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这时候是深冬。阴沉沉的天空飘着雪,将所有街道都染成毫无瑕疵的纯白。
大概是郑云龙到达的时间过早,但也不排除是冬日夜长的问题,反正天还黑着,路灯投下的光影分外沉默。街道上的铲雪机才工作了没多久,泰半的道路还是铺着厚厚雪层的模样。
他浑身包裹得只露出一双眼睛,蛹似的厚重,只能勉强提着沉重行李在雪堆里蹚。雪水触碰到体温便化了些,顺着他的鞋边洇入,湿冷的布料贴着肌肤,冻得他两只脚都有些刺骨。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头脑发热了,竟然在大冬天抛下一切跑到语言不通的异国他乡来。
但这的确是他一时的头脑发热,是他为了躲避阿云嘎而仓促间下的决定。
他一直以为自己作为阿云嘎的好兄弟,在阿云嘎结婚那天,他会是那个站在阿云嘎身边的伴郎,看着阿云嘎和他的另一半许下誓言,交换戒指,被众人起哄着亲吻新娘的脸。
他以为他会喝下那杯阿云嘎敬给他的喜酒。
可是他发现自己错得离谱。只是阿云嘎随口的一句“你愿意来当我的伴郎吗”,别说婚期是哪天,他甚至连新娘是谁都没弄清楚,就匆匆忙忙收拾行李逃跑了。
其实上飞往伊斯坦布尔的飞机时他就后悔了,因为这样做会显得他很异常,会让阿云嘎怀疑他的。但是在他定下巴塞尔的行程前,他也没意识到自己的到底怎么了。直至在飞机上,看着离地面万丈的白云翻涌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啊,原来他喜欢阿云嘎。
由于这个认知实在超出他脑袋的负荷,最终他还是马不停蹄地完成了到达巴塞尔的转机。
实际上巴塞尔是一个让他十分陌生但又有些亲切感的地方。因为他曾经数次和阿云嘎规划过要来这里旅行,计划里有过春天,有过夏天,也有过秋天。他们甚至连签证都办好了,最后都因为种种原因耽搁作罢。
但最终到这里的时候是冬天,他一个人。
郑云龙在门口的信箱摸了老半天,才摸到房东说的信箱里的钥匙,脚都冻得麻了才得以开门进屋。
他是在网上找的房子。房东一家南下去西西里度假,现在离他们假期结束大约还有一个多月。本着闲着也是浪费的想法,他们就在网上挂出来招租客,并且还是免费的那种。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冬天结束前这所房子的居住权。
他将行李搬进屋后,第一件事就是四处找开关打开暖气。在等待身体暖和的时候,他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边搓着还戴着手套的双手边跳动,企图尽快恢复温暖。
好容易等室内热了许多,他脱下帽子口罩外套等一系列抗寒的装备,最后才是鞋。然后他发现自己的袜子原来早就全湿了,脚掌冰冷得都没有了知觉。
当他安置好一切,在暖意中躺倒在沙发上的时候,才想起来开手机。他留了一点私心,虽然买了国外的电话卡,但也在来之前给国内的卡办了个漫游套餐,想着能方便收到国内的消息。所以当他一打开手机,什么消息都蜂拥而至,通知******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在茫茫消息中,他还是一眼捕捉到了阿云嘎的十几个未接来电和无数条微信消息。
他一条条翻下去,一开始阿云嘎是问他怎么电话打不通,后来说看到微博知道他登机问他去哪儿,最后就是让他尽快联系他。
郑云龙看着这么一长串的消息犹豫了很久,最后什么都没回,摁下电源键,黑下来的屏幕映出他面无表情的脸。他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抬起的手臂顺便就盖上了眼睛。
当他沉默下来的时候,整个冬天的巴塞尔都是寂静无声的。
良久,他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呼气的时候拖得老长,好像想把不恰当的爱情和心思一起跟着二氧化碳赶出体内。
这么些年里,他们俩见面总凑一块,不见面也打电话发消息的,彻底贯彻在对方的生活里赖着不走的打算。
他太烦阿云嘎了。
怎么说这都是阿云嘎的错。说不定只要阿云嘎少看他几眼,少跟他说几句话,少往他身边凑几回,他就不会恰好喜欢上他,不会一个人傻不愣登地逃到陌生国度心烦意乱。
而现在那个搅乱人心思的******说不准正在和漂亮新娘喝交杯酒。
去他妈的交杯酒。
郑云龙爬起来,拿着手机走到窗边,对着冰天雪地摁下快门,然后把这张看起来算是有艺术性的照片发到微博上,配上的文字是“好看?️”。
这一发,所有人都开始猜他去了哪儿。
从前他和阿云嘎提过巴塞尔,所以总也有人猜,但最后否定的言论都说那是他和嘎子要一起去的地方,但嘎子还在国内,应该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他又不是巨婴,离了那个内蒙人走路都不会了?
和自己赌气了一通后,他又转身倒了杯刚烧好的白水,用煞是修长的手指捏着玻璃杯对向窗台,看着杯中的氤氲热气低声道:“敬巴塞尔。”
将杯子放到嘴边的时候,他又默念:“敬阿云嘎。”
当热水刚沾到他因为凛冽寒风吹拂而干燥得有些起皮的唇瓣时,放在手边的手机突然就响了,蓦然划破一室宁静。他自顾自地喝两口水,舔了舔唇皮缓解干涩才缓慢地放下水杯。水杯就被他搁在手机旁边,他顺着视线望去,屏幕上显示的来电人是阿云嘎。
大概是他的速度太慢,电话已经被挂断了,但很快第二个电话立刻又拨了进来。
郑云龙叹了一声,才拾起手机接通放到耳边:“喂。”
“你上哪儿了?”阿云嘎一上来就是一句责问,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他亲爹呢。
郑云龙的目光投向窗户,落雪积在窗框上,屋内的暖气反而让玻璃蒙上一层水汽,朦朦胧胧的,怎么也看不清外面的世界。
听见阿云嘎声音的这一刻,他所有的怨怼都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心上的隐痛。就像被人用钝器狠狠地砸了一下,没有流血,但疼得要命。
他咬了咬唇皮回答:“旅游。”
阿云嘎很少和他生气,频率约等于零,但现在他能听出阿云嘎有一点不快:“我怎么没听你提过?不来参加我婚礼了?”
“早安排好的。”郑云龙在心里想,这种谎应该无伤大雅,他在阿云嘎那里也好有个台阶下,“所以可能去不了了。”
“哦。”阿云嘎的声音有些低落,大概是因为自己最好的朋友没能见证他人生最重要的一刻,而原因竟然是一次无关紧要的旅行计划。
郑云龙心里也过意不去,他将手机拿远,用几个深呼吸调整了压抑的心态,才继续道:“什么时候的婚礼?我都忘了问了。”
“暂时取消了。”阿云嘎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失落。
“啊?”郑云龙没能反应过来。
阿云嘎将声音提高:“我等你回来再办啊,不然呢?”
“等******嘛?新娘乐意吗?”郑云龙完全不能理解阿云嘎的决定,他觉得阿云嘎这种做法简直等同与把他放在火上烤。
阿云嘎的声调又落下去:“她现在估计挺不乐意的,但我也不乐意,所以你快点回来吧。”
郑云龙简直头大,他无所适从地思考了片刻,低头用空闲的手弹了一下玻璃杯,才慢慢道:“别了吧,我可能呆一整个冬天呢。”
“一整个冬天?”阿云嘎的语气里明显带着不可置信。
“嗯。所以,别等我了。”说完这话,郑云龙也不管阿云嘎想要说什么,直接挂了电话。
阿云嘎很快又打了过来,但他直接将手机关机,拔出电话卡,换了欧洲的电话卡。
他现在要和阿云嘎失联了。
实际上呆在巴塞尔一整个冬天是他的临时起意。就是在刚刚和阿云嘎通电话时突然决定的。他本来以为呆到阿云嘎婚礼结束,他假装自己什么事都没有,一身轻松地回去,就还能和阿云嘎当挚友。
但当刚刚阿云嘎那么跟他说的时候,他突然就觉得自己好像做不到。
他做不到很好地隐藏自己的感情。只要看到阿云嘎站在他眼前,那漫长年岁里积累的点点滴滴忽然就汇聚成奔涌洪水,铺天盖地而来将他淹没。
有时候太沉重的爱情往往发迹于微末。
他在屋子里呆了一整天,什么都没干,什么都不想干,只回复了所有人的消息,除了阿云嘎的。
他甚至还和爸妈通了视频,告诉他们他现在在瑞士,给他们欣赏了一下国外的大雪,说了自己休假的计划。
聊到最后,妈妈还让他带俩瑞士表回去,他只能哭笑不得地满口答应。
“累了就好好休息,回家妈给你做好吃的。”妈妈这样说。
郑云龙点点头,说:“好。”
快挂断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什么,急忙道:“妈你别告诉嘎子我在巴塞尔。”
“啊?”妈妈有些不解。
郑云龙搪塞道:“哦,就是,我们俩最近吵架了,我不想让他来烦我。”
妈妈听了回答:“你这孩子,嘎子脾气那么好一个小孩儿,肯定是你和人家闹脾气了吧?”
郑云龙想尽快敷衍过去,随便“嗯”了几声:“反正你别说昂。”
“行吧。”妈妈答应他。
大概是知道郑云龙联系不上,或者说是不想被联系上,阿云嘎终于没再发微信。
入了夜,郑云龙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没吃饭,于是里三层外三层地裹好了自己出门,想找一找附近有没有什么餐厅可以充饥。他好客的房东实际上也为他准备了一些食材,昔日他确实喜欢烹饪,但现在他懒得动,还是吃现成的比较方便。
冬天的巴塞尔天黑得早,这时候才五点多,夜幕早已笼罩了这座城市。雪早就停了,但气温反而又降了许多。郑云龙为了防止摔跤,只能相当缓慢地在结冰的道路上行走。
比起国内繁华都市的夜晚,巴塞尔的夜简直算是冷清得可怜。但这样也挺好的,在冬夜里能觅得一份静谧,于此时的他是可遇不可求的。
他住的民宿离莱茵河很近,顺着一条路走了不久,就走上了一座桥。从桥上望去就是夜色里的莱茵河。
河畔的建筑群点了灯,倒映在宽阔河面上,如同星星落在河里 ,风轻轻吹皱河水,恍然如另一个世界。
他迎着割脸的冷风,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对着莱茵河照了一张。他很想将这张照片分享给阿云嘎,告诉他:“你看这是莱茵河,是不是很漂亮?”可惜手机照出来的照片失去了意境,远不及肉眼所见那般美好,阿云嘎没能和他一起站在这里欣赏,透过平面的照片大概也感觉不出这种美好。
最后他还是收起手机,继续沿着桥上的人行道向前,而那张照片也只是躺进了他的相册里。
但吃晚饭的时候,他还是没忍住拍了精致的意大利菜发到微博上。
他不是一个特别喜欢分享的人,一天之内第二次的分享很快引起了调侃,问他是被绑架还是被******了。
其实他也不太懂自己的心思。他觉得自己像在赌气,但对象是自己。阿云嘎找他他不想理,不找他他又想让对方看见自己的日常。但如果阿云嘎看到了来找他,他大概还是会继续不理他,挺矫情的,完全不像平时的自己。
实际上他吃饭发微博的时候是当地时间七点多,国内已经凌晨三点多了,他收到的消息都是熬夜的家伙发出来的,阿云嘎并不在其列。
他也是白天休息多了,这回才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时差的威力,回家匆匆洗漱完就把手机一关机上了床,沾枕头就睡,以至于墨迹的感情都来不及在他的脑海里作祟。
他睡醒是瑞士时间四点,窗外还是黑的,但此时于他而言已经是睡得充足了。
他没急着起床,躺在床上在脑海里把这几天发生事情过了一遍。完全的黑暗有助于理性思考,至少他的头脑比昨天那样乱哄哄的时候清醒了许多。
首先是阿云嘎。当然,这件事也只关乎阿云嘎。
他的回忆拉到2009年入学考试的那一天。
那天很多记忆的细节已经模糊了,但他依然记得阿云嘎上场时他心里的惊讶。毫无疑问,当时的他对阿云嘎是艳羡的,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厉害,还有必要来这里上学吗?
实际上那样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毕竟那时候他还在为自己的前程紧张,别的什么都没法将他的心思填满。
但人生际遇无定数,转眼他就和那个很厉害的内蒙人分到了一个宿舍。在一个宿舍,意味着他们呆在一起的时间比别人多了很多,而他恰好发现,自己和那个叫阿云嘎的气场特别合得来。有时候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总喜欢两个人一起出没,但也没人觉得奇怪,毕竟他俩真是感情特别好。
他们这一届在大学这几年很努力地去排《吉屋出租》,想要将它极尽完美地呈现。郑云龙演Collins,而阿云嘎原先演的是Mark。
那时候排练很苦,一排起来总得落个汗流浃背,腰酸背痛腿抽筋了才能休息,但也充实得开心。
后来有一天,阿云嘎成为了Angel。刚知道的时候,其实郑云龙挺高兴的。毕竟和他对手戏最多的就是Angel,他们俩又这么默契,一定能够配合得很完美。
阿云嘎第一次穿上高跟鞋的时候,郑云龙蹲在旁边看他走两步扭得跟个什么似的,虽然说要尊重艺术,但真的挺好笑的。郑云龙也不敢笑得太大声,阿云嘎彼时汉语能力不够,不懂怎么和他发脾气,他怕阿云嘎有气憋在心里说不出来,难受的只有自己。
不得不说,阿云嘎适应能力挺强的,很快就能健步如飞了,还穿着高跟鞋在桌子上跳上跳下的,虽然是角色需要,但郑云龙总也怕阿云嘎扭到脚摔个好歹。一到这种戏份,他就站在不远处盯着阿云嘎动作,直到平安完成,他才能舒一口气。
他和先前演Angel的同学对了很多次戏,对得在接吻时就算借位吻时离得那么近都不会脸红心跳了。但第一次以这么近的距离面对阿云嘎,在吻上的前一秒,在角色设定的加持下,他头一次感觉到这种时候心脏跳动原来可以像长跑的时一样快。虽然接着他们俩就放开彼此互相开玩笑以缓解尴尬,但他的心跳那时其实还没恢复到正常水平。
他们俩后来的排练里,他就再没出现那样心跳的时刻了。
直到毕业大戏汇报演出的那天。
那天到场的人很多也很杂,演出的每一个人都很想尽力呈现最完美的舞台,不想让自己的青春留个遗憾。他也不例外。
那天他的精神绷得特别紧,但上了台偏生要演出那种松弛的状态,这实在让不怎么有经验的他感到有些犯难。最后还是阿云嘎走过来抱了他一下:“没事的,我们都排练多少遍了。”就这么一句话,他竟然莫名放松了下来。
然后是那个排练时本应该依靠借位完成的吻。
他记得那一刻舞台的灯光打在他们俩身上,自上而下的光束将阿云嘎五官深刻的脸照得异常柔和。实际上当时的阿云嘎可能称不上好看,后来回忆起来也觉得妆脱得跟什么似的。但当时他的眼睛停留在和阿云嘎相距不到两厘米处,望着花了妆的他,犹豫了那么零点几秒。
就当是为了艺术。
他这样想着,吻了下去。
那是他第二次在阿云嘎身上感受到疯狂跳动的心脏和全身血液逆流直冲头顶的血脉喷张。
他一直以为那只是由于那个吻本身。
但事隔好多年的今天想起来,郑云龙忽然觉得咂摸出了一点别的味道。
是不是那时候他就喜欢阿云嘎了呢?
打开手机,昨夜的微博下有很多人评论说郑云龙是深夜放毒,才提醒他时差这种东西的存在。
微信上和阿云嘎的对话框还停留在阿云嘎一长串的问句中。他思考了老半晌,终于还是决定回一句:“嘎子,祝你幸福。”
不知道阿云嘎是不是挺忙,消息发出去半个小时都没回。郑云龙有些忐忑,他其实只是想祝他婚姻幸福,但发出去一看又像什么苦情戏码。他也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因为他自己心里有什么,毕竟俗话说疑心生暗鬼,说不定阿云嘎根本不会多想呢?
又过了一个小时,郑云龙都已经收拾好了自己准备出门溜达,阿云嘎还是没回他。
说不定嘎子在筹备婚礼呢?那一定很忙很累,都没空看手机。郑云龙这么告诉自己。
今天的巴塞尔是阴天。大地灰蒙蒙的一片,光秃秃的树枝没了白雪的覆盖,街道上五彩斑斓的房子都显得黯淡了许多,让人看了只觉愈发没生机。
郑云龙找了家附近瑞士餐厅吃饭,还是拍了一张照片,但没往微博上发。他觉得自己或许还是别那么异常,否则谁都能看出他有些问题,总会往阿云嘎身上联想。
他怕功亏一篑。
吃了饭,他决定在巴塞尔的街道上逛逛。
即便是阴天,他也不能总呆在室内发霉,对吧?
地图上显示,巴塞尔市政厅离餐厅也不远。应该说,他找到一个地段极佳的房子,让他省去了许多麻烦。
市政厅建筑很显眼,立马就吸引了郑云龙的目光。整幢大红色的市政厅墙面上绘着彩绘,一瞧就是上世纪的风格。他抬头朝高耸的塔楼望去,彩色尖角屋顶上飘扬着旗帜。这是一个充满艺术性的政治场所。
他在里面逛了将近三个小时,但除了拍了些照片,剩下的时间大多是在发呆。其实一个人的风景还是挺无聊的,除了用眼睛看,用手机拍。就算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他都不能拍拍身旁的人,和他说一句:“你快看!”只能自己在心里喟叹一声,过去也就过去了。
郑云龙并不急着逛完巴塞尔的景点,他还有一个月好挥霍。所以看完了市政厅,他就相当懒散地打算打道回府。
坐在电车上的时候,他拿着手机反复刷新,刷得掉了几格电,才终于死心地确认阿云嘎还是没给他回消息。
返******宿的路上,他从街边的商店里买了几打啤酒,打算就着冰箱里的面包喝掉。美名其曰庆祝。
庆祝什么呢?巴塞尔阴天的冷风?阿云嘎不知道是哪天的婚礼?还是他在无疾而终时才发现的暗恋?
他不知道。他只是给自己找一个借口,让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醉一场。说不定只要这样,他心里就不会总是这样堵得慌了。
郑云龙是个青岛人,正宗的青岛啤酒酒花好,新鲜,味道一点都不涩。所以当他喝瑞士啤酒的时候总是不太习惯,觉得有些苦。但是不是真的苦,他的舌头现在的判断可能也不太理智。
人一旦喝大了,很多感情的闸口就会被打开。甚至有些时候都不用喝多,人们只是需要一个理由来合理宣泄。
郑云龙坐在地毯上,手边的茶几上倒了七八罐空了的啤酒。他开始不太受控制地想阿云嘎,想他们之间的每一个对视,每一个拥抱,甚至只是他看向阿云嘎时的喜不自知。原来情深总被耽误了。
嘎子现在在做些什么呢?
郑云龙喝下一口酒,心想:反正大概不会在想他。
不会是像他这个动了不该动的心思的人一样,逃跑到千里之外还要怀着一腔爱意去思念。
他打开自己的手机,相册照片海海,眼睛却能一下捕捉到那个人的眉目。就算是酒劲上来,他也依然能记得拍下那些照片前的场景,总是言笑晏晏的。
郑云龙总觉得自己是不会哭的。怎么说呢,从他知道阿云嘎准备结婚到发现自己喜欢阿云嘎到来到巴塞尔这么一长串的事情里,他都没有难过的冲动。他以为自己只是心有些疼,不至于到非得落个泪的地步。
但当他赤着脚站在窗前发呆,看着街道上昏黄的路灯用灯光织出一条蜿蜒至看不见的远方的光带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命运的走向好像也是这样黯淡而单薄。
回过神时,他手里的啤酒罐已经空了。他晃了晃罐子,听不到响,只能认命地回头放到茶几上。弯腰的时候,他感觉脸上有些痒,伸手去抓时指腹却触摸到一片冰凉。
好奇怪,他怎么就哭了呢?
浮浮沉沉间,郑云龙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阴沉了许多天的巴塞尔终于放晴。耀眼的阳光撒落在整片城市,碧空一片如洗。明亮的巴塞尔色彩绚丽,像是童话里的小镇,美得不太真实。
他坐在慢悠悠行驶的电车上,靠窗支着手欣赏风景。他的左手边是阿云嘎,而他和他的手牵着。他看见一尊有趣的雕塑,连忙回头撞了撞阿云嘎的肩膀,语气兴奋:“嘎子,你快看!”
阿云嘎笑着望向他,才顺着他的视线看向雕塑,空着的左手攀上车窗框俯身向前去观赏,还道:“我怎么觉得有点像我呢。”那抬起的手上无名指根处圈着一个铂金戒指,反射着阳光时熠熠生辉。
郑云龙瞧了那戒指一眼,低下头看向自己和阿云嘎牵着的手,无名指上也戴着个相同的戒指。
他刚想抬头和阿云嘎说一句什么。
然后,梦就醒了。
醒过来的时候,郑云龙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地毯上将就着躺了一宿,身边陪着他的是七零八落的啤酒罐。
他昨晚喝到后来断片了,依稀只记得自己挺没用地哭过,剩下的……
他摸过被扔在一旁的手机,检查了微博微信,都没发什么不该发的。但当他打开通话记录的时候,简直有些头大——他给阿云嘎打了三个电话。但三个都没接通,这也让他松了口气:毕竟国际长途大概也会被阿云嘎当成骚扰电话,就算再打回来他不接就是了。想好了后路,他才放心地从地上爬起来。
虽然室内开着暖气,但像郑云龙这样宿醉还睡地板的实在好不到哪里去。他一起身就感觉到自己的鼻子有些堵,不知道是不是感冒了。
天气预报说今天多云转晴,是一个不错的天气,所以郑云龙本来想乘着好天气去历史博物馆逛逛。但他一上午头都昏昏沉沉的,终于还是屈从于现实,给自己煮了点意大利面填饱肚子就回床上休息。
他休息得不踏实,头疼得紧,总半梦半醒的,反而让头更晕。迷迷糊糊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睁不开眼睛,顺手摸过手机勉强眯瞪着眼一看,是阿云嘎的回电。
他早做好了打算,但还是犹豫了片刻才摁下电源键,******停止,只剩来电界面还在无声显示。而他终于还是扔下手机,翻了个身,大被蒙过头,决定再睡一个回笼觉。
他记得大学的时候,也有这么几回他生了病,躺床上什么都懒得做,连水都不愿意多喝。
阿云嘎就踩在椅子上,站在他的床头用手心盖在他的额头上帮他量体温。
他睡得懵的时候声音也更懒,说些什么总像撒娇。他一张脸露出被窝,闭着眼和阿云嘎说:“嘎子,我难受。”
阿云嘎安抚似的摸摸他的脸回答:“吃了药睡一觉就好了。”
他耍赖地问:“要不然直接睡昂?”
阿云嘎就会耐心哄他:“吃了药才能好得更快,乖一点啊,大龙。”
阿云嘎对他特别负责,泡冲剂、打饭、倒开水,能做的都帮他做了,说是只希望他能快点好起来。
那些回忆不算热烈,但总算是蛰伏于年少时光里的美好。
后来他懂了病了就得吃药,懂了不是难受就可以不管不顾地躺倒,懂了做人总得向现实低头。但只要阿云嘎在身边,他好像还能是大学宿舍里那个什么都可以不用管的郑云龙,因为他知道有人会帮他打理好一切,他只要依赖着对方就够了。
只是好像现在他得为这种依赖划下一个句点了。从此以后,拥有这些权力的会是他不认识的另一个人。
但没关系,他可能很快就会认识她,他们会熟悉起来,他会常常见到她,会和她聊起那个只有他知道的从前的阿云嘎。因为那个人是能够光明正大站在阿云嘎身边的妻子,而他是阿云嘎最好的朋友。
郑云龙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过去的,再醒来是当地时间凌晨三点。
他睡得太久,觉得自己胃已经空了,饿得有些疼,但咽喉却有些涩,总想呕吐。为了不致使自己饿死在异乡,他勉强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弄点东西吃。
冰箱里还有一些面包,他拿出来切了片,放进烤面包机里,顺便热了一杯牛奶。在等待机器工作的时候,他拿出手机查看自己错过的消息。
阿云嘎只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大概是没人接,就被认为是什么骚扰电话,不再打了。微信里找他的人一一回了,没有什么大事。倒是微博热闹许多。因为阿云嘎昨天本该录制的一档节目请了假,不见了踪影。大家都在猜阿云嘎去了哪儿,还有人@他,问是不是和阿云嘎在一起。
他不愿意去想,反正答案就在那里,他干嘛非得多拿刀划自己几下?
上午十点,郑云龙觉得实在没事可做。于是决定收拾好了自己出门晒太阳,去历史博物馆逛逛。
他坐在电车上望着路边的景色,阳光恰好从厚厚的云层里钻出,照上他双眼。当他眯着眼透过自己的指缝去看太阳时,他觉得心情也跟着明朗了许多。
今天巴塞尔是晴天。他拍下天空的阳光发到微博上,配上“好天气☀”的文字,完全一副俗事不理的姿态。
巴塞尔的历史博物馆分了四个馆。赤足教堂博物馆、樱花园博物馆、音乐博物馆和马车博物馆。但马车博物馆离得远些。鉴于他的感兴趣程度,于是他决定把今天的午后时光都消磨在音乐博物馆里。
他已经习惯了下了车就打开地图,这是一个防止走失在陌生街头的好方法。低头在地图导航输入地点名称,跟着导航走,很快就能到达目的地。
所以没有人是失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毕竟你看,这样不是也挺简单的吗?
一个人逛博物馆有个好处。偌大的展馆内陈设的展品跨越了几个世纪,沉淀了无数鲜为人知的故事,自带肃穆的气场。展馆里往往没什么人,他只需静下心来,仔细去欣赏展览,其它的什么情绪都会被抛到脑后。
当然,这是他的设想。
音乐博物馆里展出了一些钢琴。当他站在古典钢琴前,不可自抑地想起一些尚未来得及尘封的记忆。那是很多年前学校的琴房里,他和阿云嘎的无数个日夜。
那时候阿云嘎会坐在钢琴前弹着一首又一首曲子,而他就站在他的身旁,随着曲子练唱。阳光斜照入窗户,堪堪落在他的脚边,识趣地没去打扰他们两个人的独处时光。
当他意识到自己如此容易看朱成碧时,就知道自己大概很难从这段单相思里出去了。
思及如此,他对于逛博物馆这件事也变得兴致缺缺,匆匆走马观花地看完了剩下的展品,转头就朝大门走去。
他花的时间没有原来计划的一半,所以当他走出门时,天还亮着。比起博物馆昏暗的灯光,一时难以适应自然光的他甚至觉得阳光有些刺眼。
他出了门顺着街道走了一小段,又打开手机准备找一条回去的路线。基于他对英语和德语都需要借助翻译的情况下,花费的时间稍微有些久。但这不是一件容易让他失去耐心的事,恰恰相反,他对此相当专注。
“大龙!”专注得他差点没能听清那一声呼唤。
郑云龙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阿云嘎的声音,那瞬间,他觉得世界好像忽然变成了默片,什么声音都进不了他的耳朵。他怀着怦怦直跳的心难以置信地转过头。
阿云嘎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路过的人群不断略过他们之间的视线,但并不妨碍他把阿云嘎的微笑收入眼底。
温暖的阳光笼在阿云嘎的身上,将那长身玉立的身姿罩上一层淡金色的暖光,好像是他哪段遥不可及的幻想。
直到阿云嘎走近,他被迫暂时失灵的耳朵才重新听见走向他的脚步,一声又一声,还有那句暌违不太久的“大龙”。
但也是这一句“大龙”让他忽然清醒了过来,想起阿云嘎已经决定好了归宿。那些欣喜和期盼突然被翻覆,取而代之的是涌上胸膛的怯意。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变得冰凉,却不单是因为冬日的气温太低。
“来干嘛啊你?不是忙着结婚吗?”郑云龙说这句话的时候,插在口袋里的手下意识地握紧,身子跟着后退半步。
阿云嘎反而逼近了一步,两个人的距离骤然缩短:“我来找你啊。”
郑云龙被阿云嘎的行为吓得有几分恼羞成怒:“你有病吧?不结婚来找******嘛?”
阿云嘎看着他,无奈道:“你才有病。不找到你我跟空气结?”
“什么?”郑云龙怀疑自己的脑子现在转不太过来,这么短短一句话他竟然没能理解。
阿云嘎伸出手,摁上郑云龙的后颈,踮起脚一下冲着他的唇吻了上去。
郑云龙原地愣成了一根长直木头。
这次的吻同上一次相距数年,意义却已经不一样了。他这会儿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或是别的什么,只有阿云嘎柔软温热嘴唇的触感不断在他的感官里放大。
良久,阿云嘎才放开他,手伸入他插着手的外套口袋和他十指相扣。他与他对视,带着一点委屈的语气道:“早知道骗你来求婚就挑个好点的借口了,怎么还把人气跑没了。”
“嗯?”郑云龙觉得如果自己的耳朵还能用,他是不是听到“求婚”两个字了?“我们在一起了吗就求婚?等等,谁求婚用这种烂得要死的借口?”
“我也觉得烂得要死。”阿云嘎跟着乖乖点头。
他退开一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丝绒的戒指盒,道:“所以我决定用一个简单的方式。”
话落,他打开戒指盒,里面的黑色丝绒布上立着一枚泛着微微光泽的铂金素圈。他吸了一口气,直视着郑云龙的双眼,单膝下跪:“郑云龙,你愿意嫁给我吗?”
“谁要嫁给你。”郑云龙翻了个白眼。
“啊?”阿云嘎显然对此感到不知所措。
还没等阿云嘎下一步的反应,郑云龙已经伸手拿起戒指,套上自己左手的无名指,用稍显嫌弃的语气道:“你就不会问愿不愿意跟你结婚?”
“那你愿意跟我结婚吗?”阿云嘎后知后觉地眨了眨眼睛。
郑云龙摊开自己的左手放到阿云嘎眼前:“废话。”
想了想,他还是呼了一口气,看着阿云嘎的眼睛柔声补充道:“我愿意。”
那天巴塞尔的天气很好,是个温度正适宜的晴天。莱茵河被微风吹拂泛着碧波,横跨河面的桥梁上的行人悠闲自得。
两个外来的旅客决定趁着好天气,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街道上携手一生。
【完】
/
彩蛋一:
结婚这件事实际上是个乌龙。
前一天夜里阿云嘎正和朋友商量着拟定如何向郑云龙求婚,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他头一轮就输了,被要求和通讯录第一个人打电话,让对方说出“我愿意”三个字。
阿云嘎通讯录置顶是备注“大龙”的郑云龙,所有人都幸灾乐祸地看着他点下通话键。
可能是由于讨论了太久的求婚计划,他满脑袋都是“求婚”、“结婚”之类的词,他想不到别的什么理由,但这时候在电话里求个婚为了让对方说个“我愿意”可太糟蹋感情了。
结果不知道怎么的,他脑子一抽,问郑云龙:“我要结婚了,你愿意来当我的……伴郎吗?”苍天怜见,他差点脱口而出的是“新郎”。
郑云龙沉默了几秒,说了句“我想想”就挂了。
他本来是想打回去解释的,但他的朋友说要不就用当伴郎的借口把他骗到现场好了,他才将信将疑地憋了下来。
谁能想到一个没看住,郑云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一开始和郑云龙打电话没能反应过来,直到挂了电话,他才后知后觉地咂摸出一点味道来:坏了,他办错事了。
阿云嘎愣是凭自己和郑云龙的默契找去的巴塞尔。结果在飞机上的时候错过了一条微信和三个电话。
他试图打回去,却被人拒接。
能怎么办呢?他记得两个人商量旅行计划的时候郑云龙提过的那些景点,于是决定直接蹲点把人捉回来。他甚至想过,实在不行就在巴塞尔发寻人启事,总之得找到人。
第一天他去了巴塞尔音乐剧院,没等来人。
还好第二天运气不错,在博物馆外等到了。
彩蛋二:
他们俩还是决定在巴塞尔待到冬天结束。
期间他们去了许多地方,拍了许多照片。把一些发到微博上的时候,众人道他们俩果然一起去旅游了。
某一天他们俩窝在沙发上时,阿云嘎问郑云龙:“要不咱俩把证领了吧?”
那时候他们已经在巴塞尔呆了足足一个月。春天快来了,他们也准备要启程回国了。
结果郑云龙瞥了他一眼:“你瑞士人还是我瑞士人?领个屁。”
“啊?”阿云嘎还是不太能理解这种简短却包含重要信息的话语。
郑云龙懒散地趴倒在沙发一侧:“巴塞尔领结婚证要一方是瑞士国籍。”
“哦。”阿云嘎听到这里难免有些失落,但没几秒他忽然眼睛一亮:“等等,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郑云龙沉默了一秒,翻了个身:“管好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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