绝:“快啊!”
郑云龙赶紧把还牢牢拴在他背上的急救箱接下来,现在那个白色的箱子已经沾了不少灰尘和血污。
纱布,剪子,酒精,镊子,麻药,都还整整齐齐地放在箱子里,郑云龙手忙脚乱地拿出来,又“吭哧吭哧”抬回来一个简易的担架。
“伤到哪了?”郑云龙问道。班长的身上都是脏兮兮的,看不出来那块肌肤是好的。
几个人闻言茫然地看着他。
郑云龙叹了一口气:“把他抬上担架,然后把他上衣脱了吧。”
小兵们轻手轻脚地将班长抬到干净的担架上,又除去了他破破烂烂的上衣。
将无意识的班长翻过身的时候,大家都惊呼了一声。
好多碎裂的石块,又或许是地雷的碎片,镶针一样嵌在班长的后背上,将他的肌肤切割成一片片的纹路,腰间更是一片血肉模糊。
郑云龙本能地想移开头,但是又立刻想到他自己的命都是这个陌生的小班长拼死救下来的,还是鼓足勇气用他仅有的一点经验思索如何处理。
伤口其实不太深,没有见骨,但是奈何实在太多了,为治疗增加了很大难度,加上郑云龙又是个毫无经验的假医疗兵,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这么一折腾,班长醒了,他背朝上,胸腔被压着,声音闷闷的,却作势要起身:“我没事。”
郑云龙吓了一跳,赶忙按住他:“咋可能没事呢,至少要取出碎片,把伤口处理下一下,尤其你的腰。”
班长被郑云龙一双长手牢牢按住,好像扯到了伤口,龇牙咧嘴地倒吸了一口冷气,没有再动。
“我现在要用镊子取你背上的碎片了,可能会很疼,你忍一忍,”郑云龙装模作样地说着,一边叠了一张毛巾放在小班长手边,示意他可以攥着。
班长温和地笑了笑。
郑云龙努力回忆之前去医院处理伤口时医生的动作,然后颤颤巍巍地开始处理伤口。还没沾到碎片,小班长突然开了口:“镊子…不消消毒吗?”
门外汉呆了。
班长噗嗤一声笑了:“酒精消毒就好了,慢慢来。”
郑云龙很窘迫,他实在是很想为救命恩人做点什么,可是一开门就来了个不潇洒的嘴啃泥:“对…对不起啊,我…忘记了。”
“你不是医疗兵吧?”班长好像已经缓和了许多,他把头枕在手臂上,柔和地问道。
“嗯。”
“没事,慢慢来,先帮我止下血吧,腰那里…很疼。”班长一努嘴。
郑云龙在他的指导下用酒精擦拭受伤的肌肤,蜇痛的感觉让班长一直皱着眉,可是却一直咬牙没有叫出任何示弱的声音。
等郑云龙把他五花大绑一样地包扎好,两个人俱是满头大汗。郑云龙在急救箱里摸索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块压缩饼干,他细心地剪开包装,沉默地塞进班长的手里。
“谢谢你,”班长没推脱,他失了很多血,又说了很多话,现在脑子还是晕胀的。
“谢什么,没有你我早就死在那了,”郑云龙擦了一下额头,坐在班长旁边。他本来就很容易出汗,现在几乎浑身都湿透了,被风一吹,毛孔瑟缩起来。他现在就像被丢进池塘里的小动物,眼神也是湿漉漉的,写满了挣扎和不安。
“你也救了我一命,我俩算是扯平了,”班长吃掉最后一口饼干,挣扎着坐起身,与郑云龙握了握手:“战场上都是这样的,今天你只是恰好站在那,就算我因此受了伤也不是什么大事,你千万别太往心里去。”
这一句话说得又淡漠又体贴,结结实实扎在郑云龙的心上,把他所有纠结的愧疚都堵了回去,两个人的手还握着,男生的手掌心炙热灼人,肌肤相贴的部分汗津津的。
“我叫郑云龙。”
“阿云嘎,叫我嘎子就行。”
[贰]
郑云龙的后勤班编排30人,都是毫无经验刚刚入伍的少年郎,遇到地雷阵,几乎没有任何人懂得如何自救,一个班的人就这样被炸掉了一大半。重新编排之后,郑云龙理所当然被安排进了阿云嘎的班里。
郑云龙垂头丧气地站在队伍的末端,看到幸存的人被担架抬走,他又觉得心里压着一块大石。虽然与这些伙伴们交情并不深,但是那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都有家,有家人,也有故事,只是一个不小心走过地雷阵,他们所有的未来都被残酷的现实炸得粉碎。
阿云嘎对着重新编制的队伍说了些慷慨激昂的话,郑云龙也没听进去,队伍开始缓缓移动他还在愣神,直到阿云嘎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如梦初醒一般快步跟上。
夜幕降临,行军一天的士兵们歪歪扭扭地挤在一起,倒头就睡。今天他们损失惨重,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压抑,没有人有心情说话。凉风习习,很快就吹散了忧虑,将所有人带进了梦乡之中。
阿云嘎小心翼翼穿过睡得横七竖八的兄弟们,来时的人又少了少半,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后腰再次传来激烈的痛感,他知道药效大概是过了,但是他不肯再用药物止疼,索性清醒着巡逻,也好让受惊的小伙子们睡个好觉。
入了夜,风有点凉,阿云嘎找了个舒服的背风角落坐下,默默看着远处村庄的点点灯火。夜里的汉城安静得好像母亲的子宫,可以平和地孕育无辜的生命,可是在这温暖的羊水里徜徉的士兵们,一早起来又会变成只会杀戮的红眼猛兽。
没什么好想的,阿云嘎强迫自己的思绪变得空白。当处于这样的枪林弹雨之中,过度思考只能让人感怀春秋,而战场上最不需要的就是哲理和人性。
周遭又静了几分,阿云嘎突然敏感地听到一点啜泣声。声音不大,断断续续地,但是他逐渐听得真切了。他本能地不想去管,想也是哪个士兵半夜想家了,或者做了什么不太愉快的梦。可是那哭声完全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他甚至看到有几个兵开始不耐烦地翻身,这才耐着性子站起身来。
腰还在痛,阿云嘎已经摆出严肃的脸想要去骂那个罪魁祸首了,大半夜的不睡觉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他绝不允许自己手下的兵有这样的软柿子。
走到队伍的末端,他终于找到了哭泣的来源,是他救下来的那个小伙子。不知怎的,他一下子就心软了。那个人生的高大,但是一张脸却依然带着稚气,他还记得郑云龙呆呆地看着那片焦土,眼中仿佛映照出亡者的冤魂。
阿云嘎实在不忍苛责他。
所以他走过去蹲下,轻轻拍了拍郑云龙的头,他的声音很低沉,却刻意压制了口气中的严厉:“怎么半夜不睡觉?”
郑云龙泪眼婆娑,肿得像两颗桃核,他使劲儿擦了一下,坐起身来与阿云嘎平视:“对不起,班长,我吵醒你了。”
“没事儿,我在值班,想什么呢,哭成这样,”阿云嘎心想,这个郑云龙心思实在是有点细,他们这些糙汉子虽然在第一次遇到袭击和战友牺牲的时候都经历过或多或少的挣扎和惶恐,但是夜半哭成这样的,他确实没见过。
“我…我想起我的战友了,”郑云龙低垂下头,两颗豆大的眼泪“啪嗒”落下来,那模样真是委屈极了。
“唉…”阿云嘎叹了口气,他的伤口疼得他直冒冷汗,但是看见郑云龙这个样子,又实在没办法丢下他不管,只好换了坐姿,安慰他道:“你和他们认识很久了?我跟你说,人各有命,战场上生离死别我见的太多了,人命在这儿都贱的很,不值钱。”
“我懂的,”郑云龙点点头:“我跟他们就认识很短的时间,但我总觉得吧…总觉得…就是,人怎么这么脆弱呢,只一下,我的战友几乎全死了,我真是接受不了…”
“战争就是这样,以后你会经历更多的。”
“我知道的,就是…”
“如果你实在觉得难受,喏,”阿云嘎说着,在怀里掏了掏,递给郑云龙一个小本子。
“这是什么?”
“就是个本子,如果实在难受,就写下来,能有帮助。”
郑云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我第一次看到这些血啊伤口啊,也很难接受,但是你说,人可怕不可怕,第二次,我就不再打寒战,第三次,我已经面不改色了。”
郑云龙没说话,抬头看着阿云嘎。
“其实,你比你想象中更残忍,”阿云嘎慢慢地说。
郑云龙不置可否。
[零]
1951年7月20日 天气晴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记日记,感觉很新奇。嘎子班长说,把心里的难过写下来可以让我更快忘记伤痛。可我并不想忘记伤痛。
我之前从未想象也从未体会过战争的残忍,而在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个星期,我被现实彻底击垮。
我甚至开始想家,想那个没有温度的地方。
嘎子班长说,我比我想象中更残忍,也许是的。但我不能允许自己变得冷漠,我不允许自己被战争同化。他自己不也是嘴上说说而已吗,他用他的身体保护了我,他明明也见不得生命的消逝。
愿,常存感恩,心怀悲戚。
[叁]
阿云嘎的班是先锋班,大部分人已经有了实战经验,在这里郑云龙又变成了后勤。
18岁的郑云龙生得长手长脚,身形修长,阿云嘎一边给他戴打掩护的草编帽子一边骂他:“*********这个目标也太大了吧?难怪只能做后勤。”
“biang的,你比我矮多少似的,”和阿云嘎熟悉了之后郑云龙总是这样放肆的,一张嘴时时刻刻都在说些不客气的话。反正阿云嘎也只比他大一岁而已,是真真的小班长,就算郑云龙再怎么耍混偷懒,他也最多只是给他后脑勺轻拍两巴掌,不会苛责他。
郑云龙可是看到过阿云嘎伸出长腿把他手下的小队长踹出去2米远的,但他知道,阿云嘎不会这样对他。
在军队中什么都不太擅长的郑云龙也不知道是怎么和阿云嘎混成好兄弟的,一开始他总是害怕这个眉目冷冽的年轻男人,不知道是因为少数民族的语言障碍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话不多,嘴角又像是被时光冻住,冷淡地向下坠着,一脸不太好接近的样子。更何况他自知给阿云嘎的第一印象不太好,他被地雷阵吓傻了,整个人不知道如何应对世界的险与难,几乎化成一摊烂泥。逞能当一次医疗兵,还被人抓到马脚。
简直是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开场了。
但是当他猫着腰走在队伍最后方的时候,阿云嘎总是拽着他的包袋把他提到队伍中间,半叮嘱半命令地说:“别掉队,必须跟上。”
虽然郑云龙也有不满被当成拖后腿的人,可是他明白,阿云嘎在保护他。
阿云嘎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会对郑云龙多加照顾,自己班里也有18岁的毛头小伙子,但所有人都是摸爬滚打过来的,没有任何人在阿云嘎这儿有特权。大家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第一次扛起枪,也是第一次做了无辜却可恨的刽子手,没有人能逃得过命运严苛的捉弄。
可是那个傻大个,是他救下来的孩子,那感觉他说不上来,他只是想永远纵容他。
当他看见郑云龙惊慌失措地坐在地雷阵之外,一张光洁漂亮的脸被血污沾满,亮晶晶的大眼睛被死亡的恐惧揉捏得好像随时可以流下泪珠,他竟生出一种心疼的情绪。
有一种人大概可以轻而易举地让人滋生出一点保护欲来,郑云龙的笨拙和天真都到了极致,可是一点也不让人生厌生烦。哪怕是个6尺高的堂堂男儿,他只要用自己都没有察觉的那种撒娇的口吻求求他,再配上一个弧度饱和的,甚至有点傻兮兮的笑容,阿云嘎就只剩下一句“好吧,好吧,”然后轻而易举地缴械投降。
等到阿云嘎知道郑云龙原是个戏子的时候,他才恍然大悟地明白过来,大概这些骨子里的柔和刚,都是因了别人的故事吧。
可是,阿云嘎又想,谁又规定唱戏之人不能把别人的故事写进自己的生命里呢?
汉城的夜色很温柔,头顶是星光点点,耳边是微风习习。入了夜,所有白昼里的狰狞和杀戮都逐渐沉睡,疲倦的士兵们也终于得以机会感受半刻安宁。
今天是阿云嘎值班,他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躺在一块草垛上,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幕布一样的夜,细碎的星光映在他清澈的瞳仁里。
“嘎子…你在哪,”听见一声低沉的呼唤,阿云嘎在草垛上坐起身。
“我在这儿,你干嘛呢大龙?”阿云嘎低头去看郑云龙,他正费力地想要爬上草垛,赶忙抓住他的手臂提了一把。少年一身白肉好似软弱无骨,阿云嘎几乎用了半身的力气才把他拽上来,这一下又牵动了他的腰伤,他疼得吸了一口气。
郑云龙爬上来,小心地看阿云嘎的神情,担忧地问道:“怎么,腰伤…还没好吗?”
他们一直在炎热的沼泽里穿梭,没感染已经是万幸了,这之后战事一直不断,阿云嘎自然也没机会去接受系统的治疗,落下后遗症似乎也是必然的。但他不能这样对郑云龙说。
“早好了,你太重了,”他这样说着,又对着郑云龙的后脑勺拍了一下。
郑云龙满不在乎地笑笑:“biang的,我本来就不是当兵的料。”
“躺下吧,坐这么高,万一被敌人盯上,咱俩都得交代在这儿。”
郑云龙闻言,立刻乖顺地躺下来,草垛不大,两个人肩膀贴着肩膀,手臂挨着手臂,一时之间都没了话说。
“怎的不睡觉?明天还要伏击呢,”阿云嘎又把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含糊不清地问道。
“起来方便,睡不着了,今儿天可真好,”郑云龙若有所思地看着天上的星星。
“嗯,明天肯定是个大晴天。”
“我想我家乡的海了,”郑云龙突然没来由地说了一句。
“想家了?”阿云嘎侧了侧头,看郑云龙不动声色地侧脸。
郑云龙摇摇头:“没有家,只是想海了。”
阿云嘎没出声。
“夜晚的海特别美,虽然有点黑,有点吓人,但是很温柔,”郑云龙眨巴着大眼睛,突然笑了:“你见过海吗?”
“没有,”阿云嘎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们那边只有草原。夜晚的草原也是很美的,月光洒下来,银亮银亮的。我额吉经常带着我半夜溜出去骑马,马儿停下来吃草,我们就看着月亮。”
“真好啊…”郑云龙歪着脑袋:“我爸从来没带我去哪玩过,也没有带我去看过海。我妈倒是带我去过海边,可是再后来,她一个人走进了海里,我看着她被海浪吞没,再也没回来。”
“你妈妈…”
“我爸很快就再娶了,也不想管我。他大概本来也不想管我,所以就把我丢到戏班子去。当家的对我还挺好的,可是到了这节骨眼上,他还是一下子就把我送来参军了,就为了顶替他亲儿子的名额。”
原来是这样,阿云嘎想。他想安慰一下郑云龙,但是又觉得男孩儿不需要什么不切实际的安慰,他只是想说一说郁结在心里的一点疙瘩而已。
夜色太深重了,月亮静默地笼罩着两个人舒展的身体,他们都不知被什么趋势,突然迫切地想要分享自己的过去。
“我爸妈也…走得很早。”
“嗯?”
“生病了,救不回来,那时候我还太小了,不懂事儿。如果真要这么算的话,我可能还比你幸运一点点。我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虽然关系不近,但总归还是亲人。”
两个人又陷入了温柔和缓的沉默里,在这个场景,月色和微风都刚刚好,他们一边安静地消解刚刚吸收的信息,一边享受着这默契的无言。
“我给你唱个曲儿吧,”郑云龙突然说道:“你喜欢听什么?”
“都行,唱首你喜欢的,”阿云嘎其实不太懂******的音乐,他们蒙族的歌声都在天地间,是草木的生生不息,是骆驼的温和坚韧,是烈马的永不屈服,亦是铁血男儿的英姿飒爽。但是郑云龙这样问,他突然好奇起来,想听听******的戏子是怎么唱歌的。
“唱首应景的吧,”郑云龙清了清嗓子,低声地唱了起来:“月明云淡露华浓,倚枕愁听四壁蛩。伤秋宋玉赋西风,落叶惊残梦。小生看此溶溶夜月,悄悄闲庭。背井离乡,孤衾独枕。好生烦闷,只得在此闲玩片时。不免到白云楼下,散步一番,多少是好…”
寂静的夜晚,远处还有几声稀稀落落的虫鸣,天上的月牙白亮亮,郑云龙的声音被压得很轻,可是一字一句都唱得用心又认真。这词句中的汉文太难了,阿云嘎想,好多意思他都听不太懂,可是他的声音就好像故乡的哈达,那么温润,那么柔和,那么光洁,那么绵长,可是又那么忧伤。
背井离乡,孤衾独枕。
怎一个悲凉之感不可说。
“很好听,”阿云嘎说:“和我们蒙族人的歌不一样。”
“来首你们的歌,”郑云龙抬了抬下巴。
“我们的歌是要站起来唱的,边唱边跳的那种,”阿云嘎眼神飘了很远,似是在回忆故乡。
“等战争结束了,我陪你去看海吧,”郑云龙兴致勃勃地支起身,看着阿云嘎,他的眼睛很亮,写满了孩童一般的急切和认真:“然后你带我去看草原,唱你们草原的歌。”
“快躺下,”阿云嘎赶紧推了他一把,然后短促地笑了一下:“行,陪你去。”
“希望我们都能活着,”郑云龙泄气一样重新躺回草垛里,闷闷地说了一句。
“说什么丧气话,我们肯定都能活着,”阿云嘎感受到一阵莫名地心悸。他向来不怕死,他孤身一人,没有牵绊,为国捐躯的可能性在他这里不是惧怕,而是勇敢。
如果能活着回去,他其实没什么追求,只想光荣地入党,至于漫漫人生长路里其他的事情,他全都没有概念;但如果不能,他愿意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为他的祖国献上他仅有一切。
可是就在刚刚,他们有了一个约定,这让阿云嘎空空苦苦的一颗心,突然有了一些莫名的期待。
阿云嘎说不上来原因,从小失去父母的男孩儿就像内蒙风沙中的一棵树苗,坚韧,挺拔,但总是孤身一人。他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没有前路可瞻,也没有后路可退。
在这荒凉又荒唐的战事里,他居然找到了一点可笑的希望来。
他想要活下去。
他想去看海。
[零]
1952年6月27日 天气晴
今天是我的生日,没有人给我庆祝,但我给嘎子班长唱了一首歌。其实我更想唱的是《游园惊梦》,那首歌我唱得极好,我也爱极了那求而不得的故事。
但我看着班长的眼睛,又觉得情啊爱啊的不太适合他。
就唱一首思乡的曲吧,他肯定懂的。
生日快乐大龙,今天我19岁了,日子还很长,世界还有太多我没见过的美景。我一定要活着离开这里,我要去班长心心念念的草原看一看。
[肆]
1953年的7月,美朝双方终于签署了《朝鲜停战协定》,至此战场上的枪声都变得稀稀落落的。没有了目标的战士们突然变得茫然,仇恨来得汹涌澎湃,临到关头,却也只剩下茫然和困惑,再无坚持的恒心了。中国志愿军陆续退出朝鲜,抗美援朝正式画上句号。
1955年3月,能安安全全跳上回家的渡船,阿云嘎始终觉得是他们的幸运。
即使很多年后回头望,男人的喉咙里干涩得只剩下一声叹息,但他依然难以对这一幕说出任何不满足的话来。
幸与不幸,其实都是因为有了比较,而在当时,同行的很多人都没有机会再踏上回程。
即使发生了更多的事情让他忍不住仰天诘问上天的不公,在彼时,他和郑云龙还好好的。
掐指一算,他们在朝鲜居然也待了将近4年了。这4年里,郑云龙也终于从毛头小伙子长成了可以独当一面的战士,身上那一点戏子的慵懒劲儿全在枪林弹雨里被磨成坚硬光滑的鹅卵石。
过去的几千个日夜里,他们无数次与死神的手擦肩而过,终于得到那一声撤退回家的哨声,所有士兵都哭着抱作一团。
郑云龙和阿云嘎也兴奋不已,他们坐船渡过鸭绿江,又跳上缓慢古老的绿皮火车,一路上热热闹闹说着话,畅想今后的生活。
火车一节一节地翻越过陌生的城市,铁轨发出有规律的推进声,一闪而过的窗玻璃好像老旧而充满故事的胶片,将所有年轻人的喜悦挤压成定格的默片。
他们将会迎来重逢,相聚,团圆,然而所有美好的情感即刻就被历史的铁手无情碾压。
劫后余生的人们快乐得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尚未知这铁皮的庞然大物将带他们驶向怎样的剧情里。
是夜,火车缓缓在北京站台靠拢。人们纷纷下车舒展手脚,郑云龙在火车上靠在阿云嘎的肩膀打了几个盹,现在疲乏得浑身酸软。
他的内心也十分雀跃,而他竟然不知为何。青岛大概是回不去了,他没有家,也没有能做的事情,还不如在北京闯出一片天地来。可是从血海中走出来的人,哪怕前路一片迷茫,仅仅是活着,都可以让他感恩上苍。
阿云嘎正在整理行囊,郑云龙看着他蹲坐在地上掏了半天,又呆呆地想了好久,把脖子上的名牌摘了下来放到郑云龙手里:“大龙,我等下就要回内蒙了。我找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送给你,就只剩下这个名牌了。你还记得咱哥俩的约定哈,以后来内蒙,我带你看草原去。”
郑云龙忙把自己的名牌也交还过去,郑重其事地点点头:“再来北京就找我,嘎子。”
两个人相视无言,他们心里也清楚,今天一别,怕是很多年后都难以再相见了。他们需要重新融入到社会中去,为了生计打拼。也许他们会很快投入到乏味的工作中去,也许会有热心肠的大姐大哥介绍适龄的姑娘给他们,他们不需要很多交流就会选择结婚,然后繁衍后代,生老病死,一切皆有定数。
他们生命的路枯燥却笔直,哪怕站在这里,也一眼可以望到尽头。
但是他们同时又很清楚,战场上搀扶着走下来的过命兄弟,即便天各一方,也依然心心相惜,没有什么人或事能将他们拆散。
他们周围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嘴里还叫嚷着下一班火车的时间和站台,一时间将整个火车站填满了温热的空气。
道别的话说不出口,阿云嘎拍了拍郑云龙的肩膀,又重新背上了行囊,他向郑云龙挥挥手,笑了笑,又挥挥手。
隔壁站台的火车要发车了,车头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发出尖锐的呜咽声,凄厉地划破了长空。不远处,庆祝的烟花突然在天际炸裂开来,绚烂的色彩点亮了漆黑的夜,又在一瞬之间消陨。
那是郑云龙第一次见到烟花,他的童年鲜有这些新奇的玩意。他抬起头,那一小片天空被泼上了恣肆迤逦的色彩,那么触手可及,那么遥不可及。
绽放的火焰与光芒刺进郑云龙的瞳孔里,将他所有封存的记忆都炸开了一个裂口。
这美丽来得太不是时候。
郑云龙头痛欲裂,在某个晦涩的角落里,他小心翼翼禁锢的野兽终于向他不顾一切地发起攻击,几乎要将他的灵魂撕碎。他摇晃了几下,重重摔在了地上。
第二章【无人知晓的秘密,和门前的桂树】
[伍]
眼前的世界是黑色的,这个黑不纯粹,是一种透着乳黄的背景色,好像被包裹在柔软的蛋白里,连着这一点宁静都被镀上了金边。
于是郑云龙知道,天亮了。
他的太阳穴还在不安地跳着,但是意识已经逐渐拨开迷雾,拉扯着他回到现实的土地上。
他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片令人不安的苍白,空气里没有太多背景音,偶有陌生人悲戚的抽噎,却显得很远很远。只有古旧的上弦钟“滴答滴答”走个不停,那声音枯燥却充满弹性,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感。
郑云龙转了转头,终于意识过来他身处何方。他努力回忆晕倒前的画面,却只剩下断断续续的碎片,他应该是与阿云嘎道别了,他的小班长现在大概已经踏上了回内蒙的火车。
还有什么?哦,还有那绚烂的烟花,爆裂的声音好像还萦绕在他耳边,真美呀。
他怎么就晕倒了呢?
郑云龙抬起右手扶住额角,只这一动,身边一个毛茸茸的脑袋突然抬起来,那个有点粗糙又不太温柔的声音很熟悉:“醒了?哪里难受?”
“诶?嘎子?你不是…”郑云龙张大了嘴。
“是啊,我都快走到火车站口了,突然广播喊我的名字,我就回来了,”阿云嘎轻描淡写的,他大概一夜都趴在这里,所以现在双眼满是疲倦的红血丝,活像只兔子。
“啊?”
阿云嘎看郑云龙还是呆呆的,低头在他那件皱巴巴的军服里摸索了一下,又把他那个名牌掏了出来:“看,多亏了它。”
郑云龙双手接过来,紧紧握在手里,那小小的金属牌还带着年轻男人的温度,不再是冷冰冰的,仿佛带了一些承诺,一些信念,和一些不能言说的温柔。
郑云龙鼻子发酸,他搓了一下红红的鼻尖,故作镇定地回答:“嗨呀,你看这事儿搞得,都耽误你回内蒙了。”
“这算啥的,你也没什么亲人在这边,我确认你没事儿了就回去。”
这样说着的阿云嘎,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草原,他的骏马,和他的苍穹,都与他越来越远了。
很多年后,郑云龙总会想起,就算那日阿云嘎没有回来,大概也会有好心人将他送到医院,他大概不会遭受实质上的伤害。
如果阿云嘎没有回头,今后的一切,两个人的人生,其实都可以不一样。
可是那点情谊就像命运的齿轮,巧妙契合,承接设定,推动着所有故事的情节向前走,从此无可回头。
年轻的医生来看过郑云龙,说他身体并无大碍,只需要多多修养就可以。两个人都放心下来,郑云龙催促着阿云嘎去买火车票回家,却被拒绝了。
阿云嘎说,好歹也要再陪郑云龙过一晚上,要亲眼确定他安然无恙。
他坐在郑云龙的床边,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他们聊起儿时的趣事,聊起战场上奋勇杀敌场面,聊起祖国的大好前景。上足了弦的挂钟依然不知疲倦地走着,他们完全没意识到天边只留下一线血红的残阳。
夜幕还是降临了,总会来的。
而兴奋得手舞足蹈的年轻人,还全然不知蛰伏的幽魂已经蓄势待发,只等在暗夜里将他们撕成碎片。
“睡觉吧,”阿云嘎又细心地摸了摸郑云龙的额头,他的肌肤干燥光洁,没有任何生病的迹象。阿云嘎很满意,他盘算着明天大概可以买早上7点的火车票,这样可以在3天之后的傍晚回到鄂尔多斯。如果脚程够快,还能赶上阿姐的晚饭。
“你睡哪里,怪不舒服的,”郑云龙皱着眉头环视周围:“还不如今天下午就回去呢,我就说我没事儿吧。”
“嗨呀,废话那么多,我就在那个长椅窝一下就好了,草垛都睡过,矫情什么,”阿云嘎摆摆手,熄了灯。
郑云龙很快坠入了睡眠之中,长时间的战争让他的精神一直处于一个紧绷的状态,多日的赶路更是透支了他的精神力,现在躺在温暖的床铺上,他以为自己可以一觉到天亮。
然后他看见了他的兄弟们。
说兄弟其实也算不上,只是在同一支小队里共同行走过短短的几个小时而已。那是一支临时的队伍,是他们很多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前线任务。
左边的哥们好像叫刘志强,他说他妈走之前就给他介绍了隔壁车间的年轻女工,两人已经通信两个多月了,这次回去就可以结婚;右边的小孩儿才刚满18岁,他说他一点儿都不想来朝鲜,可是家里都是姐姐,只有一个弟弟才12岁,只有他能来;还有他们的小班长,总是把自己女儿的照片掏出来看看,亲一亲,再放回上衣口袋里。
这么快都已经4年过去了,他们的脸和名字都早已模糊了,郑云龙甚至没有想到他们会毫无征兆地入梦来。
他茫然地看着这些仅有过短短一面之缘的队友们,他们还依然穿着4年前的军装,扛着大包小裹,有说有笑地行进着,惶然不知接下来的爆炸会瞬间带走他们短暂而荒芜的生命。
郑云龙呆呆地看着他们,某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呓语,对他说这一切不过梦一场,那些人的肉体早已在风中湮灭,而他们的灵魂也无法永垂不朽;可另一个声音放声嘶吼,对他说一切都来得及,这些鲜活的生命明明不应该被毫无意义地褫夺。
爆炸还是按时响起了,一切都一如郑云龙记忆中的那一天,他被阿云嘎拦腰救下的那一天。
阿云嘎救了他,他得以幸存,活到现在,拥有未来。
他的队友们,什么都没有了。无论是互许承诺的年轻女工,还是盼兄归来的12岁弟弟,还有牙牙学语的小女儿,在这声爆炸之后,终究意识到他们的亲人自此杳无归期。他们只可将所有的过往化成眼泪,将所有期待深深埋葬。
可是郑云龙却活着,他背弃了他们。
阿云嘎大叫着郑云龙名字把他摇醒,郑云龙被骤然开启的灯光刺痛,他睁不开眼睛,但是在同一个瞬间,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还依稀停留在梦中,他的思维大概已经清醒,可是梦境中的巨蟒还依然缠绕在他的喉咙里,他听见尖利刺耳的哭嚎声从自己的嘴中传出,感到难以置信。
“醒醒,大龙,大龙!怎么回事,他妈的,”阿云嘎依然摇晃着郑云龙,又把手覆上他的额头,依然是微凉的。外表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生病征兆的郑云龙让阿云嘎手足无措,明明医生都说了他没有任何问题,明天就可以出院,可是此刻他凄厉的哀嚎简直可以冲破天花板,直把这漆黑的长夜劈成两半。
“啊…”郑云龙嗓子嘶哑,粗重地喘息,他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上全都是迭起的冷汗,抬眼看见阿云嘎焦虑的神情,他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啊,做了个噩梦,把你吵醒了。”
“没事儿,再睡会儿吧,”阿云嘎扶他躺下,又体贴地塞了塞被角,柔声说道:“睡前别想太多啊,赶紧睡觉。”
可是郑云龙却睡不着了,他头枕在手上,听阿云嘎的呼吸声逐渐变得均匀。隔壁不知道哪个房间的病人一直在哭,呜呜咽咽的声音在夜半听起来有点瘆人。老旧的挂钟依然不知疲倦地走着,终于,郑云龙听到“咔嗒”一声,好像潘多拉的魔盒被开启了,那钟发出正直的敲击声,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四点了。
凌晨四点的北京城还很安静,郑云龙知道,等一下就会有推着平板车的小商贩从大街小巷涌入城市里,上班的人群混迹进来,还有背着一只手遛鸟的大爷,再然后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们也都起来了,整个城市仿佛被开了闸,所有的生命力都会倾泻而出。
可现在,他只是好想再睡一觉。
[陆]
阿云嘎终究还是没走成。
第二天郑云龙催促阿云嘎去买火车票,可是小班长皱着眉头想了很久,还是拒绝了:“也不着急走了,好不容易来一次京城,等你出院了我们可以去转一转,对了,你陪我去看看天安门和长城吧,一直听说很值得一见!”
这一句话堵得郑云龙实在没办法拒绝,只好应允下来。
医生也来看过郑云龙,依然给出了相同的答案,他的身体各项指标都没有任何生病的征兆。阿云嘎觉得不对,他再一次把手放在郑云龙的额头上,男人的温度一如往常。阿云嘎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个细节牵动着他的神经,但是他一颗心一直悬在喉咙里,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被安放。
等到夜幕降临,阿云嘎又被郑云龙撕心裂肺的叫声惊醒,他终于明白自己的担心是对的。
“大龙,你到底梦见啥了啊?”阿云嘎拖着凳子坐在郑云龙身边,他很困倦,感觉还没有睡多久就被吵醒了。
郑云龙双手埋在头发里,这个角度看不见他的表情,他的声音也被阻隔了,听不真切:“我梦见我班里那些人了…”
“啊?小豆子他们啊?”
“不是…之前的那些…就,就你遇见我那天。”
阿云嘎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应,他的思绪也飘回了那一天,他们本来是潜伏在芦苇后面的,当他看见那一行人走来的时候,知道是友军,就只是与班长打了个招呼,然而在下一秒,眼前的小兵全都被地雷轰炸得七零八落,他和弟兄们跳起来想去营救,却几乎已经来不及。
等跑到跟前,只看见站在队尾的大高个还在傻愣愣地向前走,似是已经判断不明危险与安全的界线了,他赶紧一个箭步冲上去,将那人拦腰抱下。
这是他唯一救回来的兵。
从此以后他总觉得这个人的生命他就要负责任了一般,他救了一次,便要保护他一世,这是世界给他的责任感,也是一种微妙的恩赐。
此时,他终于意识到也许郑云龙的枷锁比他想象得要沉重许多,他依然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拍了拍郑云龙的肩膀,装出轻松的口气来:“嗨呀,战场上生生死死都是常事,你也该知道的啊…别多想了。”
“我知道,我没想…我真的没想,但他们就…biang的…”
“你们******不是总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嘛。”
“他们不肯放过我…”郑云龙的声音都颤抖了。
“别瞎说,人都死了那么多年了,再说也不是你害的。”
郑云龙默默点了点头。
“赶紧睡觉吧,等你好了,我多带你出去溜达溜达,你就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阿云嘎觉得自己的开解工作做得很好,他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哈欠,又躺回了硬邦邦的长椅上。
郑云龙想,自己最好的兄弟,除了阿云嘎,现在又多了一盏破旧的上弦钟。他们都一样坚韧,温和,从一而终。
每天早上,郑云龙听见小护士打开钟表的外壳,一圈,两圈,上饱了弦的钟精准地带领郑云龙跨越太阳的光,走入漫漫长夜。
那些面目模糊的人,也会依然如约入梦来。
郑云龙想过,也许是自己在4年前就一步错,步步错,所以他努力做出改变。他死命拉住身边的人,他高声大喊停下,停下来,他说班长我们需要原地整修,他告诉他们前面是可预知的万劫不复,别再向前走一步了。
可是他那么用心,那么努力,他的嗓子都喊哑了,他的眼泪砸进脚下的土地,开出剧毒的藤蔓。
然而所有人就像上足了赴死的弦,对郑云龙的劝阻视若罔闻,他们一个跟着一个,挺着胸脯,踏着正步,走进刑场,转瞬即逝,宛如血肉铸成的烟花。
所有的梦都会在此刻定格,然后郑云龙会准时醒来,他的喉咙里仿佛会随时咳出乌黑的淤血,而阿云嘎依然会站在他的床边,他的眉头紧紧地皱着,眼睛里的担忧像干枯的植物根须,那么挣扎,又那么无药可救,他的嘴角又开始向下了,男人的唇那么薄,好像需要很多的快乐才能支撑起一点快乐,而这次郑云龙突然懂他的苦痛是为了什么。
“大龙,又做噩梦了吗?”
不知什么时候起,阿云嘎已经不再询问为什么了,他好像迅速接受了这个设定,只是每一夜郑云龙醒过来,看见阿云嘎那失去希望的眼神,都觉得他灵魂的碎片仿佛正在脱落。
“医生,您必须再看看郑云龙,医生,”从下午的小憩中醒来,郑云龙听到阿云嘎急火火的声音传进来:“医生,您别走啊,诶。”
阿云嘎又在去求医生了啊,郑云龙想,有什么必要呢,类似的对话已经发生无数次了。医生把他翻来覆去地问诊,领着他所有机器里躺了个遍,得出的永远是同一个结论——郑云龙没病。
“我真的能做的都做了,他只是做噩梦,我们脑科内科都查了,什么都没问题,您别拦着我,我还要去给病人扎针呢!”医生被纠缠得烦了,语气很差。
“医生,我求求您了,您再看看大龙吧医生。”
郑云龙知道,医生最后的回复左不过就是那一句“真的很抱歉,只能让郑先生再留院继续观察”,他几乎已经能背诵下来了。
然而这一次,医生却许久没有说话,阿云嘎屏息凝神,郑云龙也静静等待,期待有人向他递出救命的橄榄枝。
医生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刻意压低了一点声音:“我们这边真的没什么能做的了,如果一定要说,我建议您带郑先生到精神医院检查一下,他们应该更擅长处理这样的病症。”
对话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郑云龙看着天花板,牙齿紧紧咬着口腔两侧的肉。他的伤口不在身体上,所以他可以笔直地站在这片大地,佯装一切无恙,但他从内部开始腐坏,所以他已无法伸手拥抱阳光。
现在好了,除了他自己和上弦的钟,还有别的人知道了他的秘密。
阿云嘎推开门,表情里写满了不安和试探,他不知道郑云龙听了多少,所以悻悻的不敢开口。两个人眼前跳动着默不作声的尘埃,将他们的距离填满。
“嘎子,我不想去精神病院,”郑云龙终于开了口,他的声音颤抖着,好像被丢进了冬日的湖水中,冷冽,干脆,失去希望,苦苦支撑。
“不去,不去精神病院,”阿云嘎下意识地说。
“我宁可死也不去精神病院,求你…”
阿云嘎愣了一下,垂下了头,眼泪迅速将他眼前的画面洇湿。这个比磐石还要坚硬,比雄鹰还要强悍,比古树还要坚韧的男人,仿佛被无形的双手紧紧攥住,他无法再看着郑云龙失去光芒的眼睛。绝望席卷了他,他把所有“生老病死,人命在天”的人生哲理都抛之脑后,他不想接受这样的命运,他的痛苦没有形状,没有颜色,没有声音。
阿云嘎的眼泪砸在郑云龙的床榻上,他努力不哭出来,肩膀不停地抽动。
郑云龙伸出手,他的手背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孔,那些营养品和叫不出名字的药剂一滴滴进入他的身体里,却完全不能修补他破败的灵魂。他握住阿云嘎的拳头,笑了笑:“小班长,哭什么啊,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身体又没问题。”
“也就是睡不着做噩梦而已,我想着也没多大事儿,咱太小题大做啦。”
阿云嘎咬着牙摇头。他的身体不可控制地颤抖着,饶是郑云龙怎样调侃着想缓和气氛也无济于事,悲伤将他们钳住,郑云龙的声音也带了哭腔:“你一定要救我,嘎子,你不能让我死在那种地方…”
阿云嘎抬起头,他眼睛红得好像要滴下血珠:“不去精神病院,大龙,明天我们就出院,我现在还有点积蓄,我们可以找个小房子先安顿下来。然后我去那个…我去找个工作,总会过去的…你相信我,去什么精神病院,你没病…你没病,怎么可能病呢…怎么可能呢…”
说到后面,阿云嘎的声音逐渐低下去,那些颤抖的尾音不像是安慰,更像是困惑的询问,可是没有人能给他一个答案。
[零]
1955年3月24日 天气雨
我生病了。
我还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医生也不知道。是啊,我也觉得自己没病,除了很困很累很疲倦以外,我也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问题。
我时常感到身体被悲伤缠绕,我很难快乐,也很难畅怀大笑。嘎子用尽浑身解数逗我开心,我看着他努力的样子,只觉得更加忧伤,我总有流泪的冲动。
我忽的想起小时候吃过的小南瓜,坚硬外壳看上去依然新鲜,可是剖开来看内里,却是烂到发黑发脓。兴奋地切开来,只剩下遗憾和不可置信。
无药可救。可是依然不肯认输。
我不能被送进精神病院里去,我有一种预感,一脚踏进那个地方,我便再无重见天日的希望。在此刻我明白我有多依赖嘎子,我只剩下他了。而他会一直保护我。
这是我唯一快乐的事情。
[柒]
阿云嘎办事如有神速,第二天就利索地办理了出院手续,领着郑云龙走出大门的时候,许久不见阳光的郑云龙灼灼烈日笼罩,眯起了双眼。
郑云龙没有问阿云嘎能陪他多久,他也张不开嘴恳求他留在这个陌生的城池。他心中清楚,阿云嘎属于更辽阔的天空和更广袤的自由。但阿云嘎不说他要走,郑云龙就总想贪恋着这来之不易又完全不求回报的陪伴。
郑云龙还不清楚,阿云嘎早就给兄长姐姐发了电报,他说北京的工作机遇很好,想在首都闯荡一番。等了很久没有回信,小班长在电报站凄凉地蹲着,直到腿都麻了,才终于不情愿地承认,大概他何去何从,都没人在乎。阿云嘎想起在病床上安静等待着地郑云龙,脸上重又挤出一点温和的笑意,他将自己仅有的几张钞票用纸包好,塞进上衣兜里。
有人等待的感觉,总是能击退那些因为孤独而萌生的寒意。
租来的房间在顺义区一个小四合院里,远离闹市主街。院主老两口姓许,70多岁,早就退休了。西厢一家三口姓蔡,两口子都是知识分子,蔡大哥是北京大学的历史教授,蔡嫂是报社的,两人还有个半大的小娃娃。他们住在最小的东厢,只有一室一厅,门口还有一棵很矮但是很茂盛的老桂树,遮蔽了所有的阳光,也留下了一片僻静。
许阿姨说,这棵树是她老伴亲手种下的,也是他的最爱,跟他说了多少次,都不肯砍伐,随着老树越长越高,遮蔽了阳光,东厢就一直租不出去了,直到遇到了阿云嘎。阿云嘎觉得这里僻静干净,那棵老树更是仿佛有灵性一般,让郑云龙在这里养病简直是再好不过了。
许阿姨很开心,独门独户的厢房只收了阿云嘎一个月7块2毛5的房租,阿云嘎感激得不停鞠躬。阿云嘎说,这个院子虽然不大,但是看房东两口子人都很实在,价格也非常划算。现在他们都还没有工作,手里只有40元的积蓄,如果找不到工作就只能撑过3个月。
郑云龙有点难堪,他想起自己之前在戏台子上唱得那么卖力,从军之前当家的只拉着他说去战场没有能花钱的地方,这些钱他都替他攒起来,等他活着回来。当时郑云龙还感激得点头如捣蒜,现在想想,他怕是巴不得自己回不来。
biang的,果然被骗了,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如果没有阿云嘎,他都想象不出自己会走向何处。
搬进四合院的时候,蔡家和许家老两口都站在门口迎接他们。郑云龙其实内心有一点抗拒如此亲密的邻里关系,或者说任何与陌生人的接触,他总担心自己的秘密会被揭开,然后就会有人将他逼进角落,剥夺他所有快乐的可能性。
许阿姨热情洋溢地接过郑云龙手中的军绿色布袋子,上面还绣着一颗红星,嘴里絮絮叨叨的:“哟,都是兵哥哥呀?那敢情好了,以后这院子可是安全了呀。”
阿云嘎笑着回:“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叫我们。”
“那是,”许阿姨忙点点头,一手打开了东厢的大门,老旧的木门发出“吱呀”一声:“你俩是哥俩吗?都这么俊。”
郑云龙立刻回道:“对,他是我哥。”
“哦,叫什么名字啊?”
“郑云龙。”
“阿云嘎。”
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许阿姨怀疑地看了看:“哥俩不是一个姓啊?”
阿云嘎愣住了,求助地看着郑云龙,郑云龙脑子转得飞快,一边开了灯一边无比自然地说:“我俩是一个妈生的,所以都取了云字。”
“哦,”许阿姨没再追问,笑得特别慈祥:“真好,真好。”
许阿姨交代了一些琐碎的事情,关上门出去了。两人坐下来观察他们的新家,屋子不大,但是被打理得很干净,里屋一个老旧的红木书架,侧面的暗红油漆已经开始皲裂,掀起一角。两张床一左一右安放在房间的两边,一张是木板床,一张是简陋的行军床。客厅里摆了一张圆桌,两把木凳子,两角磨得发亮。窗子正对着门口的老桂树,窗台上还摆着一盆文竹和一盆君子兰。
简陋是简陋了些,但好歹有了人气,总不像医院那样充满了令人窒息的消毒水味,郑云龙四处看了看,很是满意。
阿云嘎把自己的背包甩在了行军床上,自顾自地脱下军靴准备换衣服,嘴上念叨着:“大龙,你睡那边,那张床舒服点。”
郑云龙想拒绝,但是又知道自己肯定拗不过阿云嘎,只好叹了一声气:“你别把我当病号,班长,白天我还正常着呢。”
不管郑云龙是不是有病在身,阿云嘎的服务型人格都在他身上找到了绝佳的发展空间,郑云龙一脸慵懒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让阿云嘎总觉得想要帮帮他,推他一下,或者是提携他一把。就好像,如果自己不把最好的一切塞到他手里,郑云龙就会优哉游哉地混日子,吃的,穿的,用的,他什么都不在乎。
但阿云嘎可不允许。
第三天的时候,阿云嘎兴高采烈地回到家来,一脸得意洋洋地笑。郑云龙正在悉心打理那盆君子兰,将叶子擦得锃亮。他嘴里又哼着一个小调,歌词情呀爱呀的,让人不禁脸红,阿云嘎仔细听了几句,还真有点靡靡之音的意思。
“回来啦?”郑云龙看见阿云嘎进门,因缺少睡眠而苍白的脸上不由自主地浮现了笑意:“今天我向许阿姨借了食材,给你做了汤面,终于不用再吃军用饼干啦。”
“真的呀,太好啦!”阿云嘎嬉笑着:“我也有好消息告诉你,我找到工作啦,虽然只是学徒,工资也不高,但是好歹是份稳定的收入。”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入了座,飘着蛋花和香油的汤面有一点清淡,但是热乎乎的,连带着两个人心都暖了起来。
“你这份工作是做什么的呀?”郑云龙“呼啦啦”喝下一口汤,含糊不清地问道。
“炼钢厂,他们看见我的志愿兵证书就立刻要了我呢,”阿云嘎骄傲地仰仰头:“说我们当兵的身体素质都好,能吃苦耐劳。”
“累不累啊?炼钢怎么听起来很苦的样子,”郑云龙皱了下眉头。所有需要体力劳动的工作在他看来都是很苦的,他只想甩着袖子在台上唱昆曲。他是顶爱唱歌的,但除了唱歌,他也确实没有一技之长了。在这个劳动最光荣的时代,他对阿云嘎竟生出一点羡慕来,羡慕他的工作可以行在阳光之下,而他只能在逼仄的小房间里对着花草唱些没有伴奏的小调。
他想起来街转角的墙上涂着八个大字:“以钢为纲,全面跃进。”
红漆如此醒目,每次郑云龙出门都会多看上两眼,现在阿云嘎也是全国跃进的一份子了,他却依然在原地徘徊。
“嗨,不累,让锅炉烧起来别断了就行,我今天试了试,厂长对我很满意。”
“哦,”郑云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大龙,你先别急着出去找工作,我一个月能赚40块钱呢,花销足够了。虽然我只能领一人份的粮票油票,但是劳工粮食配额多,一个月有35斤,其实也够用了,我们省吃俭用着点儿,总不至于饿肚子。我今天回来的时候碰上蔡先生他们了,他们说自己家有小孩儿,粮票根本吃不完,他们可愿意跟我换点儿布票了,毕竟小孩子长得快嘛,总要换衣服,”阿云嘎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临了又补充了一句:“总之呀,你可千万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你眼下的紧要任务就是把病养好,知道了不?”
“知道了。”
“这几天…听你做梦叫喊的次数少了很多,是不是好点了?”
郑云龙斟酌了一会儿,还是诚实地摇摇头。
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在梦里看见那些面目模糊的昔日战友,也放弃了想要拯救他们生命的豪言壮语,他只是无力地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泥沼里,再准时在黎明的微光中睁开双眼。
不知何时起,郑云龙还能梦见妈妈,女人清丽的面容已经模糊了,他觉得陌生,但是冥冥之中又好似有人指引,他知道他们一脉相连。
他依然不能为早逝的母亲做什么,海浪那么大,瞬间就将他唯一的亲人吞没。
这熟悉的感觉更令他感到绝望,他没有好转,大脑却已经接受了这样的恶习。他时而在醒来的瞬间听到他的喉咙里发出含糊的声音,但他咬紧牙关,不让那些惊恐的声音溢出身体。
饶是这样,郑云龙依然敏感地觉察到许阿姨的目光逐渐变得躲躲闪闪。白天阿云嘎去上班,有时候郑云龙走出屋子站在桂树下发呆,许阿姨与郑云龙的眼睛一对视,立刻不自然地扭转开去。时间久了,连带着隔壁热心肠的蔡嫂也有了嫌隙,之前她还时常拉着郑云龙唠家常,有时候还要数落自己的老公几句,甚至还提出过想要郑云龙教自己娃娃唱歌的想法,可是渐渐的就没了动静。
终是瞒不住的。
“这个事情,不说清楚,恐怕许阿姨会更多心,蔡家也是,”晚饭的时候,郑云龙含糊地提起来。
“理她们做什么,又不能真的把你怎么样。”
“话是这么说,但是总归不想被人当成疯子一样看待,”郑云龙伸手给阿云嘎夹了一块油光锃亮的五花肉。他们的粮票一直紧巴巴的,郑云龙炒了一整颗白菜,只放了拳头大小的肉。
“你吃,”阿云嘎又立刻把肉丢进郑云龙的碗里:“谁敢说你是疯子,不就是做噩梦而已吗,能有多大事儿。”
阿云嘎这样说着,抬眼看郑云龙,虽然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屋人,阿云嘎却好久没有都仔细端详过他的样子。他的脸色阴郁,仿佛是被放在密闭房间里的某种多肉植物,失去水分,展现出一种不健康的灰色。他的眼睛没有之前那种熠熠的光彩了,现在总是乖顺地低垂着,好像时刻准备从疲惫中抽几分钟,不顾一切地睡着。
阿云嘎突然很想伸出手,摸一摸他半月牙型的黑眼圈。
看见面前的人被无形的手摧毁,他其实心中明白折磨他的不仅仅是做噩梦而已,可是他完全没有任何办法拯救郑云龙。他们现在是全世界最亲密的人,是室友,是战友,也是挚友。阿云嘎很想走进郑云龙心里的阴暗角落去找一找那蛰伏的,暗夜出没的野兽,他要对着它眉心毫不犹疑地开上一枪。
可是他找不到那扇门。
“总之我觉得还是去解释一下,本来没什么事情,这样避讳反倒让人心生猜忌,”郑云龙别扭了半天,还是拗不过阿云嘎的好意,吃下了那块肉,油香飘在喉咙里,暖暖地下坠。
阿云嘎也不知道郑云龙找许阿姨和蔡嫂说了什么,只是几天之后再回家的时候,看见郑云龙正蹲在院子里的桂树下陪许阿姨和蔡嫂把几十棵白菜沿着墙边摞成小金字塔,他的脸还是苍白的,在阳光下几近透明,刘海还挂着几滴汗水,但是三个人都笑得很真诚。
阿云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
[零]
1955年10月26号 天气大风
最近降温了。今天是个星期六,也是嘎子的生日,他只比我大一岁,我却总喜欢嘲笑他老,他从来都不生气。我们简单地庆祝了一下,做了长寿面给他吃。
希望他长命百岁。
晌午,我和嘎子陪着许叔叔将院子里的桂树缠了一圈又一圈的保护层,又修剪了枝丫。许叔叔站在树下抬头看着枝叶茂盛的桂树,心有感慨。他说,今年听说是个冷冬,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呀。
每个冬天都是这样的吗?我有点好奇。
许叔叔又说道,桂树本就是亚热带的植物,当年我出差带回来,悉心照料了这么多年,每年冬天都要担心一季。
余光里,我看见嘎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也许是想家了吧。
我有点想要说些什么,但我的喉咙发紧。嘎子也不属于这里,他是沙漠上生长的白杨,是无拘无束的烈马,将他豢养在这里,我每时每刻都担心他会离开。
每次他问我是不是已经不再做噩梦,已经不再失眠,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一方面,我不想他担心我的身体,可另一方面,我又怕我说我已痊愈,他就会对我说,太好了,那我就可以回家了。
他会说得那么温柔,我没有办法拒绝。话又说回来,我有什么资格一直将他牵绊住呢?
[捌]
可是阿云嘎一直没有要走的意思,他们之间也不知道是靠什么维持着,也许是无依无靠的孤独感,也许是他热爱为国奉献的荣誉感,也许是对郑云龙那点子执着的责任感。
炼钢的工作总是很苦的,只是阿云嘎不这么觉得。
每天站在蒸笼一样的炼钢炉旁边,他的汗水像连绵不绝的春溪,划过他高耸的眉峰,掉进灰蓝色的工作服里,他毫不在意,挥手擦去,脸上留下灰色的印记。他弯下腰,又将一铲煤扔进煤窑里,看那火光“倏”一下窜起,映在他炯炯有神的眸子里。
郑云龙经常提着饭盒来送午餐给阿云嘎,就总看见阿云嘎的脊背微弯,费力又机械地重复着铲煤的动作。他太瘦了,漂亮的蝴蝶骨几乎要冲出皮肤,脆弱而易碎。
好几次,郑云龙看见他左手发力,在自己的后腰上绕着圈圈,看见郑云龙来,立刻拘谨地把手拿开了。
郑云龙好想问阿云嘎一句,他的腰是不是一直没有恢复,而这样的工作更是将他的身体消耗磨损。但他张不开口。当日腰部受伤是因为他,现如今他在这个岗位拼死拼活,大抵也是因为他。
如果没有郑云龙,他现在大概已经在草原驰骋,后面跟着成群成群棉花一样柔软雪白的小羊羔。他应该属于苍穹,属于烈风,属于一切吉光片羽的自由。
郑云龙想,不能这么下去了,阿云嘎几乎靠一己之力撑起他们的生活,他披着星辰出发,又踏着月光回家,工作的时间也像是被闷在熔炉里的木偶,日复一日地在晦暗的房间里,见不到明媚的太阳。
在阿云嘎挥洒汗水的时刻,郑云龙就坐在他们的小屋子里,无所事事地摆弄着那两盆不言不语的植物,看太阳东升西落,偶尔还可以打一个小盹儿。
可这对阿云嘎来说太不公平了,郑云龙有手有脚,没有理由一直被保护。
他这样对阿云嘎说出来的时候,阿云嘎笑了:“没事儿的,你别老瞎想,现在你每天都不够睡觉的,我都担心你随时晕过去,可别想着找工作了啊。”
“我可以不去做体力活,你看看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些别的工作。”
“这年头,不是工人就是农民,你能干啥?总不能去教书吧,”阿云嘎皱着眉看了郑云龙一眼,他有些累了,晚上回到家,他也没什么话想对郑云龙说。而郑云龙三番两次提起要出去找工作的事情,让他觉得很烦躁,他开始敏感地猜忌是不是他哪里做得不够或者不好,让郑云龙生出了一些不靨足。
“为什么不能教书,怎么,我文化水平不够是吗?”郑云龙立刻接收到了阿云嘎的负面情绪,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长时间的失眠与噩梦折磨让他时刻行在脆弱的边缘线上,一丁点火星都可以让他瞬间被点燃,阿云嘎无疑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才敢来挑战。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争执,然而阿云嘎听见郑云龙的反抗,只是盯着郑云龙看了一会儿,然后温和地笑了一下,好像完全没把刚才的火花放在心上:“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今天连着烧了9小时的钢,太累了,先休息了,还得麻烦你打理一下盘子碗筷。”
他这样说着,似乎在可以向郑云龙强调,看,你在家里也是很重要的。大概他打心眼里还是把郑云龙当成一个病人,或者更甚,一个不健全的人,所以做一些家务活就已经算是天大的贡献了。
郑云龙不明白,又觉得异常委屈,他一个堂堂大小伙子,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好歹能屈能伸,怎么在阿云嘎这里就变得什么都不是了呢。
看着阿云嘎这样为两个人温饱忙前忙后,他却只能坐享其成,什么忙都帮不上,他觉得自尊受到了很大的侮辱。退一万步讲,他也不是阿云嘎的什么人,根本没有资格坐在家里等着现成的好处砸到他头上。
这样不平等的,甚至有点畸形关系,别说阿云嘎有一天会受不住,连他自己都快被逼进死胡同里了。
郑云龙有满腹的豪言壮语想要劈头盖脸地砸过来,可是阿云嘎可能真的太累了,等到郑云龙洗好碗筷走进屋里,他已经听到阿云嘎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也只能作罢。郑云龙拉高被子,将自己卷进黑暗和温暖中。他要趁着前半夜迅速入睡,否则他的夜晚又会变得短暂到可怜。
夜半,起了很大的风,没过多一会儿,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郑云龙睡眠轻,听见狂风呼啸地撞在窗棂上,立刻睁开眼睛。
正想着今天怕是不能再睡了,突然天际划过一道刺眼的闪电,郑云龙僵硬地等待了3秒,炸裂的雷声如约砸进了他的耳朵里。
“啊——”虽然有心理准备,他还是忍不住死死地闭上双眼,尖叫出声。
人在清醒的时候应该是不会做梦的,只有在此刻,郑云龙才深刻地意识到自己还是病着。不然他怎么可能又看到那些战友呢?他们依然是秩序井然地向前走着,穿过黑暗的小屋,走进滂沱的大雨里去。
“啊!——放过我吧,别来了,别来了啊!——”
“我什么都没做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郑云龙光着脚跳下床,“倏”地把窗户拉开,半个身子就要探出窗去。下坠的雨水浇灌了他满头满脸,他的棉T恤沾了水,紧紧地贴在身体上,印出他突出的肋骨轮廓。
他高举着双手,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嗬嗬”声,像是在追逐着雨中的海市蜃楼。
“大龙,你干嘛呢?喂!”阿云嘎在郑云龙不顾一切的叫喊中惊醒,一起身就看见郑云龙站在窗边撕心裂肺地喊着,那纤瘦的身子仿佛脆弱腐朽的爬山虎,脱离了攀附的墙角,苟延残喘地随风飘摇着。
阿云嘎心惊肉跳地跑过去,将那疯狂挣扎的身体压制住,又空出一只手关上了窗户:“你在干什么,大龙!郑云龙!停,停下,喂!”
“我没做梦,嘎子,他们真的回来了!你说他们想要什么?为什么不肯放过我!”郑云龙哆哆嗦嗦地喊着,他嘴唇发青,鼻翼疯狂地翕动,满脸的雨水汇成泪痕,两只大眼睛红得好像快要燃烧着挣出眼眶,那模样又可怜又狰狞。
“大龙,你看着我…”阿云嘎拼了命将郑云龙胡乱挥舞的双手按住,瘦弱的男人力气依然很大,他们不相上下地僵持:“大龙!别叫了,别叫!别挣扎了,是我!嘎子!喂!你看着我,没有他们,行吗?只有我,你睁开眼睛看看,只有我!”
“我跟你说,我没疯,他们…他们真的回来了啊…你信我,嘎子,我没疯,别送我去疯人院!”郑云龙坚持不住了,崩坏的情绪终于挤进胸腔,他忍不住哭出声音。
郑云龙的头发和脸颊都是湿漉漉的,衣服也粘嗒嗒地紧贴着胸膛,空空的短裤挂在两条长腿上。他伴随着窗外此起彼伏的雷声而颤抖,滚烫的泪水缠绕在阿云嘎擦泪的拇指上。
“你没疯,大龙,我不会送你去疯人院的,你没疯,我相信你,你也相信我,”阿云嘎一遍又一遍地安慰郑云龙,不厌其烦地说着相同的话。
可是郑云龙的颤抖和啜泣好像被开了闸,怎样安慰都停不下来。
也许是雷声太逼迫,也许是黑暗在作祟,当郑云龙终于意识到他们离得越来越近的时候,他已经跌跌撞撞地被阿云嘎拥入怀里。男人的胸膛干燥而炙热,一颗健康的心脏在暗夜里“扑通扑通”地跳着。
他救过他一命,而现在,依然在保护苟延残喘的他。
终于有这样一个人,对他的生命担负起责任。
不知道用了多久,郑云龙终于从雷声中醒过神来,两个人在黑暗的屋子里安静地相拥,像两棵向暗而生的老树,只有彼此,忘却时间。
被雨水打湿的床铺不能睡人了,那晚两个高大的男人侧躺在阿云嘎那张窄窄的行军床上,郑云龙的后背贴在阿云嘎的胸膛上,两个人动也不敢动,四条长腿全都挤在一起。
而郑云龙竟然破天荒睡了个好觉。
[零]
1956年3月2日 天气雨过天晴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的脸有点红。我回头看了几次房门,确认嘎子不会推门而入才敢落笔。
昨天晚上我们忘情地拥抱,一瞬间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上一秒我还被雷声攻击得几乎丧失神志,又被雨水浇灌了满头满脸。下一秒,嘎子将我抱在怀里,我闻到他身上温暖的味道,我又有了想哭的冲动。
那已经与我别离多年的快乐和满足感,我居然在这个短暂的拥抱中找回。
理智告诉我这样说不对的,但是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不可以贪婪一回吗?
我觉得嘎子永远会这样待我,为我付出一切,而我也全身心地交付于他。我不想去考虑我们的关系,但我知道我们必定属于永恒。
[玖]
再后来,阿云嘎也没再提过不让郑云龙找工作的事情,他明白郑云龙心里的苦和痛太多了,如果他真的想要为这个家做些什么来证明自己并不是个病人,他没有任何理由劝阻。所以等他某天下班回来看见郑云龙和蔡家小孩儿站在院子里吊嗓子唱昆曲,吃惊之余还是忍不住笑了。
“来,跟着老师,啊—啊—啊—啊—”郑云龙昂首挺胸,一板一眼地教着。
那蔡家小孩儿不过十来岁,一张小脸生的软软白白,细长的眉眼,还没说话就带着笑意,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娃娃。他站在郑云龙的旁边,也装模作样地吊嗓子。
阿云嘎站在院子口听了两句,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嘿,这小孩儿还真是个学音乐的料子哇!”
郑云龙回头看见阿云嘎回来了,苍白的脸上挂着得意:“那是,我觉得可以好好培养一下。”
“阿叔叔,”孩子挺有礼貌,看见阿云嘎回来,清脆地开口打招呼。
“我不是阿叔叔,”阿云嘎的脸臭了臭,转头问郑云龙:“你让他叫你郑叔叔?”
“是小郑老师,大龙哥哥,”蔡蔡抢答。
“怎么他是大龙哥哥,我就是叔叔了?你要叫我嘎子哥。”
“嘎舅,”蔡蔡支出一口白牙,嘻嘻哈哈地笑着跑了:“嘎舅!”
郑云龙招呼阿云嘎回了家,端出蒸好的玉米面馒头,还有醋溜土豆丝。放在蒸锅里闷着的饭菜散发出阵阵热气,把小屋烘得热腾腾的。
“蔡嫂对我挺满意的,”郑云龙一边端菜一边说:“也没指望小蔡蔡真的做这一行,但是孩子喜欢,当作个业余爱好也不错。”
“我看你教得挺好的。”
“那是,你龙哥别的不说,唱戏那绝对是一等一,当年我可是我们戏班里的台柱子。”
“那怎么好久没听你唱了?”阿云嘎调侃他。
话说出来,郑云龙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接话,这么久他都是病怏怏的,哪有什么心情唱歌:“我这是金口,平时才不开。”
“嗨,还挺傲的,台柱子就是不一般啊。”
“那是,赶紧吃饭。”
“唱戏先不夸,做菜倒是真的越来越好吃了,”阿云嘎拈了一口土豆丝,心满意足地说道。
“也没什么别的能做,只能研究研究吃的,”郑云龙淡淡地回了一句。
“以后谁要做你老婆多幸福啊。”
郑云龙顿了顿,没接话。
“人温柔,还会做饭,脾气也好,而且还会唱歌,”阿云嘎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夸得也是真心实意。
“行了你,闭嘴吃饭,”郑云龙终于没忍住,用筷子敲了敲碗。
“行行行,你只要做一天饭,我就吃一天,行吧,”阿云嘎嘻嘻哈哈打圆场。
那天晚上吃过饭,郑云龙破天荒地站在院子里像模像样地唱起了曲儿。
他说这《游园惊梦》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没赶上逢年过节的他都不肯唱呢。
暴雨之后的夜空澄澈得透亮,星星宛如被裙摆扫过,稀稀落落地撒满了整片暗蓝色的天空。郑云龙站在院子中央吊嗓子,蔡蔡听见了,拉上爸妈,非要出来听小郑老师唱歌。许叔叔许阿姨也搬了凳子坐在院子里。
郑云龙的身上还穿着素净的棉布衬衫,脸上也是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完全不像个专业的戏子,但是那一挑眉,一转眼,一抬手的架势,又真真不是他本人的模样了。
现在的小郑老师举手投足都含了情,捏尖的嗓子柔软得好像怀春的少女,饶是阿云嘎还不懂词里唱了什么,也大致明白调子里的愿,怨;切,怯;羞,愁,苦。
郑云龙“咿咿呀呀”唱了好久,终于把故事讲完了。
阿云嘎看得真切,郑云龙唱起“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的时候,漂亮的大眼睛里又铺满了细碎的星光。
良辰美景奈何天,他好像忍不住要哭诉起来。
阿云嘎又有冲动要将他拥入怀中,他想让那双眼睛不再被泪水沾湿。
一曲唱罢,郑云龙又用那娇羞的样子冲阿云嘎招招手,他好像还没出戏,一双大而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云嘎,他说你不是说要给我唱一首草原的歌吗?今天就唱给我听吧。
这般撒娇的语气,一点都不像平时的郑云龙,但阿云嘎怎么可能拒绝。
于是他扎起马步,换上凛冽的表情,唱起他故乡的民歌。
唱一首战士出征的苍茫之感,阿云嘎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无情的战场,昔日他送别了不少的伙伴战友,而他们现在还活着,他应该伸出双手,感谢上苍。
“天啊嘎舅,你唱歌怎么这么好听,比小郑老师还好听!”蔡蔡大声尖叫起来。
阿云嘎看向郑云龙,后者眼圈红红的,他现在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那双眼睛里没有了妩媚,却平白多了些深情。
“这是蒙语吗?叫什么名字啊,”蔡蔡连珠炮似的发问。
“《希拉草原》,”阿云嘎回答蔡蔡的问题,眼睛却还是盯着郑云龙。他们的眼神在空气中交汇,两个人的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有说。
如果郑云龙是个女人,阿云嘎这样设想着,他们有了自己的小房间,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郑云龙就在家里热好了饭菜等他回家,他们可以一起唱歌,可以在夏天的夜晚坐在桂花树下看星星,可以在冬天围着小火炉取暖。
如果郑云龙是个女人,他是不是已经拥有了一个家。
第三章【饥饿和疼痛,皆因我们活着】
[拾]
1958年的冬天,郑云龙恍惚之间都忘记了寒冷和饥饿到底是谁先钻进了屋子里。也许是一点呼啸的北风,也许是空空如也的米袋,反正它们仿佛商量好了一般,手挽着手,向郑云龙和阿云嘎的房间发起进攻。
小郑老师的小讲堂荒废有一阵子了,这也难怪,自己的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唱歌,更不可能用一些米啊面啊的来交学费。
郑云龙的收入断了,阿云嘎那边更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节衣缩食,等到了12月,每个月的配额只剩下21斤的粮票了。
21斤的粮票拿在手上,还不一定能赶上开仓放粮。现在的粮库空得让人心惊肉跳,排队的人推着挤着,生怕站了一下午还要碰闭门羹,一家都要饿肚子。
郑云龙催着阿云嘎去上班,自己站在排队的阿姨大姐们中间,感觉自己被她们好奇的眼睛生生宛掉几块肉来。
他们的肚子空空,脑袋空空,厨房也空空,每天阿云嘎回了家,两个人连话都不想说,只怕多一句就要浪费体力。
晚饭只有稀粥,米也不舍得多放,只好疯狂地灌水,几口吃进去都像在喝米汤,但是他也没有办法。
睡眠的时间被硬生生拉长,郑云龙失眠成疾,为了节约粮食几乎24小时躺在床上,抓紧一切时间混沌地睡着,以免夜晚被噩梦侵扰。每每醒来,他竟不知身在何处,更不知此时为何。
许阿姨的“绝妙”计划就是在这时候冒出头角的。
她拦下阿云嘎的时候郑云龙正在床上睡着,她兴奋地招招手,多日的饥饿好像丝毫不能奈何这个老阿姨。还没等阿云嘎走过去,许阿姨就兴致勃勃地说开了:“嘎子兄弟,我听你弟弟说你今年虚岁27了啊。”
阿云嘎点点头,不知道她突然提起年龄是做什么。
许阿姨脸上划过一丝隐秘的兴奋,又压低了声音问:“可有什么意中人了?”
“没有啊…”阿云嘎困惑地回答道,他还是没有想明白许阿姨的意图,但他礼貌地保持沉默。
“嗨呀,这不就好了吗,你听我说,许阿姨啊有一个妹妹,她女儿今年25岁了,和你差不多年龄,人长得也好看…”
“许阿姨,我现在没考虑这些,”阿云嘎终于听明白了,他闹了个大红脸,赶快趁着许阿姨的热情没有完全发酵,急急打断了。
“还不考虑这些?你都多大了还不考虑!你阿姨我还能骗你不成?现在这个时日,饥荒闹得厉害,你又没有北京户口,这可是喜事。”
“现在每天都吃不饱饭,我真没时间想别的,”阿云嘎闷声说了一句。
“你饿,谁不饿啊?你家里一个人赚钱两个人吃,你没想想多个女人日子都能好过点?你那个弟弟也是个不省心的,现在这个时节谁还能学唱歌啊,就靠你养活俩人,你俩能熬过这个冬天?小梦的粮票你们三个人分,总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天天饿肚子。”
许阿姨的嘴连珠炮似的,噼里啪啦全都把子弹打在阿云嘎的软肋上。她非要提郑云龙,非要提他们如今的捉襟见肘,这让阿云嘎心里又多了很多愁苦,他真的快要负担不起这个生活了,但他又真的舍不得郑云龙和他一起饿肚子。他有的时候半夜被饥饿逼醒,听着郑云龙辗转反侧,恨不得能立刻扛起枪为他去打野味,兔子,甚至豺狼,他通通可以抓来饱腹,怎至于每天为饥饿烦忧。
他多恨现在不在草原的天地之间,这繁华的城市限制了他的自由。
看阿云嘎没说话,许阿姨权当是默认,又继续补充道:“阿姨跟你说,我这个侄女跟你是顶合适的,她性格也好,家里也算是知识分子。就只是腿脚生的不太好,有一点点跛,不然也不至于到现在都嫁不出去。不过,嗨,阿姨跟你说,真的不碍事儿的!你见过就知道了,不仔细看都看不出的。”
阿云嘎哪听得进许阿姨后续说了什么,他太饿了,脑袋里浑浑噩噩的,他依稀只记得许阿姨说,她侄女可以给他分些粮食,可以把这个日子过下去。他想,郑云龙终于不用跟着他吃苦了,所以他就点了头。
那天阿云嘎吃过饭,本想张口和郑云龙提一句,终究是没有忍心惊扰。
这件事就这样被埋了起来,在这样的天气里,人的思想都停滞不动,导致很多事情都没了具象的理由。所以阿云嘎几次晚归,郑云龙压根没有发觉,又或者他心有疑惑,却也懒得发问。
终于熬到了小年夜,阿云嘎兴高采烈地领了蛋糕半斤,桃酥半斤,粗粉条2两,木耳半两,还有春节期间才供应的芝麻酱,香油一两。郑云龙眼睛都亮了,挽起袖子下厨房,三下两下就炒出2盘热菜来。咬咬牙,还蒸了4个粗面馒头。摆上桌来,两个人都忍不住吸了一下口水。
“小年夜快乐呀,大龙,”阿云嘎兴致很高,一边给郑云龙倒了一杯清茶,一边说道:“来来来,咱哥俩以茶代酒,敬新的一年!”
“新的一年还没到呢,”郑云龙揶揄他,但还是高高兴兴地喝了热茶。
“就快了,明年一定会有好事发生,”阿云嘎眉梢嘴角都是笑意,那模样像是有什么得意的心思藏不住。
“有什么好事?”郑云龙挑眉。
“你嘎子哥可能要结婚啦!”
“结…结婚?”郑云龙突然磕巴了一下,他摄入的食物沉甸甸地坠在胃里,没有多余的血液可以供他思考。他努力想了很久,试图找到一个具象的人,或者事件,可以真正推动整个故事情节,走向结婚的篇章。
太突然了,明明每天朝夕相处,同在屋檐下,他却觉得离阿云嘎很遥远。
“嗯,是有点突然,其实还是许阿姨介绍的,毕竟我们现在这个情况,你知道的…吃饭都困难,”阿云嘎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
他其实一直不想说的,他自己也觉得奇怪,明明是件顶好的事情,甚至应该敲大鼓,张灯结彩地宣布一下。但每每看见郑云龙忧伤的眼睛,他又实在张不开这个口。
“现在谁吃饭不困难?你看看每天粮仓开门的时候那些阿姨大姐们,不要命了一样往前扑,我一个老爷们都抢不过她们。”
“是这样的,我知道…”
“所以你娶了媳妇我们就能吃上饭了?”郑云龙立刻呛声。
“我现在就只有21斤的粮票,10斤的面,根本不够我们两个人吃的,多一个女人家,我们三个人分,怎样也会比之前好一些。”
“阿云嘎,你为了一口饭就要结婚,不觉得很可耻吗?亏你还是个军人!”
“军人怎么了,我当然也不是因为这个才跟她在一起的!小梦人也挺好的,我只是说这事对你来说也算是好事,你怎么…”阿云嘎嘴唇哆嗦着,想了很久的措辞:“你怎么能这样狭隘?”
“我怎么狭隘了?我只是实话实说,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你自己都说,饭都吃不上,你还想着娶媳妇?你脑子里都是什么biang东西!”郑云龙“啪”地一下摔了筷子。
“这节骨眼怎么了?许阿姨也是一片好心才给我介绍的,大家现在不都是为了生计奔忙吗?多一个人赚钱养家,我也可以轻松一点,你有什么不高兴的?”
“之前我没有在补贴家用吗?过了这段时期我可以继续教孩子唱歌,怎么我就拖累你了?”
“我没有说你拖累我!”阿云嘎气得一手指来指去,满肚子的愤怒似乎无处发泄:“郑云龙,*********说的这叫什么话?我们都一起生活了3年多了,我什么时候说过你拖累我,做人要他妈讲良心!”
“是,你没有说,那你一声不吭叫来一个外人算怎么回事?你都没有跟我商量过,就要结婚了,换了你,你能接受吗?”郑云龙噼里啪啦说完,胸腔剧烈地起伏着。现在屋子里安静了下来,只有老旧的煤气炉迸溅了一点火星,打破令人窒息的沉默。
两个人听着干巴巴的炉火声,阿云嘎突然叹了一口气,他像一只跋山涉水之后疲倦的骆驼,风沙侵蚀了他的眼睛,他低声说:“大龙,我也老大不小的了,虚岁我都27岁了,该成家了。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要什么,但就觉得,该到了这一步…”
阿云嘎说的一点错都没有,郑云龙没有任何资格怪他,他的任性只是虚张声势,根本站不住脚。
郑云龙说不出话来,他没办法再对阿云嘎不顾一切地散发怨气了,可是他又实在不想道歉。
“过年的时候她会来和我们一起吃个年夜饭,如果你也喜欢她…年后…就可以提上日程了。”
听到这儿,郑云龙凄然一笑:“问我喜不喜欢她干嘛呢?你喜欢不就好了吗。”
在某个瞬间,郑云龙甚至孩子气地想,这对话就像爸爸带回来一个后妈,明明知道这个改变无可厚非,可是,他又要变成没人疼没人要的小孩儿了。
“别这么说,我跟她说了你是我弟弟,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听见阿云嘎这样说,他的口气酸楚又心疼,好像真的是在求着郑云龙接受他们,祝福他们。
郑云龙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实在是滑稽得可笑,他除了祝福还能做什么呢?又或者,他就算不肯让步,不肯让那女人进家门,她就真的可以走出他们的生命吗?
他的眼泪噙在眼眶里,眼前的景象模糊不清,他死死咬住两腮的细肉,不让那莫名其妙的失落与哀伤变成证据,涌出身体。他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零]
1958年1月31日 天气小雪
今天是小年夜,天气很冷,但是我们终于得以吃上一顿饱饭,我几乎狼吞虎咽。
毕竟要过年了,本应是快乐的,但我和嘎子大吵了一架。
其实,以我们的关系,以我的性格,完全没有必要把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我自己心里也明白的,嘎子纵是觉得累,觉得有压力,也不会选择以外人介入的方式逼迫我,他根本不是这样的人。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嘎子也觉得这是好事,怎么可能不立刻与我分享呢?
我突然想起来他前几周偶有的晚归,那时候我根本没有当回事。他明明可以选择在其中某一天对我说,大龙,我最近有遇见一个女孩。
但是他没有。
静下来思考,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一件喜事,掺杂了不纯粹的感情,终究会变得难以启齿。
比如嘎子,一路逃避,终于退无可退,才选择开口。再比如我,明明可以真心实意地说上一句“恭喜”,然而所有的言语都被愤怒占据了上风。
我突然觉得疲累了,这是我们认识的第七年,我已经25岁了,嘎子26岁。过去的七年里,我们一直只有彼此,是挚友,是兄弟,是亲人。可是现在突然要多出一个人来,她明明是后来者,可是他们却可以真正地拥有彼此,合为一体。
我觉得我多余得有点可笑。
我甚至还以为我们真的可以属于永恒。
[拾壹]
许阿姨领着短发女生敲响房门的时候,郑云龙刚把白菜粉丝炖猪肉端上桌,他咬牙放了两块肉,现在汤上飘着亮晶晶的油星。现在饭菜做好了,他喉咙却梗着一点什么。
阿云嘎对着镜子把他的短刘海梳上去又梳下来,一副不知道如何是好的蠢相。郑云龙没忍住,鼻子里“嗤”了一声,但心里想到晚上的大餐,又把怨气憋了回去。
阿云嘎听见敲门声,高高兴兴地把她们迎进来,一边热情地介绍道:“小梦啊,这就是我弟弟,郑云龙。大龙,这是金小梦同志。”
郑云龙礼貌地点点头,又忍不住去看金小梦。女生个子不高,长相很普通,不大的杏核眼,瘦长的脸颊,皮肤呈现一种营养不良的蜡黄色。她梳着标准的三齐女学生头发,一身朴素的碎花袄,厚棉裤,脱掉外套,里面是米色的麻花针毛衣。
他真的想不通阿云嘎看上她哪点。
阿云嘎到底不是汉族,五官生得无比立体,他眼眸深邃,狭长的桃花眼永远含情脉脉,配上一张薄唇,温柔得令人心动,却又男人味十足。哪怕当时在一群年轻的小兵里,他也是最突出的那一个。郑云龙那时候总想着,以后阿云嘎要娶媳妇,那一定也得是特别漂亮的姑娘,才配得上一个郎才女貌。
这边阿云嘎絮絮叨叨的,非要留许阿姨一起吃饭,许阿姨的大嗓门扯出去老远:“不吃啦,不吃啦,今天我儿子和儿媳也回来了,一起过年呢。”
大门“咣当”一声关上了,心怀各异的三个人一下子安静下来,气氛变得有点尴尬。
还是阿云嘎出来打圆场:“来来来,菜也做好了,我们吃饭吧。”
盼了好久的五花肉不知怎的也不香了,郑云龙干巴巴地嚼着米饭,一桌好菜难以下咽。
金小梦倒是一副正室的派头,她吃好了,端庄地用小手绢擦擦嘴,然后清了清嗓子。郑云龙和阿云嘎都一脸疑惑地看着她。
“谢谢你们的款待,今天我来主要是想看看弟弟,毕竟以后…”说到这儿,她脸红了一下:“以后都是一家人了。”
“是啊,都是一家人了,不用这么客气,”郑云龙立刻接了一句。
“我爸妈今天本来是想让嘎子到我们家吃饭的,可是嘎子说什么也不肯丢你一个人在家过年呢,所以我才过来的,”金小梦依然是细声细语的,但是郑云龙立刻敏感地觉察到了她口气中的不情愿。
“小梦,这个我们不是讨论过了吗?”阿云嘎皱了一下眉头:“明天一早我会去你家里拜年的。”
“是讨论过,但我也和我家里人商量了,你这样带着你弟弟不行的,没道理你一直养着他吧。大龙,你别怪我说话太难听,今天你也在,我觉得我们还是说清楚比较好。嘎子跟我说以后我们结婚了也要住在一起,这个怎么也说不过去吧,你觉得呢?”她好像吃准了阿云嘎的坚持,一张嘴连珠炮似的,所有的炮火都对准了郑云龙。
“金小梦同志,今天过年呢,咱能不要说这个吗?”阿云嘎提高了声调,他口气很严肃,像是真的动了气。
“平时跟你说这些,你都不听,今天我不是问你的意见,我要问问你弟弟。他也是成年人了,也有自己的判断能力,该怎么做他心里也清楚。我是真心想跟你过一辈子的,但是这一辈子可不包括你弟弟,”金小梦说话的口气依然很温柔,饶是阿云嘎瞪眼皱眉,她都以柔克刚,据理力争,丝毫不肯让步。
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变得越来越微妙。郑云龙吸了一下鼻子,抬起头笑了:“说什么呢嫂子,过日子当然是两个人过呀。”
[零]
1959年2月8日 天气晴
今天的年过得真真让我无法忘怀。嘎子睡下了,我又失眠了。
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嘎子居然这样袒护过我,现在我钝痛的心又变得柔软起来。嘎子明明值得更好,不,最好的生活,而我却这样一直拖累着他,与他争执,还试图阻止他,实在是我的不该。
现在嘎子终于熬出头了,他可以一步向前,走出苦海,开启崭新的生活了,却又因为我,亦步亦趋,苦苦挣扎。
这样下去,我都无法原谅自己。
嘎子,我想放你去飞,还你自由。
[拾贰]
新年的鞭炮声如约将郑云龙从噩梦中唤醒,说是唤醒也不准确,因为他从混沌中醒来,又进入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中。
窗外一派繁荣热闹的景象,即便是萧条的时期也无法抹杀人们对新一年的崇敬,尖锐的鞭炮声撕破湛蓝的天空,有小孩子叽叽喳喳地笑着。而这些快乐的声音仿佛带着决绝的杀戮之气,一声声扎进郑云龙的耳膜里。
他告诉自己,这是过年,是喜悦,他已经不在战场了。但是不管他如何自我安慰,身体的颤抖都停不下来,他的恐惧仿佛有了实感,将他裹挟在没顶的海浪里。
他死死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叫出声音,在一次次颤栗中,他逐渐闻到了血腥味。
我他妈真的是个废人,郑云龙一手砸在床铺上。他对自己充满了失望和厌弃。明明什么都没经历,只是目睹了一场没有凶手的杀戮罢了。看看阿云嘎,看看其他的战友,同样是腥风血雨里拼下来的,他们怎么就可以扛下所有的恐惧,安然入睡,自己却险些连最基本的生活能力都丧失。
如果没有他的拖拽,阿云嘎大概早就回到生他养他的草原,那里有烈风骤雨,有飞沙走石,也有无边无际的辽阔和自由。他何必窝在暗无天日的熔炉旁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呢?那是囚禁他的牢笼,而他不属于这里。
一切都是因为郑云龙。
明明只需要他自己一个人苦,他却自私地拉上阿云嘎与他一起沉沦,而这7年走下来,他居然一点抱怨都没有。哪怕郑云龙毫无缘由地想要伸手阻止他的幸福,他也只是微微皱着眉,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过分的话,更没有一丝动摇。
他甚至可以拿金小梦做幌子,逃离这片泥沼,郑云龙大概会伤心失望,甚至可能一蹶不振,可是他终会想明白的,他不会怪阿云嘎。他已经付出了这般多,也坚持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却什么回报都没有。
他难道就没有怨过吗?
郑云龙想起临走前阿云嘎和金小梦站在大门口咬耳朵,郑云龙把水流开到最大,努力压盖他们的声音,但两个人的声音还是断断续续传进他的耳朵里。
金小梦说:“你好好想想吧,我爸妈呢也是这个意见…”
“小梦同志,你知道我是想和你…结婚的,”阿云嘎抓了抓头发。
“我也是啊,但是你弟弟也是个成年人了,我们三个人住在一起算怎么回事?”
“今天过年,咱能不聊这个了吗?”
“好,我先回去了,不用送了。”
郑云龙在心里想,送他呀,傻子,愣着干嘛。但是老班长就“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丝毫留恋都没有。
两人一晚上都无话,他们被金小梦的话搅得满脑子漩涡,张嘴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尴尬。才9点,他们就拉了灯爬上床。
他们躺了很久,阿云嘎突然淡淡开了口:“大龙,你别听金小梦说什么,我肯定不可能丢下你,你信我。”
阿云嘎说过两次这样的话,第一次他说,我不会送你去疯人院,你信我。
这之后他就默默地照顾了郑云龙3年。
第二次他说,我不会丢下你,你信我。
哪怕金小梦明明白白说了,有郑云龙就没有金小梦,阿云嘎依然笃定地向他许诺。
异族的汉子顶天立地,他一诺千金。
郑云龙依然相信他,但是不能原谅自己。
1959年的除夕夜,郑云龙在一片沸腾的鞭炮声中站起身,他浑身颤抖,脚步虚空,但是他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阿云嘎被套上沉重的枷锁,没有人再能解救他。
只有自己能还给他自由。
他不能再自私下去了,他欠了阿云嘎太多,他已经无法偿还。
“你在干什么?!”一片嘈杂声中,阿云嘎的声音劈头盖脸的砸下来:“你在干什么!郑云龙!”
郑云龙像被抓包的小孩子,一下子定在原地,手里的尖刀恰到好处地掉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一声。
“郑云龙!”阿云嘎一跃下床,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厨房,将郑云龙纤细的手腕紧紧扣住:“*********在干什么?!”
郑云龙依然控制不住浑身颤抖,他也不知道自己被什么驱使,居然有这样的勇气想要将自己的生命了结。可是此起彼伏爆裂的声音限制了他的思考能力,浓稠的黑暗剥夺了他的理智,对阿云嘎的歉意让他走入极端,他只想出了一个答案。
如果阿云嘎没有突然惊醒,也许他真的会一刀割下去,毫不犹豫,无所畏惧。郑云龙在那一刻是真的笃定地相信着,只要他离开,阿云嘎必定会勇往直前,迈上康庄大道,任意驰骋。
“*********…你!你是不是疯了?!”阿云嘎一脚把刀踢开老远,刀尖划过地面,发出刺耳的一声。
“郑云龙!你到底怎么了,*********说话!”被恐惧笼罩的男人两眼血红,死死抓住郑云龙的手臂,留下10只青白的指印。
“我不想活了,”郑云龙一字一顿地说,他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好像在说着一件轻松的小事。
“你再说一遍?你怎么回事郑云龙!我不是说了我不会离开你吗,你不信我?”阿云嘎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与自己生活了7年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真的好好了解过他。这个时代,人们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温饱问题才是最基本的,至于悲痛,忧郁,茫然,或者别的什么,一概可以忽视不见。
可是郑云龙那双含泪的眼睛终究不肯只看到人生的浅薄,他的世界似乎与别人的绚丽不太一样。
阿云嘎想,是不是自己忽视了郑云龙太久,这个想法也许早就生根发芽,现在长成了参天大树,结出了剧毒的果实。
“我觉得我欠你太多了,我还不起你。”
“谁给你这个想法的?你没有欠我什么,我不允许你这么想!”
“我走了,你就和金小梦同志结婚,以后你们过你们的日子就好了…”
阿云嘎拼命摇着郑云龙的肩膀:“郑云龙,你听听你说的什么话?你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原谅我自己!”
“你不要这么想,我真的太累了…我每天都很痛苦,我的人生真的毫无意义…我已经是个废人了,我这个样子就是个累赘,找不到工作的,也不可能有人跟我结婚…”
“你别这么想,”阿云嘎急急打断郑云龙的话:“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真的!”
郑云龙摇摇头:“嘎子,别骗自己了,都这么多年了,我没救了。可是,可是你不一样,你还有大好前程,我真的不想再连累你了…”
“我从来不觉得你有连累我…”阿云嘎突然伸出双手捧起郑云龙的脸颊,逼他与自己对视,他眼神坚定,语气也毋容置疑:“我也不允许你这么想。”
“放我走吧,嘎子,今天你拦下我,明天呢?你总不可能24小时看着我…我…去意已决。”
爱哭的男人眼睛里有温和的雾气,大抵真的做了人生中最勇敢的决定,他现在有一些骄傲,还有一些走到尽头的轻松感。
于是阿云嘎知道,郑云龙没有虚张声势,他说他去意已决,就是真的已经决定了。
他们已经相识7年了,阿云嘎从郑云龙平淡的语气中读懂了他无法逆转的绝望,他所有对生的希冀已然在1000多个无法入睡和被噩梦侵扰的夜里消磨殆尽。
他的生命里一片混沌,令人窒息,仿佛一片死寂的潭水,只有阿云嘎这一根稀薄的稻草将他拖拽着,才不至于沉入水底。然而阿云嘎却为了按部就班的生活,狠心将他手里唯一的希望夺走了。
今天,也许阿云嘎会因了对郑云龙的不忍心拒绝金小梦,可是明天呢?明年呢?十年之后呢?没有女人受得了这样奇怪的家庭模式,那难道阿云嘎就一直不成家吗?
他当然可以继续说,我不会走的,我不会和金小梦结婚。可是阿云嘎心里也清楚,这样同情的让步与施舍,对郑云龙来说更是侮辱。
退一万步讲,倘若阿云嘎真的为了郑云龙选择孑然一身,最后他们变成了两个孤寡无牵绊的老头,郑云龙就能原谅自己了吗?
他决计不想被阿云嘎当成无可奈何的拖累者。
看看,你都做了什么,早知必定会将他的快乐带走,当初又是为什么要执意陪伴呢?阿云嘎问自己。
[拾叁]
阿云嘎看着郑云龙,嘴唇颤抖了许久,终于嗫嚅着张了口:“我们不是说好,还要去看你家乡的海和我的草原吗?”
郑云龙就站在阿云嘎的面前,可阿云嘎却觉得这个面容苍白的男人仿佛漂浮在虚空的风筝,他在云端起起伏伏,居无定所,不知道会飘向哪里。阿云嘎的言语太匮乏了,这时候的他只能孩子气地抛出他们曾经的约定,妄想用一点记忆中的美好做成牵绊,将郑云龙唤回。
郑云龙惨然一笑,似是自嘲,又似是冷淡地摇摇头:“班长啊,都什么时候了还记得这个…”
阿云嘎怎么可能相信他都忘了,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依然信守对彼此的所有承诺,这是他们生命的烙印,从那一声爆炸开始,从阿云嘎伸出手臂将郑云龙从死亡的魔爪中拉出的一刻开始,注定了他们永远属于彼此,永远逆风而生,永远向阳而长。
所以他只是将手抚上郑云龙纤长的颈子,他的棉布衫不太合身了,领子松松垮垮的挂在锁骨上,阿云嘎不费力气就摸到了那根金属链子。
他一寸一寸抚摸着,将那小挂牌扯出来,握在手心里,金属片暖暖的,带着男人的温度,几乎将阿云嘎的掌心灼烧。
那上面还写着自己的名字,3年前将它递给郑云龙的时候也许只是一时兴起,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也许郑云龙晕倒之后就会被陌生人送到医院里,也许他早已经一脚踏上内蒙古的大地。
再没有暗夜里被惊醒的担心和惊惧,没有日复一日不见天日的炼钢工作,但也没有等他回家的那一碗面了。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姐姐介绍的陌生女孩,和和气气平平淡淡的婚礼,他穿起蒙古袍,干掉面前的烈酒,唱一首蒙族汉子的歌,然后一脚踏进生活的河流。
彼时一瞬间的决定,悄无声息地改变两个人命运。
阿云嘎突然被记忆追溯着回到很久很久以前,他认真地问自己,后悔吗?
一切的“本可以”都被打乱,变成如今的身不由己,所有事情的发展容不得他们质疑,就像幕布里伸出的手,将他们推着赶着走到今天的这一刻。
后悔吗?
“大龙啊…”阿云嘎长长地叹气,他感觉自己的一颗心都被惶恐和悲恸灼烧着,胸腔里冒起白烟,直灌进嗓子里,焦躁得口干舌燥,但是他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郑云龙的长手将阿云嘎的拳头握住,轻轻按在胸口。
年轻的心脏还在蓬勃地跳跃着,他还活着,只要阿云嘎再拉他一把,他就依然可以保护他,依然可以拯救他。
阿云嘎想,就让郑云龙无所畏惧地下坠吧,落进他张开的双臂之中,他准备好奉献自己的生命,永远承载另一个男人的沉重与苦痛。
他们是手握长枪的骑士,荒野里的獠牙野兽将他们包围,他们气喘吁吁,脚步虚晃,但他们毫不恐惧,只要他们并肩作战,就可以驱散所有的恶。
他的手还被郑云龙攥在手心里,他一步向前,无限轻柔地吻住郑云龙的双唇。
阿云嘎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做,年轻的男人从来没有过任何恋爱的经验,可是在这个终于安静下来的除夕之夜,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他刚从即将要失去郑云龙的情绪中站稳,他找不到任何别的方向了。
他孩子气的承诺,无止境的守护,还有源源不断的温柔,也许都可以冠上一个“爱情”的名字。
从来没有人教过他怎样的爱是对的,在莫大的痛苦面前,他亦不肯承认,他的爱情就一定是错的。
他已经有了答案。
不后悔,甚至感谢上苍。
从他救下郑云龙开始,到男孩唱的那首歌,到他们的承诺,到他伸手递出的名牌,到他们门前的桂树,再到这个漆黑的夜,甚至包括金小梦的出现。
不后悔,一切都是刚刚好。
他爱郑云龙,将他融入骨血,他们此生此世不可被分割。
只要他可以将爱意完整地传达,郑云龙一定会懂的,他不是累赘,不是包袱,不是无可奈何,不是心不甘情不愿。
不是的。他是紧紧相握的手,是快要冲出胸膛的心跳,是胃里展翅欲飞的蝴蝶,是绵长柔软的吻,是小心翼翼的颤栗,是温柔的索取,是放纵抵死的缠绵,是取一瓢饮的烈酒,是眼角湿润的泪滴,是夜幕点缀的星光,是桂树随风飘动的树枝,是姹紫嫣红都开遍。
是良辰美景奈何天。
亲吻郑云龙的时候,阿云嘎有一瞬的犹疑,他很怕郑云龙会推开他,现在的男人脆弱得不堪一击,他很怕自己的冲动不是他的救赎,反而成为压倒他纤瘦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而他又坚信着郑云龙对他也是一样的情感,哪怕他们所有的朝夕相处都没有任何实质的越轨之举,哪怕他们完全不懂为什么这样的行为会存在于两个男人之间。但这一切都是合理的,自然的,他知道郑云龙不会拒绝他。
突如其来的吻让郑云龙感到晕眩,他花了几秒钟来想明白阿云嘎究竟是何用意,残存的理智告诫他此时应该推开阿云嘎,然后严厉地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但是他明明知道答案的,且在这温暖的亲吻中沉沦。
郑云龙甚至钻牛角尖地想,潜意识里,这也许就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男人和男人可以相爱,阿云嘎必然终生相随,他们再也不会被任何人插足。
可是他们可以吗?
阿云嘎的唇瓣柔软湿润,他们紧紧相贴,空气变得胶着而湿润,寂静中滋长的情绪将他们笼罩,两个人都默许这不伦的行为发生,发展,逐渐失控。
他们的手早已松开,阿云嘎的名牌垂下来,聆听两人的故事。
恍惚间郑云龙又想起几个月前他们在雨中相拥的场景,也许那个时候他也应该更进一步,他们就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也许从更早以前开始,他对阿云嘎的心情就已不再单纯,而他竟然应允了他放肆索取,导致他只想要更多。
看见金小梦的出现,郑云龙终于意识到他早已越界,所以他才会感到绝望。现在这个吻就是阿云嘎的承诺,郑云龙知道他必不会将他抛弃了。
窗外突然又响起清脆的鞭炮声,郑云龙又不可控制地颤抖起来,阿云嘎拥住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持续地接吻,跌跌撞撞地走回了卧室,又一起倒在了软塌上。
老旧的棉布衫轻而易举就被褪下了,两具年轻的身体焦躁又热情地紧绷着。他们的手在对方的身体上游走,指尖带着电流,点亮一簇一簇的火种。
人类果然是天生就会传播爱的,他们无师自通,将彼此撩拨得面红耳赤。
狭窄的单人床变成了承载情欲的船,难耐的“吱呀”声是他们前进的号角,他们在一波又一波激荡的海浪中迷失了方向,极致的喜悦拖着他们下坠。郑云龙在鞭炮的爆裂声中发出细微的嘤咛,他咬住薄唇,眼神逐渐失焦。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散落下来挡住了他的眼睛,阿云嘎轻柔地将他的碎发拂去,又将吻一片片地洒落下来。
他对他又是疼爱,又是怜惜,但又不能控制地将他反复占有。疼痛像是烙印,证明他们挣扎却骄傲地活着。
“嘎子…嘎子…”郑云龙轻声呼唤。
恍惚之中他又回到青岛的那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延展开去,他张开双手拥抱海风,快意将他温柔的包裹,他觉得自己可以一往无前。
阿云嘎的手指抚摸郑云龙瘦削的脸颊,他们四目相对,似有千言万语想要表露。在忘情的交合之中他们恍然大悟,约定也好,巧合也罢,两人走到今天,终究是难以挣脱的孽缘。
窗外的寒风依然呼啸着吹过,卷起一地花花绿绿的爆竹屑。今夜,整个北京城的人都是快乐的,他们热烈地迎接新的一年,希望一觉醒来就可以丰衣足食,这是他们对1960年最大的期待。
而郑云龙已经准备好,将阿云嘎赠予的一切囊入怀中。
在漆黑的房间里,无数个故事展开了可能性:是沙滩里散落的贝壳,是奋力扑火的飞蛾,是漫山遍野的黄色野花,是骤雨敲打屋顶的瓦片,是大雨初歇的青草香,是海浪打湿卷起的裤脚,是如脉搏一般跳跃的辽阔大地,是山涧叮咚跳跃的清泉,是金色初升的太阳。
是爱,是欲,是罪,是神邸,是欢愉,是肆意,是轻轻抚过的手指,是诉说思念的唇,是微微蜷起的脚趾,是至高无上的灵魂。
如今他们的心情终于有了具象的出口,两人低头看着自己身体里喷薄而出的******将他们的身体打湿,******来临的时刻,他们仿佛缺氧一样出现短暂的失明,耳朵里响起细微的弦响。
疾风过境,草长莺飞,流云开出柔软的花蕊,桂树摆动枝桠,聆听他们隐秘的爱意。
万物静默生长,他们就这样一脚踏进混沌之中,至此无可回头。
[拾肆]
1960年的第一个清晨,郑云龙是在阿云嘎的手臂中醒来的,太阳已经高高地爬上窗棂,窗外又传来鞭炮声。刚刚迎来新年的人们乐此不疲,恨不得将所有声音都铺展开,以此来吓退新的一年里的种种不顺心。
感受到郑云龙在自己怀里动了动,阿云嘎也醒了。两个人猝不及防地四目相对,又意识到想贴的肌肤没有任何遮盖,立刻闹了个大红脸。
郑云龙干巴巴地咳嗽了一声。
“今天你睡了好久,晚上醒了吗?”阿云嘎正色道。
郑云龙摇摇头,他在阿云嘎的怀里睡去,一觉到了现在,连梦的碎片都没有。
“大龙…”阿云嘎话还没说出来,脸上的笑意已经溢出来了。
“biang的,你笑什么,”郑云龙不重不轻地推了阿云嘎一下。
肉麻的话阿云嘎说不出来,他在被窝里蠕动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郑云龙的左手,放进自己的手心里。两个人安静地勾着手指,心里又溢满了温柔的快乐。
“郑云龙同志,”阿云嘎开口打破沉默。
“诶?”被叫了大名的郑云龙吓了一跳,抬眼看阿云嘎。
“我们处对象吧。”
郑云龙听他这样正经,“吃吃”地笑了起来。
“你别笑,我认真跟你说呢,”阿云嘎捏了捏郑云龙的手指:“行不行嘛。”
“我又不是女人。”
“谁也没说你是女人,嗨,这话不能这么说。”
“我们俩处对象的话…”郑云龙把手伸出被子,两个人就像小孩子一样指尖相对,盯着看了半天,一时都忘记了他们的对话。
“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反正我们也住在一起,就像以前一样,”阿云嘎终于玩腻了,把郑云龙的手抓住,十指相扣。
“那可不一样,”郑云龙嗔怪地瞥了阿云嘎一眼。
“不能完全一样,但是也差不多。大龙,我…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的,我们俩就应该在一起,”阿云嘎同志说起这样露骨的话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郑云龙不得不佩服异族男人对汉语的掌控能力。
“我们本来就在一起,要不是你和金小梦同志…”郑云龙好像又想起什么不开心的事,眉头紧锁,又怀疑地问了一句:“那你和金小梦怎么办?”
“我今天就去回绝她!”
郑云龙又干巴巴地咳嗽了一下:“阿云嘎同志…你和金小梦,你俩…”
阿云嘎急急回复道:“报告组织,我们俩连手都没牵过!”
郑云龙终于笑了,他欺身给了阿云嘎一个吻:“新年快乐,嘎子。”
阿云嘎出门去找金小梦的一个时辰,是郑云龙度过最漫长的时间。他在房间里无言地踱步,门外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弹跳着跑向门边。
郑云龙念叨了许久,等阿云嘎真的开了门走进屋,他几乎一跃而起,宛如扑食的猎豹,眼里露出饥饿的光,冲向正在脱鞋子的男人,把他死死地钉在了墙上。
“千万别跟我说你后悔了,”郑云龙低声威胁道,就在刚刚的时间里,他感觉到自己简直被焦虑逼得死了去,现在见到阿云嘎才重又复活。
“怎么可能,”阿云嘎被郑云龙压制住,动弹不得,他看着男人居高临下的姿态和危险的神情,难耐地舔了舔嘴唇。
具体的细节郑云龙不想听,他看见阿云嘎乖顺的样子,眼下只有一个想法,他立刻吐露心迹:“我想和你做,嘎子。”
他们******的身体在床榻上翻飞,他们其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体内孕育着这样多的******,欲望和冲动。从卧室,到厨房,到简陋的小沙发,甚至有几次直接滚落到地上,木头的纹路刻进他们的肌肤,他们被冰凉的地板耻笑,丝毫不以为意。
在这之前他们也曾无数次看过对方的裸体,两个人都只是坦荡地垂下眼帘,并无什么旁的感情,甚至也没觉得多尴尬。
而现在,仅仅是阿云嘎喝水时上下翻动的喉结,或是郑云龙垂在身侧的手指,或是阿云嘎一低头一挑眉的笑容,或是郑云龙轻咬嘴唇的对视。一切曾经无比自然的画面,放到今天,全都成了爱欲的导火索。
他们将自己埋入对方的身体里,只想要更烫,更深,更贴合,更热烈。仿佛是不小心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放出了******的原罪。
过去3年错过的时光让他们更珍惜此刻的拥有,不知疲倦,干柴烈火,天昏地暗。
白天,黑夜,对他们来说几乎毫无分别。睡着的时候他们紧紧相拥,醒着的时候更是如胶似漆。******过后疲倦的时间里,他们也都粘在一起,十指相扣,肩靠着肩,腿贴着腿。他们总想大笑,很多时候根本没有理由,冰凉水龙头让他们发笑,切好的土豆片让他们发笑,窗外的寒风让他们发笑,郑云龙的头发让他们发笑,阿云嘎的脚踝让他们发笑。一切都是快乐的根源,他们热爱生活,感恩世界。
唯一一次被打断是许阿姨。
大年初四,许阿姨来敲门了。
彼时郑云龙阿云嘎刚吃过饭,正额头顶着额头说话,两个人眼睛都红红的,随时准备好撕扯对方的衣服。听见敲门声,他们都吓了一跳,各自退后了一大步。
阿云嘎去开门,许阿姨的脸色不太好看:“嘎子,在家呢。”
“在的呀,许阿姨,大过年的能去哪,您进来坐吗?”阿云嘎礼貌地让了让。
许阿姨摇了摇头:“我来收房租的。”
阿云嘎立刻递眼神给郑云龙,让他去取他们放现金的布包。
“今年这个情况,日子都不太好过,阿姨也不是想怎样你们哈,但是这个房租不得不涨了,”许阿姨又补充了一句。
郑云龙正在数钱的手顿了一下。阿云嘎立刻温柔地回应道:“应该的,也住了这么久了,给您添了不少麻烦,您开个数就是了。”
“以后就都给我9块钱吧,”许阿姨没什么感情,淡淡地回了一句。
关了门,阿云嘎和郑云龙并肩坐在行军床上,良久,郑云龙才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许阿姨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不能,”阿云嘎说:“如果真的知道了,估计会直接赶我们出去。”
“也是…”郑云龙点点头。
“估计是金小梦说了什么吧。”
“哦…那也难怪,”郑云龙开始绞手指:“总归还是小心点吧。”
“大龙,”阿云嘎突然把脸凑到郑云龙面前:“你是不是吃醋了…”
“你个王八羔子,”气氛突变,郑云龙又笑了出来,他把阿云嘎压在行军床上,不堪重负的小床发出哀嚎声,郑云龙恨得牙痒痒,一字一句地说:“我倒要看看你还敢招惹哪个小姑娘…”
当真什么事都不能阻挡他们的快乐。
郑云龙又“咿咿呀呀”唱起歌:“这一霎天留人便,草藉花眠,则把云鬟点,红松翠偏。见了你紧相偎,慢厮连,恨不得肉儿般和你团成片也,逗的个日下胭脂雨上鲜。我欲去还留恋,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行来春色三分雨,睡去巫山一片云…”
阿云嘎笑他:“这歌怎的如此******…”
郑云龙不满地剜他一眼:“哪里******?这是歌颂美好爱情的,爱情和情爱是分不开的,你不懂。”
“好好好,我不懂,”阿云嘎对郑云龙的鄙夷丝毫不以为意,他耐着性子等郑云龙断断续续唱完这曲,复又吻住那喋喋不休的唇,然后再一次将他钉进床铺里去。
“但我懂你呀,”他宣告******。
[零]
1959年2月14日 天气晴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感受到过年的乐趣了,过去的几年里,我对新年的概念只有连绵不绝的鞭炮声,我只恨不能找到一个与世隔绝的黑屋子里,哪来什么快乐。
再向前回溯,在戏班子的时候大家热热闹闹地凑在一起吃好了年夜饭就各自回床睡觉,并没有温情可言。如果非要说,在朝鲜军队的那几年虽然单薄,但是大家都围在一起讲一些回忆的故事,我那时不常开口,只是默默地听着,但也觉得心中甚是温暖。
而今年,今年的我收到了最好的新年礼物。
我觉得我就像小孩子穿上了最好看的红棉袄,连里子都是上好的绸缎,手里抓着妈妈串的糖葫芦,右手提着爸爸做的纸灯笼,嘴里还塞着热乎乎的饺子,用的是上好的五花肉,咬一口都能淌出温柔的猪油。
这是我梦想中的新年,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快乐的。
如果有,那就只有阿云嘎。
嘎子,我感谢仁慈的上苍,他剥夺了我那么多过往的幸福,却将你赐予我。
[拾伍]
春节过去,年味变淡了,空气里那些浮躁的快乐也散去了许多。郑云龙和阿云嘎两人的小日子过得绘声绘色。全国炼钢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要不是郑云龙拦着,阿云嘎怕是连行军床都要上交充公。为这个,两人还大吵了一架,最后以阿云嘎被压在身下作为结局。
阿云嘎工作表现突出,已经被调离了炼钢间,坐进了办公室里。郑云龙高兴得不得了,他实在不想看阿云嘎窝在炙热的炼钢炉旁边机械地起身弯腰了,那让他感觉阿云嘎就像某种上了弦的机器,或者是牵着线的木偶,疲劳却不可停歇。
许阿姨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能重新拉下脸来和两个年轻人说话。她心里是顶愁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人品相貌都不错的小伙子,不嫌弃金小梦的跛脚,年龄和她搭配也刚好,明明看着两人的交往非常团结友爱,只一夜之间就什么都没了。
天气好了,人的心情也好,京城的柳絮开始飘落,郑云龙又搬着凳子跑到院子里唱歌了。最近他偏爱周璇,嘴里唱的都是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词,什么小妹妹唱歌,郎奏琴之类的。蔡蔡看见小郑老师出屋,兴高采烈地跑出去围着郑云龙打转。蔡嫂不高兴了,这个小郑老师不教些好的,怎的唱这些靡靡之音,生怕带坏了小孩子。
可是郑云龙心情好,懒得和她们多费口舌,他对蔡蔡说,教唱歌要有好处,听歌什么都不需要,喜欢你就出来听,自己也可以跟着唱。
蔡蔡一张******的小脸笑得都皱起来了,嘴里一直叫着:“小郑老师最好了!”
阿云嘎有时也会加入他们的合唱小队,兴起之时,还会教蔡蔡几句蒙语。
他们唱着歌晒太阳,桂树听到他心里的秘密,抖落了一地的碎叶。
“大龙呀——”周五的下午,阿云嘎回来得格外早,他的声音飘得老远,还伴随着“丁零零”的铃铛声。
郑云龙听见他这样叫着自己,心生雀跃,三步两步蹦跳着出了院门,正好看见阿云嘎从高大的自行车上翻身而下,踉跄着站好。
“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郑云龙迎上去,又补充道:“自行车哪来的,我们可买不起呀?”
“借的,”阿云嘎狡黠一笑,一边跨上车,一边拍了拍车后座:“走,上车,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他那模样真像极了得到老师奖赏的小孩儿,郑云龙抿嘴一笑,顺从地坐在后座上。他太高了,两条长腿无处安放,垂下来要搭到地面上,踩住踏板又要顶到阿云嘎。他就这么不尴不尬地举着,过了一会儿腿就酸了,但是他也没开口。
他都没有问阿云嘎会带他去哪里,他不需要问的。哪怕阿云嘎说,走,我带你去黄泉走一遭,他也只是会抿抿嘴,然后头也不回地跟他走。
阿云嘎一路跟他絮絮叨叨地讲着今天上班遇到的事情,又问他休息得怎么样。阿云嘎还是很紧张郑云龙的老毛病会复发,都几个月了,郑云龙做噩梦的次数确实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他自己都不再担心了,但是阿云嘎总是放不下。
“休息得很好!”郑云龙扯着脖子喊了一句。
“什么?”风很大,把郑云龙的声音吹散了,阿云嘎不得不提高声调又问了一遍。
“我说我很好,一切都很好!”
阿云嘎终于听清了郑云龙的话,没有回应。但是郑云龙从身后都能看见他脸颊的肉鼓起来,应该是笑得咧开了嘴。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坐着,又被笑意撞了个满怀。
“到啦,”阿云嘎停下车,郑云龙跳下去,两脚在地上使劲儿剁了剁。一抬头,正看见红红的城墙,金色的大门,还有络绎不绝的人群,他惊讶得张大了嘴。
“傻了呀,”阿云嘎推他一把:“早不就说好了要来天安门看看吗?离得太远,你之前又一直病着,这么多年了,今天可算是看到了。”
郑云龙的亮晶晶的眼睛突然噙满了泪水,他明明幸福得不得了,但是眼泪却控制不住要流出来。
“嗨呀,你干嘛呀,别哭啊你,”阿云嘎赶紧扯郑云龙的袖子:“别让人看到了。”
“没事,我没哭,”郑云龙擦擦眼睛,嘟囔着否认。
“我们约定的事情,我可都记着呢,大龙,”阿云嘎邀功似的,得意极了:“下周我们去看长城吧!再攒攒钱,我们去看海,去看草原。”
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又不停地狂跳起来,郑云龙的忍了又忍,眼泪依然决了堤,他把棉布袖子扯出一截,堵在眼角,一会儿就洇湿了一片。他抽泣了好一阵子,才闷闷地开了口:“biang的,阿云嘎,*********是故意的…”
第四章【然而,我们终将在凛冬道别】
[拾陆]
1960年冬天,大跃进正式结束了。这场轰轰烈烈的活动终于落下帷幕,郑云龙再走过那个墙角,曾经鲜红的8个大字鲜有人打理,已经斑驳地掉了漆,走过路过的年轻人几乎目不斜视,好像抗拒承认极左存在的那几年。粮仓渐渐恢复了以往的秩序,郑云龙拿着阿云嘎的粮票心安理得地排在最后面,嘴里依然哼着小调。
天气很冷,但是完全妨碍不了他的好心情,日子绵长得令人松懈,无忧无虑的时光里大家甚少考虑明天的事情。左不过是牵着手老去,也算是他能想象出最切合实际的未来了。
郑云龙已经完全恢复了,阿云嘎开开心心地动用了自己的关系,给郑云龙谋了一个小学老师的职位,就在蔡蔡的学校,当然是老本行教音乐。每天说是朝九晚五,但是音乐课排得很少,他经常可以翘着脚在校园里散步,哼点小调,想想阿云嘎。
一转眼,连蔡蔡都上小学了,郑云龙有些感慨。他还记得蔡蔡仰着头求他教他唱歌的样子,那几年里他还在换牙,一张嘴咬词就漏了气,实在是可爱得不行。
大饥荒过去,蔡蔡蜡黄的小脸重又被蔡嫂养得白******嫩的。现在他也长大了,不再成天围着小郑老师打转。但是有几次在校园里看见蔡蔡,男生依然立刻摆手大叫小郑老师。郑云龙也微笑着跟他打招呼。
阿云嘎不在炼钢厂工作了,他现在成了京城的邮递员,专送顺义区这一片。每天他穿着绿色的套装,背起方方正正的斜挎包,骑上政府分配的自行车,“丁零零”地向郑云龙道别,然后消失在清晨的阳光里。
郑云龙一个人收拾好碗筷,再慢吞吞地走去学校。大约在上午10点,他又能听到那熟悉的“丁零零”穿过校园,他知道他学校来送信了,这个时候他就会从办公桌前直起身,走到窗前,给他的爱人一个飞吻。
于是一天就可以多见上这么一面。
郑云龙想,阿云嘎这个工作可真好呀,他再也不用做那些机械乏味的体力活了,郑云龙也不用担心他的腰痛复发。到了阳光明媚的周末,阿云嘎时常还可以带着他出门,他们就这样一点一点把偌大的北京城都逛遍。
阿云嘎得了甜,就开始念叨,再工作几年,我们就可以抛下一切,踏上北上的火车,回我们的故乡看一看。说好要看海的,我可还记着呢。他每每提起这里都是一脸的遗憾,郑云龙想笑他,胸腔却又酸楚难当。
“你想回青岛还是内蒙?”阿云嘎问他。
“我又没去过内蒙古,”郑云龙睨他一眼。
阿云嘎就像小孩子一样揉搓郑云龙的手指,一边细声细语地劝他:“我觉得还是和我回内蒙吧,我好歹还有几十只羊呢,这么多年了,要是大姐养的好,估计可以翻倍。我们平时就可以喝羊奶,吃羊肉,怎么都不会饿死。”
“你这话说的,怎样都不会饿死的,”郑云龙笑他。
“那是那是,我们小郑老师会唱歌的呢,来内蒙,教我们的娃娃们唱汉语歌啊。你唱歌,我去放羊,等你下了班,我们还可以去骑马,骑骆驼。到了晚上,月光洒下来,我们的草原比你们的海还要漂亮。”
阿云嘎这样说着,郑云龙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画面:两个半大的老头还要一起骑马追逐,在草原上肆意奔驰,颠得累了,他们就躺倒在草地上,头枕着手臂,也许还可以来一个温热的吻,甚至撕扯彼此的衣服。马儿在他们身边吃着草,发出粗重的呼吸声,还时不时“得得”地跺跺马蹄。
他想不出更好的未来了。
但他嘴上还不能承认,非要驳斥阿云嘎一句:“海才是最漂亮的。”
阿云嘎又没羞没臊地吻他的眼睛,吻他的脸颊:“我的大龙才是最漂亮的。”
可郑云龙和阿云嘎已经习惯了北京的天,北京的风,老树翠绿的叶子,还有胡同大爷们一口向上扬着的语调了。阿云嘎在这条路上风雨无阻地走了这么多年,连每家是谁会来接信都记得一清二楚了,他还时常跟他们客客气气地打招呼,再温和地笑一下,眼皮的两道褶子散开来,将他的眸子衬得含情脉脉一般。
这么好看的人儿,怎的是个单身呢?总有人好奇地议论纷纷。
许阿姨再没有给阿云嘎说过媒,金小梦那件事可让她觉得丢脸得紧呢,更是马不停蹄地给金小梦牵线做媒,直到两年前金小梦结了婚,许阿姨才觉得脸上回了点光。
倒是蔡嫂,因为蔡蔡总来缠着唱歌的原因与阿云嘎和郑云龙熟识了不少,也大着胆子问过几次,说可以介绍适龄的姑娘给他们。
“谢谢蔡嫂了,”阿云嘎拒绝得一本正经:“我弟弟身体一直不大好,这个情况下真的不好耽误别的女孩子。”
郑云龙在他身后翻白眼,老子现在身体好着呢,他说,能让你下不来床。
阿云嘎赶紧堵住他的嘴:“不拿你做幌子,怎么把他们说退?你给我憋着!”
郑云龙就笑笑不再说话了。
两个人一直念叨着要回一次青岛,再回到内蒙古定居,可是不知怎的,却终究没有提上日程。平静的生活让他们越来越懒散,日子有了具象的形状和习惯,再想改变总是需要太多的勇气。
很多年之后阿云嘎总在想,如果自己当初再坚持那么一点点,真的狠下心来辞掉工作,拉着郑云龙的手一路北上,回到雄鸡的脊背去,是不是今后的一切都可以截然不同。
但是没有人能给他一个答案。
他们就像沧海里的两粒沙子,被这时光的浪潮推着,漂浮在茫茫尘世之中。
太过于安逸的日子让他们逐渐放松警惕,这不是一个好兆头,郑云龙想。
夏天到了,天被拉得越来越长,黑夜显得急匆匆的。大家每天都兴致勃勃,一身能量无处发泄,只想在燥热的天气里打着滚,或将自己浸入水中。
阿云嘎和郑云龙也被这难耐的暑气逼得口干舌燥,两个气血方刚的男人被汗水包裹着,浑身湿粘,却还是忍不住要往一起凑和,直把两个人的后背,腰窝,胳膊弯,大腿内侧,连着私密之处,都涂上一层情欲的汗水才算完。
今天天气闷,许家和蔡家都没了唱歌闲聊的心情,早早回家窝在蚊帐里听广播去了。吃了饭,他们站在窗户前絮絮叨叨地说话,郑云龙一边打理着那盆君子兰一边任由阿云嘎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在说些什么,其实郑云龙已经不记得了,但郑云龙还记得阿云嘎突然手上发力,将他一把揽入怀中,然后他们都忘情地闭上眼睛。
等郑云龙抬起头的时候,看见蔡蔡正站在他们的窗前,他的下门牙掉了一颗,看上去有点滑稽,脸上还挂着平时那种傻乎乎的笑容,只是此刻那笑僵在脸上,好像被人生生按了暂停。他的眼睛通红,郑云龙几乎确信他下一秒就要哭出声来。
“怎么办啊,”郑云龙看见蔡蔡说不出话来,急得团团转。
还是阿云嘎先冷静下来:“你快出去,把蔡蔡带进来,我给他拿点儿花生酥。”
“你干嘛,你要杀人灭口啊?”郑云龙长腿已经迈到门前,人已经走出去,声音才飘进来。都到这时候了他还能开玩笑,只这一句,让阿云嘎一颗悬着的心又被塞回了肚子里。
蔡蔡局促地坐在他们的餐桌旁,两只圆溜溜的眼睛在郑云龙和阿云嘎脸上扫来扫去,一双肉腿“啪嗒”,“啪嗒”地踢着凳子的横梁。
“蔡蔡呀…”郑云龙搓了搓太阳穴,他实在不知道怎样开口。面对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他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出希望你能理解我们这样的话来,更不可能希求他为他们保守秘密,他甚至都不确定,蔡蔡到底懂不懂那个吻的含义。所以说什么,说多少,他都毫无判断能力,张开嘴只能叫得出蔡蔡的名字来,之后就卡得死死的。
“小郑老师,嘎舅…”蔡蔡更是紧张,死命踢着凳子。
“那个,蔡蔡,你刚才看见什么了?”阿云嘎决定先从事件本身入手。
“我看见嘎舅亲小郑老师了,就像爸爸亲妈妈那样…”蔡蔡如实回答。
“你看错了,”阿云嘎立刻大言不惭地撒谎。
“我没有!”蔡蔡脸涨得通红,扯起嗓门反驳。
郑云龙赶紧对阿云嘎摆摆手,示意他别再说话了,然后俯身摸了摸蔡蔡的头,一边把花生酥塞进他手里:“蔡蔡你不要多想,我们两兄弟嘛,有时候会很亲昵,蔡蔡也会亲妈妈亲爸爸对吧?”
蔡蔡懵懂地点点头。
“你亲妈妈,亲爸爸,和爸爸亲妈妈是不一样的吧?”
蔡蔡继续点头。
“我们也是一样的呀,只是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在人前是不好意思这样的,所以蔡蔡千万别跟别人说哦,”郑云龙语气软糯得好像秋季的桂花糖,直哄得蔡蔡一愣一愣的。
“原来是这样哦…”小孩子果然是小孩子,听到郑云龙的强盗逻辑,立刻打消了奇怪的念头,重新把他缺了口的门牙展现出来:“小郑老师你放心,我一定帮你们保守秘密。”
饶是这样,阿云嘎和郑云龙还是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看到蔡家夫妇一如往常,才终于放下心来。
这件事说小也不小,可是硬要说大也不大,就好像一颗圆滚滚的石头丢进水里,虽是激起了一点水花,终是迅速沉入了湖底,没过多久就被他们两人抛到了脑后。
[拾陆]
起风之前总是无声无息的,还没等郑云龙和阿云嘎反应过来,街上已经站满了扎着红袖箍的红卫兵,他们意气风发,昂首挺胸,仿佛肩上真的扛着复兴中华的重任。
一时之间风声鹤唳,人人自危。每天许阿姨都有新的故事,什么临街的老张被拉去批斗了,邻居小王被红卫兵打了一顿…起初大家都像听笑话一样,略带同情地摇摇头也就过去了,可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大家都面容都愈发凝重。
恐惧都是这样渗透出来的,在最开始的时候大家总觉得一切的不幸都离自己很遥远,直到越来越多的人分享同样的故事,他们终于明白也许下一个就会轮到自己头上。
阿云嘎依然背着他的小包每天在路上骑行送信,但是最近的信件越来越少了,街坊邻里的家更是屡屡敲不开门。
再到郑云龙的学校里,他不敢将车铃摇响了,郑云龙也不敢再站在窗口等他的爱人。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怕些什么,只是默默地眼睛移开来,不想被人抓住任何把柄。
“我们要不要离开这儿?”某一个风凉如水的夜晚,他们刚刚做过爱,喘息声渐平,郑云龙有一点困倦地玩弄着阿云嘎的手指,突然闷闷地开口。
“听说是全国性的活动,我们能跑到哪里去呢?”
“你们内蒙古也是一样的吗?”郑云龙不死心地问道,他总觉得,天高皇帝远,跑到那无拘无束的草原上去,总该不会还有人对他们穷追不舍。
“其实…早几个月前我就写信问过我姐了,”阿云嘎沉吟了一下,还是开了口:“她给我回信说我们家里之前算是地主,你知道的,就那几十头羊而已。现在我哥都遭了殃,天天挨批斗…”
“啊…”郑云龙惊讶地吸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
直到隔壁蔡家夫妇被人连拖带拽地带走,蔡蔡凄厉的哭声划破整条街,郑云龙和阿云嘎才终于意识到,他们早已坐上了一艘即将沉没的大船,无论往哪里跑都逃不过下坠的结局。
蔡嫂被人推搡着,摔倒在地上,那些人头都不回,依旧扯着她的手臂。
蔡蔡跟在后面一边哭一边跑,嘴里大喊着:“放开我妈妈,你们放开我妈妈!”
蔡嫂满脸泪水混了灰土,变成了泥泞的泪痕,做母亲的即使自己有多狼狈都可以保持绝对的温柔,她叫着蔡蔡,蔡蔡,你快回家吧,妈妈很快就回来了。
郑云龙看到这一幕,从指尖凉到心脏里,他不敢出门去拦,但他又觉得自己应该为蔡家做些什么。两种情绪不断拉扯,他觉得那口含在喉咙里的淤血很快又要冲破牢笼。
他们的学校早就关闭了,他天天在家里如坐针毡,生怕下一个被带走的人就是他,而此刻看见隔壁的这一幕,他终于明白他们其实根本就处在事件的漩涡里,谁都在劫难逃。
阿云嘎回家的时候就看见郑云龙坐在屋子的角落里,他赤着脚,挺大的个子缩成一团,身体不能自控地颤抖着。
“大龙,大龙你怎么了?”阿云嘎吓坏了,扑过去将人抱在怀里:“怎么了?”
“嘎子…蔡家…蔡家被抓走了…”
他断断续续地复述了一遍,好像用了很大的力气,言毕他软在阿云嘎的怀里,他的声音早没了往日的:“我是真的好怕,嘎子。”
阿云嘎多想对他说,没事的,大龙,不要怕,我依然会保护你,我会永远保护你。但此时此刻,他也明白了在政治的洪流之中,他们也不过是两棵没有庇护的小草,风吹向哪里,他们就要倒向哪里。当真若有人要将他们连根拔起,他们连喊痛的权利都没有。
那一晚的风吹得格外荒凉,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一动不动,妄想从对方身上汲取温暖,得到庇护。
蔡家夫妇被带进小黑屋子里审了几天,复又放了回来。蔡嫂蓬头垢面,蔡兄疲惫不堪,他们仿佛惊弓之鸟,连隔壁开门关门都能让他们惊叫出声。
蔡蔡哭着扑到爸妈的怀里,10来岁的孩子还不太懂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在他单纯的内心里,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他实在找不出任何借口为那些施暴者进行开脱。
但爸爸妈妈说了,是他们自己的错,蔡蔡不可以去责怪任何人,于是他只能用眼泪浸泡沉默。
郑云龙和阿云嘎不敢去叨扰,连许家都紧闭房门,许阿姨现在已经没有八卦可以讲了,眼看着身边的人都变成了活靶子,她也无法真的置身事外。
偌大的院子里,唯有那棵老桂树还静静地站着,它看着这周遭的巨变,一声不吭。
3天之后的清晨,又一批人敲响了蔡家的大门,也许是同一批人,也许不是,但他们都带着同样的红袖标,也有着一样义正严辞的嘴脸。
大家都还在睡着,被敲打的声音惊醒,郑云龙朦朦胧胧问了一句是什么时候了。
阿云嘎已经翻身下床,他也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几,邮差的工作已经停滞好久了,他们过得浑浑噩噩,不知今朝明日。
蔡嫂紧紧抱着蔡蔡,跪在院子里,不住哀求:“之前不是说过了吗,我们真的什么都没做啊…能不能放过我们…”
“嘎子,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啊?”郑云龙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阿云嘎点点头,他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场面。两人正要出门,突然正房许阿姨的大门开了,一时之间院子里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她。
“小同志,你们这是嘛呢…”她用她那特有的,老北京的语调不紧不慢地说着,她这话一出来,郑云龙和阿云嘎顿时就觉得心里有了底。许阿姨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他们想,只要她能和红卫兵们讨价还价一会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许蔡家夫妇就不用再被带走了。
为首的寸头男青年刚正不阿,立刻高声喊道:“如果有知情不报的话,一样要接受批斗!”
许阿姨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迎着所有人的目光,她的嘴唇开了又合,终于变成了悻悻的一句话:“咳,我们知道什么呀,关起门来可就是两家人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你快进来,”许叔叔突然从后面出现,把许阿姨拉进门里。
“不可能!”又一个学生头的女生尖锐地喊了一句:“天天住在一起,总归是知道的,知情不报,就是同罪!”
“对,同罪!”
“不能放任他们知情不报!”
院子里的年轻人仿佛找到了其他的靶子,兴奋得眼睛都冒着光。
“我们…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耳朵也背,真的,”许叔叔把许阿姨往身后一塞,颤颤巍巍地辩解道。
年轻人们哪听得了这些话,他们不由分说夺门而入,也不管老两口身体有诸多不便,拉着他们就要出门。
阿云嘎在门边看得真切,正要出去理论,只听身后“咚”的一声闷响。
郑云龙跌坐在地上,眼泪流了满脸,他紧紧咬住下唇,无声又缓慢地对阿云嘎摇了摇头。
没有人能救得了蔡家夫妇。
他们甚至不能自救。
这个世界变了,人吃人的时代开始了。
郑云龙只感到一阵绝望将他侵蚀。
“别去了,嘎子,”他轻声说:“用不了多久就是我们了。”
郑云龙一语成谶。
当天下午,他们的房门被砸响。两个人正分别躺在床上发呆,郑云龙听见门声,对阿云嘎点点头:“你说是找我的,还是找我们两个?”
“别瞎说,你去哪我都陪你。”
郑云龙不置可否。
为首的还是今天早上站在院子里的那个男青年,他站在门口不客气地问道:“哪个是郑云龙?”
“我就是,”郑云龙对他们客气地点点头:“我要跟你们走吗?”
“少废话,”那人上来就拉扯郑云龙,他力气极大,郑云龙被拽了一个趔趄。
阿云嘎立刻跟上来:“你们带他去哪?!”
郑云龙突然回过头,恶狠狠地对阿云嘎喊了一句:“阿云嘎,你哪都不许去!”
阿云嘎愣住了,他有一肚子的话想说,他想告诉郑云龙他不想看着他被带走,他不怕被批斗,甚至不怕死,他唯独忍受不了与他的分离。
但郑云龙的眼睛红得快要滴下血珠,他怕辜负了郑云龙一片苦心。
[拾柒]
郑云龙被带回了学校,现在教室已经空了,桌椅横七竖八地摆放。窗帘被加了一层,把阳光彻底隔绝在了外面,即使是大白天,屋里也是黑黢黢的。几个红卫兵将他推进一间教室,让他坐好,又把眼前的台灯点亮,直照着他的眼睛。
“说吧。”
“说什么?”郑云龙被晃得睁不开眼睛,他的心“扑通扑通”狂跳,他知道自己是有罪的,笑话,连蔡家夫妇那么温柔的知识分子都是有罪的,他当然也难逃。但他不敢轻易开口。
“老实交代!”男青年立刻不重不轻地给了他一巴掌。
“小兄弟,我也是老实本分的人,我是真的不知道…”
“一个两个都跟我说老实本分,荼毒少年儿童的就是你们这种人!”身后立刻有人踹了他的凳子一脚,郑云龙险些摔倒。
“我没有荼毒少年儿童…”
“你不是老师吗?”
“我是,”郑云龙赶紧点头。
他的后背立刻又挨了一下,这次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你教学生那些靡靡之音!”
“我没有,我教的都是革命歌曲!”
“你还撒谎!你明明教别人唱戏,唱《牡丹亭》,《西厢记》,唱《天涯歌女》!”对面的男青年终于露出了“我就知道”的笑容。
郑云龙心道,完了。他知道他被出卖了。
可能是蔡家夫妇,也可能是许家老人,但是是谁都不重要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人人都只求自保,他们有什么错呢,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年轻的执法者看他沉默,立即觉得自己抓到了把柄,更加趾高气昂起来,他们推搡郑云龙,逼迫他交代更多的细节。
郑云龙被灯晃着,头痛欲裂,身后的人又不住地对他拳打脚踢,他身上没有一处是舒服的,恍惚之间他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反正没有特别伤天害理的他都先一并承认了下来,免得还要遭受皮肉之苦。
直到他听见有人问了一句:“你还有什么要检举的吗?”
他赶紧摇头。
“没有?!怎么可能没有,跟你同屋的阿云嘎,他就没有什么反动行为?”
“他特别热爱党,热爱毛主席,”郑云龙急急抢白,他不可能再拖阿云嘎入水,他要保全他,竭尽所能。
“他是蒙古族人,你说他热爱毛主席,你是不是撒谎!”又一个凄厉的女声响起来。
“我绝对不敢说谎,他是邮差,每天都在为祖国的邮政系统做贡献,每一天。”
“别废话,”他太阳穴又挨了一下:“你们住在一起,不会一起唱那些曲子吗?”
“他不会唱歌,真的…”郑云龙脑袋“嗡嗡”地响着,他觉得他马上就要昏迷了,但是后面的人抓着他的头发,让他直面瓦亮的灯泡。
审讯终于结束了,他们没有从郑云龙这里撬出什么线索,十分悻悻,又十分不满。如果说得够多够好,就算是弃暗投明,也许他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到家里去。但是他咬紧牙关,一个名字都没有吐出来,这样的人就是不值得被饶恕的,所以他被扔进了臭烘烘的棚屋关了起来。
郑云龙想,不碍事儿的,蔡家夫妇大概也经历过这一遭,他们最多也不过就是打他,骂他,侮辱他,也不能真的拿他怎么样,他不能让阿云嘎也遭受这样无端的羞辱。只要他熬得过去,就能回到阿云嘎的身边,有这个信念做支撑,天大的苦他也可以默默承受。
一直以来都是阿云嘎保护着他,他终于可以凭借一己之力,保全那个男人。
棚子外有接连不断的虫鸣,给这个沉沉睡去的城市注入了一点生命力。
9月天,到了晚上寒风飒飒,不知道被关了几天,郑云龙懵懵懂懂地躺在地上,期间有人来送过吃的,每次都是干巴巴的馒头配上一块腐乳,还有一杯水。难以下咽,但总好过没有。
就这样日出日落看了几天,他觉得脑子都不清醒了,恍惚之间他又做了梦,这次他梦见了阿云嘎,男人好看的面容在梦里是模糊的,但他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心疼,他说大龙你怎么还不回家呀,我真的好想你。
郑云龙哭着醒了过来。他躺在干草上,眼泪一直流,渗进那一方土地。
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不甘,他太苦了。儿时的记忆都是酸楚模糊的,战后的岁月更是几乎将他摧毁,唯有阿云嘎是他短暂一生中的灿烂艳阳,而他现在被关在这里,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他好怕失去那点光源,他怕又要重新跌回黑暗的罅隙之中。
他努力想了很久,反反复复去想他们接触过的人,总觉得阿云嘎是安全的,重又沉沉睡去。
被喊叫声吵醒的时候郑云龙还有些微恍惚,他被拖拽着拉出木棚,迎面倾泻而下的阳光洒了他满脸。他小声问道:“小兄弟,我这是可以回家了吗?”
那人立刻对着他膝弯处踹了一脚,郑云龙踉跄跪坐在地上,很快有人就势将他的双手绑在背后,又把一件纸糊的马甲批在他身上,纸上写了字,他低头想辨认,却看不清楚。
“别说话!”那人恶狠狠地说。
他不敢再问,低着头被一群人推搡着,走到大街上。越来越多的队伍加入了他们,稚气未脱的红卫兵押解着上了枷锁垂头丧气的成年人,所有人的脸上都写了一样的困惑和惊恐。他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将会被带去何方。这时候郑云龙终于看清楚了纸马甲上的字,反革命分子。
郑云龙甚至觉得好笑,他都不知道这场革命是什么,怎么就反了呢?
路过那个熟悉的街角,斑驳了很多年的“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终于被抹掉,现在上面依然是八个铿锵有力大字:“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红卫兵们一边走一边喊着口号,雄赳赳气昂昂,真真有赴死的气质。
“誓死维护毛主席!”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可是他们的敌人是谁呢?郑云龙顿感一阵绝望。
走了一阵子,他看见了蔡家夫妇,几天未见,他们好像更憔悴了一些,他和蔡嫂有了眼神的对视,她的脸颊红肿,眼里噙满了泪水。
十几个人被带到小广场搭建的高台上站了一排,整整齐齐的,被按着跪下。他们的背后是毛主席的画像,面前是一群穿着军服带着红袖箍的年轻人。那些人手上都捧着红红的毛主席语录,嘴里依然整齐划一地喊着那些口号。他们的身后还站着一些普通的民众,也许是他的同事,邻居,街坊,一起在粮仓排过队的家庭主妇,甚至是学生的家长。他们的面容模糊,脱口而出却是一样的慷慨之词。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他们义愤填膺。
这个场景让郑云龙不禁想到处决的情景,他开始无法自控地发抖,牙齿咯咯打颤。
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然而他却要跪在这里,向所有人低下他骄傲的头颅,承认自己是反革命分子,是社会的罪人。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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